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公司违反劳动相关法规,但多数员工都不敢告,为什么?

耕然夫


为了挣钱,只能认怂,员工的目的就是挣钱,原以为是朝九晚五的人生,实则是朝五晚九的疲惫。哪位员工会仔仔细细的研究劳动法,只要有工资让我干啥都行!

跟日本的职员相比,国内的上班族多了一种拍屁股走人的勇气。

面对无理的要求,心里想着“妈的”,嘴上却说了“好的”。

我们学会了认怂和忍耐,哪怕就要崩溃了,也要挑日子——工作日不能崩,怕影响第二天上班。

之前在一家企业,老板在前面跟员工很大方,各种许诺,但管钱的是老板娘,卡得非常紧。一直拖到10月份还没发,老板说资金比较紧张,我想毕竟跟公司一起渡过艰难的时候,但到11月、12月还没消息。别的人的工资都发了,就我没发,问了几次都说公司现在资金紧张,每次都是这个借口。不过,我看老板也不差钱的样子,出去旅游,吃喝玩乐的,明显就是故意拖欠。2018年5月我选择离职,勉强把2017年的钱要回来了,但是我2017年上半年的钱基本就没要。

但是有些公司也很人情化的!并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是如此,所以员工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最重要,不喜欢的工作如果真的影响了你的生活质量,那就辞职,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岗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趁自己年轻,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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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家公司,因为我在十一节后休假出国旅游,老板觉得大家都在加班备战双十一,你却请假出去玩就各种找茬!公司长期要求每周时长68小时,还把排名放在微信群里,我休假回来那个月业绩就不好但是已经按照绩效扣钱了我也欣然接受,但是领导又提出你休假了要把时长补回来,要求我每天晚点下班(正常都是七八点下班)!我也坚持了每周三天加班到八点,其他部门说客户电话打不完让我们自己工作完成的同时帮忙打电话,要求三天打完五百个。我也加班打了。

十一月的时候我三年合同正好到期,公司里三年的没几个人,已婚没生过孩子的也就俩了,包括我!这个时候就找茬了,说我上班时间发微信朋友圈了,是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但是从入职以后公司就强制要求我们朋友圈必须每天发公司的宣传内容。

我在公司拼命了三年也有升值加薪,部门一半业务在我手上,出国期间还在微信和客户沟通业务。我认为就是老板脾气不好,想找老板谈谈,但是他太忙了,就和副总谈,一谈才知道是和我一个级别形式上是我上司的人为了推卸责任在老板面前说我不好的,说我工作状态不好,业绩做不好是因为不努力,还有其他一些东西。

我这个时候才醒悟,这个女的很多次八点多和老板一起出去夜宵,而且在她部门和旁部门工作的已经离职快十个人了。我仔细想了一下这个工作本来就非常辛苦还搞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和关系,就算了我走人。反正有本事哪里都可以有饭吃!

所以我每天继续做事,和副总说你们看着办,要么辞退我要么就你们安排。两周以后公司给了我解聘书。

由于我是10.31号合同到期,上班到11.13号,相当于合同自动续约,所以人事也不敢怎样就把续签合同给我了。

我拿了公司的辞退书和两份劳动合同去仲裁,没俩月就仲裁好了,判公司赔偿我2N赔偿金。

公司不服提起起诉,本来六个月审判结束,搞了八个月,中间因为法院人员说业务太忙了让我们双方签过一次两个月的庭外和解。上个月拿到法院判决书还是我赢!

公司现在又起诉,我咨询律师,三个月内开一次庭然后判决!

我的故事有点像流水账,但是希望网友们和我一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公司欺负人!及时保留打卡记录和工资记录还有往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打了一年多官司,我帮助了十多个前同事咨询劳动官司问题,我也仔细读了劳动法,有网友有相关咨询也欢迎来问我!

很感谢专业律师给我的帮助!


雪婵1


有一句话说的好。

不要对20岁的员工大声吼,因为他们说辞职就辞职!但是对40岁左右的员工就可以。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我总结啦几点

第一,40岁的人上有老,下有小。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他们首先想到的是保住自己的工作!

第二,40岁的人,已经叫这个社会,磨平啦棱角,没有那么的冲动啦!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40岁要是再从头开始的话,大多数人都不会成功!



