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老人把家产给了儿子,养老时却要求儿女一样,做女儿的你能接受吗?

周言华


你好 我是蒲蒲。

1、老人把家产都给我儿子,养老时要儿女一样?我接受不了的(我是女性哈)。

2、做父母的不能“一碗水端平”,那反过来你让子女怎么平衡。本来赡养父母都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从法律层面上看不管儿子还是女儿一样必须尽责。这点我是完全赞同的,这本来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如果父母一开始就没有给女儿相同的待遇,那凭什么要求相同的抚养权。

3、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偏远的山区还是非常的“重男轻女”,还有沿海一带(其实是很多的省份)也比较重男轻女。我以前的老板是福建那边的,感觉就比较明显,特别注重这一块。一个娱乐节目中一个男嘉宾(广东的)要求妻子生到儿子为止。我父母海南那边打工,也是说那边生到儿子为止。当然这些不能代表全部,但是反应了一个很现实的情况,女儿在家的地位在某些时候比较微妙。

4、《都挺好》的电视剧中,明玉的妈妈从小对儿子和女儿的扶养差异给明玉留下了多大的心理阴影。现实生活中不是没有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女儿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个别的就喜欢女儿了也慢慢多起来了。可是老一辈的以前重男轻女,家产都给儿子,现在老了就要求儿女一样赡养父母了,公平吗?

5、当然如果父母一定这样要求,当女的也只有照办,可是心里那口气就只有憋着。还有如果父母这样要求,想过女儿也有一家人了。那女儿的公婆、丈夫有没有意见?毕竟家产是全部给儿子的。那女儿在家里是不是就不好过?

6、如果做父母的一开始就坚持“养儿防老”,那到老的时候也要坚持“养儿防老”。我老家在农村,我是独生子女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我肯定给父母养老。比如我奶奶,两儿一女。女儿出嫁多年,老家的房子是两个儿子的,不管值不值钱都是给了儿子的,那养老肯定是两个儿子的事情。女儿可以给我奶奶奶衣服、吃的、零花钱等等这些都是她自愿,想买就卖,买多买少看她个人意愿,其他人不要有任何意见。因为那就是她的心意。这个在农村也是一个普片公认的事。如果这个时候提出让女儿来养父母在农村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蒲公英的种子等待发芽


父母对你有养育之恩,到老了需要人照顾了,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需要尽到的义务是同等的。为什么一说到尽义务,就先想到享受到的权利不一样呢?

举一个我家的例子,在80年代,我父亲是一名工人,我母亲是一名农民,当时流行农转非的时候,我们娘俩没转,所以我的户口一直跟着我母亲。然后我们在村里有一块宅基地,这么多年,我们在母亲的村庄居住。

我姥娘(外婆)家离我家只有50米远。我姥娘在我初中的时候就患上脑血栓了,这一病就是25年,期间,我妈作为家中的女儿,一天两顿饭都要送到。当然我两个舅舅也照顾的不错。当去年我姥娘去世的时候,我妈痛不欲生,就说自己这辈子没法在当女儿给她尽孝了,从今天开始她没有父母了!

我想说的是,家中老人就是你的人生财富,他给你了生命,给你了见识,难道非要有家产你才孝顺吗?

如果你老了,没有家产给你的子女,难道你希望他把你们赶到大街上吗?

子欲养而亲不待!


