03.07 捂死女店主嫌疑人家长道歉,没管教好孩子是我们的责任。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三国英雄曹操


看到这个消息,我倍感难受!

几年前,我们几家人去东拉山大峡谷,路过五龙乡,还在这所学校短暂停留过,因为要等待另一辆后出发的车,还在这个店铺外面坐过一会儿,依稀记得,老板娘很热情,给我们抬了几张凳子。

没想到,几个00后,竟然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这位店主!

不管怎样悲伤,惨案已经发生,逝者不可追,剩下的事情,只能交给法律——虽然,我们可以预见,14岁和16岁的杀人嫌犯,不可能被依法严惩!

但一位犯罪嫌疑人的家长的表态,却让我们在惨案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下图为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黄某的父亲亲手写的道歉信

看这封道歉信,格式不对,也有好几个错别字,字写得歪歪扭扭。很明显,家长的文化程度很低,但很清楚,这位家长,有明确的是非观,能够将心比心,与受害人的亲属感同身受;有朴素的法治观,所以才会说出“不可原谅”的话;同事,这位家长也有很强烈的责任感,一是承认自己没管好孩子,有教育责任,二是原因尽最大的努力,让死者入土为安,并弥补受害者家属。

所以,单纯看这位家长,个人以为,还是给这一起悲剧,添了些许温暖!

但实际上,受害的女店主及其家人是受害者,就是这些施害者的父母,又何尝不是受害者——他们一个方面要承担起强大的舆论压力,也必将面临不可估算的经济压力,还将承受长时间失去孩子的痛苦——虽然这些,比起一个生命的离去,比起一个家庭顶梁柱的轰然倒塌,要轻许多,但从此以后,他们心灵上的道德歉疚,可能会伴随终身!

事已至此,惟愿生者节哀,死者安息!

但面对最近接连发生的多起未成年人暴力杀人案件,作为教育人,我还是想再次呼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中有关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一定能够减少犯罪(理论上是可以起到震慑作用的,我在头条号上有文章专门谈论这个问题),但却一定可以彰显正义!


三水三心


首先看到这种事情,我第一感觉就是感到愤怒,其次就是感到不寒而栗,三个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能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而且他们怎么能下的去手,就我本人而言,让我杀只鸡我都会不忍下手,何况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虽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但是我们大家还是要反思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造就了这三个小恶魔,为了避免再次的不幸,我们都要从中总结经验。



据我所知,这三名孩子都是辍学在家无所事事,而且其中两名孩子还是情侣关系,为什么十四五岁的孩子会辍学还早恋,早恋这事孩子的父母都是知道的,但是他们并没有从中阻拦,所以发生这起悲剧和孩子父母是脱不了关系的,这也直接的反应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和父母的良好教育是脱不了关系的,虽然最后孩子父母都是写信诚恳道歉,而且会尽最大能力赔付死者家属,但是那有什么用呢?人都死了,说的再好也是等于零,所以我们都要深刻的反思,以后应该怎么教育好孩子,不能溺爱放纵,也不能为了赚钱对孩子不管不顾,其中的度还是需要自己个人把持。



最后我在说一句,反正人已经死了,就算再追究人死也不能复生,他们毕竟还是孩子,也不是很懂事,而且还很年轻,我们应该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枪毙吧,记住下辈子一定要做一个好人”,最后一句属于玩笑,不要介意。


萧小白1


这种事情,仅仅由父母承担责任就够了吗?三个孩子所在的学校,以及他们曾经的老师,难道就可以置身事外吗?难道他们不应该为自己教出了三个杀人犯,而感觉到自责、羞愧吗?


如果学校不对学生的失德、犯法行为负有任何责任,那么,我们当下的学校教育,主要为孩子的哪些方面负责呢?仅仅只为他们的学习成绩负责就够了吗?

如果,学校只对孩子的学习成绩负责,那么,在这种学校教育之下,教出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和杀人犯,就不足为怪了!


不可否认,家庭以及父母对于孩子的成长,起着极大的影响。但是,在分工日益精细的当今社会,学校才是教育的中流砥柱!而作为为社会培养人才的机构,首先注重的应该是“育人”,而不是“育才”。

只是,当下的学校教育,功利主义盛行,在“育人”与“育才”方面本末倒置。这才是近年来,各种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


姜丁粽子


不管许多人分析头头是道,我认为就是法律对未成年人惩罚轻了,十岁以上只要致人死亡就死刑,就不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了!