9929大家一起来吧


“剑心精进笔记”为你解析:企业违反劳动相关法规,大多数员工选择忍气吞声,不敢告只是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有“不想告”、“不值得告”和“认为告了也没用”。

一、不敢告,自然是怕打击报复。

员工一旦告了企业,就相当于明着和企业撕破了脸。在中国这样的人情社会,出现这种情况,基本上就宣告你在这家企业的职业生涯结束了。即使能顶住压力,硬着头皮继续工作,也难免会被排挤、穿小鞋。

假如仅仅是丢了这份工作,也还能接受。如果遇到那种“有能量”的老板,你在这个行业都不好混了。我一个同学在某三线城市工作,因为待遇不好辞职。离职当天就被老板警告:“以后你别想在这个行业混了。”更有甚者,人身安全都有可能受到威胁。

二、不想告,是因为舍不得这份工作。

在经济发达地区,只要你有本事,就不愁找不到工作。但小地方就不一定了。我一个老家的发小,在工厂做苦力,常年每天工作10几个小时,公司还只给上工伤险。即便如此,我这发小还挺知足的,因为收入确实不错,每个月能挣个六七千块钱。这几年经济不太景气,当地好多工厂都倒闭了。当地人找个能挣钱的工作,挺不容易的。

三、不值得告,是因为维权成本有点高。

国家颁发《劳动法》,主要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维权是需要一定成本的。几年前,我一个朋友从某企业离职,公司无故扣了半个多月的工资。朋友读过几年书,有依法维权的意识。但维权过程真的是有点繁琐,跑了好几次相关部门,还要自己收集相关证据。后来朋友实在是有点烦了,合计着与其浪费这个时间,还不如早点好好工作。多上几天班,损失的钱就相当于挣回来了。这个事情,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四、认为告了没用,其实是缺乏法律意识。

首先,很多小地方的人缺乏法律意识,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回事。这个真不夸张,你去四五线的小城市调研一下就知道了。很多劳动者,尤其是文化水平不高的那部分,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其次,很多劳动者认为告了也没用,因为还在守着老一套思想。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真心的,态度也是坚决的。比如,现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已经少多了。只要你能提供相关证据,有关部门一定会给你讨回公道的。

最后呼吁:

作为劳动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好勇敢地站出来依法进行维权。如果大家都选择沉默的话,只会助长某些违法企业的不良风气,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剑心职场


公司是社会上有能力人开的或领导的。

而职工是公司组织内部普普通通一员,且许多职工是家里顶梁柱,一份稳定的工作收入对一个普通家庭太重要了。职工与公司做对,无疑于鸡蛋碰石头。往小里说职工一份工作无了,往大里说一家人生活无着了。

许多职工选择沉默,是生存决定着他们。许多公司特别是私企或股份制私企正是看重了这一点才妄为的。

因此,希望公司领导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做事,才能使公司合法经营,长治久安,兴旺发达!

大家说对吗?



凤凰3821


实际上现在《劳动法》已经越来越完善,而且对劳动者的保护还是比较到位的。但是,还有一些企业不重视《劳动法》,甚至违反《劳动法》。那员工为什么还要忍气吞声不敢告呢?

不想丢了工作

有的公司没有很大利益的侵害到个人利益,比如说不签合同、不给加班费、不买社保等,其实都已经违法了《劳动法》。对公司省了很大一笔成本,但是对个人来说,金额并不大。如果说出来跟公司对立,怕丢了工作。所以,干脆忍了算了。

怕麻烦

上面说的是小事,有的人还可以忍。但是到了年底了,有的公司更夸张,工资都不发。这还能忍,我有一个朋友就是三个月没发了,眼看就要过年了,我让他去找劳动部门解决。他居然问我麻烦吗?我说麻烦就不要了吗?当然最后还是鼓励他去了。

有的人就是闲麻烦,要等时间。可是人家已经严重侵害到你个人利益了。还能忍吗?

个人建议

打工者都不容易,我们不是不理解公司,也不是找麻烦。但是当你们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时,请拿起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敏学pai


哦现在这个厂,没进之前因为什么原因把员工单位告了,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平时每个月四五千块钱,这个月发了一千多,还有八百多的,因为是计件的,产量不高,还有不合格,你有脾气不,开除了几个带头的,你能怎么办


我要你一百年



员工不敢告公司,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


1、儒家文化的影响和国人性格决定

儒家文化强调“和为贵”,提倡与人为善、和气生财的理念,中国人不到迫不得已的地步,不愿与人撕破脸,何况和公司对簿公堂打官司;而且国人普遍遇事不敢、不愿出头,怕“枪打出头鸟”,所以需要抱团维权的事不好组织起来。


2、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

多数员工依法维权的意识还不强,遇到公司侵犯自己的权益时,一般还是寄希望于找领导沟通解决,哪怕是说点好话、送点礼都行;同时,员工对劳动法规的具体条款掌握了了,依法维权能力有限,底气不足。


3、劳动争议裁判结果差强人意

毋庸讳言,当下无论是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理念,就是尽量调解处理,即使裁判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其判罚结果一般与起诉或申请仲裁的员工的诉求预期相距甚远,让人有得不偿失之感。