人生的奔波


我是做女儿的。虽然心里也接受老人把家产给儿子,让女儿养老这事,但心里难免有些不舒服,觉得父母只爱哥哥,不爱我们三姊妹。

我母亲去世早,只有父亲一人在。父亲病,我因为有工作,出钱最多,服侍,也是姐姐居多,但功劳都是哥哥的。

说起来,都是哥哥孝顺,只因为他同意把父亲送医院。

如果只是养父亲,倒也罢了。

父亲住我家,吃我的,用我的,操心的是他孙子没钱还房贷。有胆买房子,怎么可能没钱?哥哥,侄子,媳妇,一家子挣钱,钱到哪里去了?侄子一个月七八千,哥也五六千。

父亲就盼着我给他还房贷,所以,虽然我拒绝了,但我心里很有些不舒服。

女儿真的在父母眼力是外人


晴雪晓园池边梅


这个怎么说呢,我是农村的,我结婚时和老公是裸婚,父母也没有给嫁妆钱,我有一个弟弟,比我结婚早几年,当时为了她结婚,家里重新盖的新房,他零几年结婚花了十几万。前两年我爸爸住院,也基本都是我弟弟一人照顾的,我孩子才一周岁多,离不开人,也就拿了两三万块钱,剩余的十几万都是我弟弟一个人出的。在我们老家,出嫁的姑娘基本不分娘家一分钱的,当然赡养父母也都是尽力而为。不能因为没分娘家家产,女儿就不养老,从我记事起家家都是这样,我也从没提过,父母自己的家产想给谁是她/他的权利,我养她/他老,不图别的,只因他/她养我小。


伤透的心不再将就


两个概念,我理解家产是老人的,怎么分是他们的事。赡养老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给不给你房产你都应尽义务,上行下效!这样做既是给你自己积阴德,也是给你子女做榜样!我就是做女儿的,父母将房产给了哥和妹,如今父母九十多岁了,需要照顾,哥几乎不管,妹不会照顾人,重担就落我一人身上,也曾想过分不到家产何苦呢?但做不到,不忍心,良心过不去!尽管现在受点累,但心里踏实,所以就一直这么干着了!楼下一个邻居则不同,他家俩儿子,房产给了大儿子,没得到房产的小儿子耿耿于怀,断绝关系不说,更别提赡养老人了!干脆跟父母及哥哥都不来往了!这事我肯定做不到!我坚信人这一生该吃的苦和该享的福是一定的,都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所以为人处事不要太斤斤计较,偷奸耍滑,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天道酬勤!多做善事多做好事,老天都会帮你的!


木瓜牪33


能不能接受,要看自己的心态。我爸爸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了我哥哥。我和妹妹都没有意见,老人的财产,应该由老人自己决定,他们已给了我们生命,抚养我们长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要去决定他们自己的财产,只要父母健康,长寿。就是我们的福份!



Donna快乐


老人把家产给儿子,没有几个女儿会争。我不会和弟弟争家产。如果仅仅是给家产,父母老了我会管,不会有怨言。

但现实不是这么简单。

就比如我家。兄妹三人,弟弟一个男孩。

但在父母眼中就弟弟一人是她的孩子,我和妹妹就是出钱的。

没结婚时,我还是父母的孩子,结婚后我就成了外人。

外人的钱就要想千方设百计弄来。

我就是在父母的算计中过了十几年。

我结婚时父母才40多岁,身强力壮,家里条件不差。

而我才结婚,没有存款,工资又低。

父母不管,就觉得不问我要就吃亏了。

今天要钱,明天要衣服,家里买拖拉机,买打药机,买三轮车,样样东西都要我添钱。

不给就闹。

家里盖房子要求我拿一万五,不管你有钱没,借也要给。

我买房,装作不知道。

今天要300,明天要1000。

一边要求我每月给妹妹打生活费(妹妹上大学,四年生活费都我给。),一边让弟弟来问我要钱,一边他们还要这要那,一边还嫌弃我婆家穷,嫌我不大方。

我一个月300多块钱,不到400,娘家就扣去一半还不止,我也有家庭,有儿子要养,不帮我就算了,还算计我,总认为拿工资的有钱。(农村人心目中,拿工资的很有钱。)

我10块钱装兜里管到月底,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你们看不见啊?