现在的孩子,即使再穷再没有人管也不是杀人越货的理由,一些媒介和知识让他们知道了杀人不会死刑,甚至教育一下就完事了,因此才让他们如此大胆妄为,不要把这样的孩子当做可怜,他们本身也不是有出息之辈,也不是什么好货,从小看到老。

法律惩罚加严了之后家长也自会注意管教孩子,孩子自己也会约束自己,只养不教育的混蛋父母你们应该醒醒了!你们的不负责任是损人不利已的源头,甚至我想未成年孩子犯法,父母牵涉入刑,才能引起每个家庭的教育重视,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基本守法教育是一个人成长的基础!


陈庚子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曾经在某部连续剧里出现的这一句备受争议的台词,在经历了多年之后,似乎越读越觉得有道理,或者反过来说,没有严厉的制裁,又如何规范一些法盲的行为呢?

3月29号发生的这起案件,着实令人痛心,仅仅因为手头紧和临时起意,就直接葬送了四个家庭的幸福,受害人也是死亡的女店主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借钱经营的店面用来抚养自己的孩子和体弱多病的丈夫,但随着惨案的发生,本来略有起色的一家三口重新跌落到了谷底,尚未成年的孩子,又如何面对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三个同龄的孩子杀害,又如何在瞬间变成单亲家庭的环境中继续生活下去呢?



受害人的家庭谈不上富裕,但至少过的稳定温馨,事实上社会中的大部分家庭都是过着这样的生活,而这一切的稳定更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来维护,如果随便哪个成员凭借自己的个人喜好就想破坏这样的秩序和平衡,这触犯的不仅仅是法律,更会伤害更多家庭的幸福,让人痛心的事在这起案件中,破坏秩序平衡的竟然是三个未成年人。

三个还未成年的未成年人,年龄最大的竟然还是女性,三个本应该在校园接受正规教育的孩子,不但失去了父母正常的管教,反而为了并不起眼的金钱而选择杀人,道德何在?最起码的人性又何在?在很早之前,“小孩子不懂事”这句话就经常出现在大人的口中,似乎在某些人的概念里,“小孩子”成了可以为所欲为的理由,更有一个备受争议的保护法在持续提供这样的保护,可恰恰就在保护之下,往往却能发生比成年犯罪还要凶残的事件,未成年人,难道真的就可以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



在案发过后,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选择了公开道歉,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可以接受犯罪分子父母的做法,但同样也作为一个旁观者,也不禁想质问一句:在你们尚且健在的情况下,还能教育培养出这样一个孩子,并毁掉了其他家庭的幸福,你们不觉得惭愧吗?你们造就生养了一个孩子,却毁掉了另一个家庭成员的性命,一个道歉可以表达你们的态度,可又能挽救什么?

几个未成年人,为了为数不多的零用钱竟然选择杀人,笔者实在是无法判定他们究竟缺失的是教育,还是在自己的家庭中连最起码的生存都难以保障,以至于为了这点钱而选择下死手,但可以肯定的是,为了一己私欲,他们已经丢失了最起码的人性,这个本来应该是人类最基本的素质,在他们那里反倒成为了奢侈!也许对未成年人的从轻处理,根本不足以形成真正的震慑!


辽宁资深球迷


1、三个杀人犯未成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保护了未成年罪犯,所以他们三个不会有太大的惩罚,很大可能是缓刑,劳改都不好说。

2、三个杀人犯监护人道歉,没提赔偿的事宜,因为是未成年人犯罪,所以不需要积极赔偿得到谅解来减轻刑事判罚,也可能是三个人家庭情况也不太好,所以受害人家属得不到多少物质上的补偿。

3、善后事宜,犯罪的起因是孩子没教好、穷、不把人命当回事杀害了被害者;大家反思父母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但是实际上这些问题很难改正。被害者家庭有几个人同情的,未成年人犯罪真的值得保护吗?对未成年的犯罪行为减轻量刑我们都是支持的,但是未成年人的一些恶性犯罪行为一直的挑战我们的道德底线。

怎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真正做好基础教育,以及被害人家庭的社会援助才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重点所在。


不要轻易放弃你的梦


经常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最后结果都是不了了之;死的只能白死,罪犯照样吃喝拉撒一切如常。

——这一切都源于《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而设立的法律,现在成了未成年人为非作歹的保护伞。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保护?