4、工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尽到位

无论国企还是民营企业,目前国内企业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很有限,很多时候工会是站在公司那边,代表公司来做员工的工作。没有工会的支持,员工依法维权就更是势薄力单,孤掌难鸣。


5、公司违反劳动法规打“擦边球”

随着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日益提高,有些公司即使违反劳动法规,大多数也是打一些“擦边球”,很少有特别严重的违规违法现象,如有侵犯员工权益的现象,也是在员工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


6、社会舆论对此类现象观点不一

近年来国家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尤其实体经济普遍举步维艰,有些专家和企业家将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列为原因之一,这种认识几成一边倒之势。马云关于“996”工作时间的提法,更是引起社会各界热议。这种社会舆论氛围,也不利于员工维权。


7、员工权衡利弊得失,选择隐忍

员工决定是否依法维权,首先得评估一下维权成本和结果。首先可以预料到后果,就是可能要丢掉这份工作,值不值得?能不能找到下一个比现在好的工作?维权获得的赔偿有多少,值不值得?如果权衡利弊得失,告公司成本太高,很多员工只能选择隐忍了。虽然很无奈,也很不甘心,但这就是现实。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冒犯,即刻删除)


寻无止境


一些小公司违反《劳动法》,那是比较普遍的事,如不给员工上社保,不签合同,没工伤意外险等等,很多人说员工不懂法,其实不是员工不懂法,是为了生活,为了得到另自己的生活得以继续的薪水,不得不忍气吞声,是种无奈,因为你开了这口,就意味着你将被扫地出门,公司不会为你一人开小炉灶,你去到别的小公司,也是一样的待遇,哎!这普遍的现像,只能这样干下去,明天还得吃饭呢!





罗定老黄


太普遍了,无论是公司违反《劳动法》,还是员工忍气吞声不敢告,都太普遍了。

1. 公司违反《劳动法》有恃无恐:

《劳动法》明文规定,日常加班1.5倍工资,周末加班2倍工资,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如果企业违法,劳动者可以维权。

但实际上,加班行为不那么容易界定。比如工作任务繁重,比如临时性任务,企业说你是完不成任务主动加班的,或者说没有让你加班啊(但是不加班很可能会被扣工资),这很难说。

即使你申请劳动仲裁,一旦企业采取「耗或拖」的“政策”,员工耗不起,所以企业大多有恃无恐。

2. 员工忍气吞声不敢告:

⑴ 找工作不容易,怕被辞退

很多人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就是为了能多赚一点钱,最怕的就是没有工作。

你可能会说工作很多随便找,但找到合心意的公司太难了,何况大多数人不愿将就。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自以为比较好的,结果发现也不怎么样,但走了又怕遇到类似的。

一旦你去告了公司,无论是否胜诉,自己都无法再在公司待下去了。

⑵ 维权太麻烦,不想耗费时间

公司违反《劳动法》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劳动者肯定是希望越快越好,但企业不一定,如果企业采取拖延策略,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

作为劳动者,不可能不上班不工作,没有太多时间耗费在维权上。所以大多忍气吞声选择不告。

⑶ 维权成本高,负担不起

劳动维权实际上需要付出哪些成本呢?

时间成本是一定的,还有请律师要付律师费,而且处理时限一长,还有误工费、家庭支出等等费用。有些不一定是劳动仲裁要花费的,但一定是仲裁期间,维持我们的生活所需要负担的。

所以对于上有老小有小和背井离乡的人,大多不会因为加班费、年假不批等事情去申请劳动仲裁。

⑷ 缺乏法律知识,没有资源没有渠道

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比如试用期、加班规定、社保规定等等,大家是知道的。

但对于怎么维权、怎么申诉、怎么收集证据、劳动仲裁有什么规定,了解的不多,很容易因为维权知识不足、证据不足、程序繁琐等原因,导致上诉失败。

此外,关于请律师,怎么请、去哪里请、请谁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自己去解决,但大多数人都没有资源没有渠道。

3. 为了避免类似维权难、不敢维权的事情发生,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⑴ 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

比如了解试用期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此外关于社保、加班、劳动仲裁等规定,企业常见的违法行为,都要做一些了解。

而且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自己都要做好存档。涉及到一些转账补贴,注意账号是否是公司账户。

总之,学会留证据。当然谁也不希望走到劳动仲裁那一步,但以往万一总是好的。

⑵ 培养能力,让自己具备不可替代性

前面说了,很多人不敢告是担心被辞退。隐藏的意思是担心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但如果你的能力足够强,不需要你去找工作,工作也会来找你。

当你的议价能力足够强大,你就有了更多选择的机会,也更加有底气面对此类事情。

⑶ 学会维权,勇敢维权

虽然维权要面对很多困难,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如果真的走到维权这一步,就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麻烦也好,成本高也罢,总要为自己找回公道。


你说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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