去年弟媳生了二胎,让父母去带孩子。

我妈过年跟我和妹妹说:“过完年我要去给你弟弟带孩子,我们又没有养老金,你们俩一人一个月给我500块生活费。”

不是我不想给,父母这些年挣的钱不少,都贴给弟弟了,我从来没见过一分钱,反而还问我要钱。

好吧,不给就出去到处说我和妹妹不孝。亲戚也来说我们。

现在是,每个月我和妹妹给他们打钱,他们给弟弟带孩子。

但是,弟弟弟媳对她们也不好。

天天看他们不顺眼,天天吵架,给他们气受。

以前没给弟弟带孩子时,父母离我近,有病了都是我管。现在到弟弟那儿了,还找我。

去年,有次父亲胃不舒服,我弟打电话让我带父母去医院,我妈打电话让我和弟弟把父亲带医院。打电话时,他俩还坐在一起。

他俩都把自己推干净了。

我想说:“父母认为给儿子省了,最后儿子没一点责任心,事都往外推,苦的是他们自己。”


心向阳a花自开


赡养老人是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做儿女应尽的责任,但在我国传统上,都是养儿防老,所谓养儿防老就是一个家庭,家有男孩就以男孩为主,以女孩为辅,这无形中奠定了男孩的权利,与女孩是不同的,老人的一切财产和物质,及祖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传男不传女的古老传统观念,养儿除了防老,而且还要传宗接代,这就是每个家庭的传统思想观念,如果父母以此来界定,那么做为女儿有权利为自己争取,首先是财产划分,和父母的监管,不能财产给了儿子,责任却由女儿去承担,在法律上是不公平,也是不允许的,当然在某些不可捍卫,和人为因素造成灾难的情况下,比如儿子有了灾难,女儿在这个时候必须给父母和哥哥加以援手,在道德上也该给与经济,或人力和物质上的帮助,起码你们是血缘关系,如果没有你的存在,在道义上,即使国家,还有社会,以及亲朋好友等,也会给与援助,凡事没有绝对,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万事凭良心,毕竟是生你养你的爹娘,安心做事,一生平安,美德有后人,万世永流传。


qiaoshi四少


老人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养老时让儿女一样,做儿女的你能接受吗?

1、老人的财产他爱给谁就给谁,我们没必要去争

2、儿子和女儿都是一样的,都是父母从小养大的,都要尽赡养义务

3、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干嘛去争的面红耳赤呢

4、亲情大过一切,为了钱亲情不存在,有些不值

5、中国的传统美德你听说过吗,你在做孩子在看,会效仿你的所作所为

所以说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的今天。





A莜蓝芷韵


我不是女儿身,我的父母也不重男轻女,所以我无法假设我若是女儿我会怎么想。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如若我父母将全部家产给了我,我会责无旁贷地将父母的赡养义务全部承担下来,我不会让其他兄弟姐妹操心父母的养老问题!

从法律上讲,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但从民俗上看,尤其是农村地区,一些人仍旧有着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观念,重男轻女。在这样的父母意识里,出嫁的女儿是外人,女儿的继承权都被父母取消了,父母的所有或大部分财产都由儿子继承。既然如此,这种父母在取消女儿继承权的时候,心里就应有不指望女儿赡养的心理准备,总不能有好处时女儿属外人,赡养伺候父母时女儿又变回自己人了吧!

那些把好处都给了儿子,却又希望女儿同儿子一样赡养自己,这样的父母怎么可能得到女儿的尊重呢??说得好听点,这种父母属偏心!说的难听点,这种父母不仅偏心还缺德!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作为女儿还是要赡养父母的!但作为父母,要么一碗水端平不重男轻女,要么重男轻女不指望女儿!那种好处没女儿的份,出力时有女儿的份,这样做真的很缺德!偏心可以,但不要缺德!重男轻女可以,但不要指望女儿!

最后我还想强调的是,那些由重男轻女中获益的儿子,当你得到父母给予的最大好处时,当你的父母偏心地将大部分或全部所有给予你时,你就理应站出来,肩负起大部分或全部的赡养义务!你怎么好意思继承了父母的一切,却又让父母去要求你的姐妹来同你一样承担义务,你这属陷父母不义……那些重男轻女,但最后又不得不指望女儿的父母,其实根本原因就是儿子最后靠不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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