因为他们的心智还不健全,体格还不健全,容易被欺侮;但现在大家看看那些小学生,有几个长得瘦弱矮小的,除了一脸稚气外,活脱脱一个成年人模样,如果操起刀杀人,活脱脱一个刽子手!

现在的未成年人还需要保护吗

未成年人犯了一般性错误,批评教育一下就算过去了;犯了杀人这样大的罪,也轻描淡写地翻过去,这不是在保护未成年人,简直是在纵容未成年人无法无天!

如此下去,整个社会最应该预防的是未成年人,一旦被未成年人侵犯了,维权都没处维,只能自认倒霉!

未成年人犯罪要一视同仁

只有把未成年人犯罪当作普通犯罪一样处理,才能根绝未成年犯罪现象;家长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由监狱负责教育;杀人了也理当偿命,这样的人留在世上也是一个祸害!


教育匠人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成年人伤害的法律,结果现在变成一部让18岁以下的罪犯可以放心大胆的杀人强奸抢劫绑架而丝毫不用担心收到任何惩罚的奇怪法律…


镇南少将


这个问题其实主要是有三个原因,首要问题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整个社会的三观不正带坏了孩子,在现在的社会由于金钱至上使得人没了应有的是非感。我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隔壁有一所附属中专,这些中专的学生也就是15~6岁的样子,由于他们跟我们同一个食堂吃饭,我们了解到他们大部分是本地人,家境也都不错,反正学校周围高档的餐饮店主要客户都是他们(中专有校服),可是呢,沿途的公交车司机却非常讨厌他们,因为他们老是逃票,因为一群人上车司机没法分辨而他们也没有这个自觉性,他们缺钱吗?不是!他们就是想占个小便宜而已。整个社会性的占便宜让他们觉得占便宜就是赚到的(比如各种xxx事)。

第二个原因是学校问题,我自己上中学时候我们学校有校霸,每天会到学校里去抢钱打学生。他们往往几个高年级学生一伙,然后在上课前到低年级教室里去搜罗钱财,不给钱就打。有人把这些事告诉了老师,但是结果就是老师把这些所谓的高年级学生叫去办公室问一下后不了了之,然后这个报告老师的学生放学后又被打一顿,而且是狠狠的毒打并且被威胁不能告诉老师家长!我觉得呢,学校老师在这些事件里就是个推手,他们自己就是个没踏入社会的大孩子,完全没有一点点社会经验。像这种事除了没有起到对受害孩子应有的防护责任外,还纵容了校霸的诞生。比如题主所说的这三个学生,他们敢恶胆杀人是因为他们在小偷小摸阶段没有被制止,最终纵容养肥了他们的恶胆。

第三个是原生家庭的教育问题。这是一种恶性循环,这些孩子的家长本来也是上一代社会的无是非产物,他们自己脑袋里就没有是非感,所以教出来的孩子也没有所谓的是非感。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不适用于现代社会了。未成年人可以不入死刑,但是应该把这些犯人投入监狱,至少也应该把他们跟社会隔离起来,这对他们自己对社会其他人都是一种好处。


优己


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多的责备、谩骂,已经无济于事,这件事情,更多的是,希望事件能够引起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关注,如何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一个正确的三观和良好的心智,比他们有没有出息,更重要。

纵观案件,捂死女店主的三个孩子,最小14岁,最大16岁,还达不到18岁,16岁为女孩,他们有一定个共性,那就是,父母长期疏于管理,在外面打工,不闻不问,把孩子交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而年纪大了的爷爷奶奶,也没有那个时间、精力去管教孩子,正是孩子们远离父母,脱离父母的监督和管理,更没有父母的正确教育,以及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父母的爱,导致孩子的三观出现了问题。

家庭教育,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如果父母致负责生孩子,而不管孩子,如此,则是害了孩子,如此,还不如不要孩子,如果父母长时间不再孩子跟前,放任自流,这样的孩子,长大了,就容易走上歪门邪道,违法犯罪道路,因为,小时候,缺乏引路人,在他三观树立时期,没有一个最亲近的人,引导他、教育他,导致偏离了人生的正常轨道,最终导致杀人越货,犯下如此罪行。

这些魔鬼一般的孩子,能够走到今天,父母的监管缺失,是主要原因,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学校没有起到正确的教育(如果学生的问题,反映给你家长,加强管理,是不是可以避免?学校做了吗),最终导致这样的悲剧发生。

道歉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事件折射出来的更多社会问题,去反思,并如果预防和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才是作为父母,或者学校和社会应该反思,并吸取教训,做好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从根源上去制止,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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