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探零零發
大家好,我是司徒,聽我聊歷史,關注我不迷路。
古代懲治犯人或者逼供我們就會想到用酷刑,相信看過這些古裝劇的人應該些許有一點了解的,這些刑法極為的殘忍,聽上去就會讓人覺得毛骨悚然,更別說是施行起來了。那古代有哪些刑罰呢?
我們熟知的酷刑就有車裂、凌遲、斬首、腰斬、剝皮等等。聽起來就讓人不寒而慄,聞風喪膽。這個在我們今天都是覺得不可理喻的,但是在古代卻是司空見慣的,古代就是等級制度,越是活在底層的老百姓越來沒有人權,只能任由宰割。但是在古代,身體上的刑罰不過是受些皮肉之苦,最殘酷的刑罰便是讓你的身體和精神上都備受折磨。
排名第一的酷刑是髡刑
髡刑在古代並不常見,它起源於西周時期,在王公貴族中如果有人犯了宮刑,就以髡取代,也就是把他的頭剃光並且還剃光鬍鬚,目的就是以此來侮辱受刑之人的人格。有人可能認為這種刑罰算得了什麼呢?在我們現在還巴不得把鬍鬚什麼剃光,但是在古代卻是不一樣得。古人提倡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他們把自己得頭髮和鬍鬚看的比自己得生命還要重要得。一般受到這種刑罰得人不僅是要在大庭廣眾之下丟盡顏面,還要手所有人得指指點點,這對受刑罰之人得精神上絕對是無比得折磨。,然後這樣的人是一般不會苟活於世的,這樣尊嚴沒有,命也是沒有了,這種刑罰就是讓你日日夜夜良心和精神上去譴責自己,比那些身體上的刑罰更讓人痛苦。
清朝的時候
當年在清軍入關以後,多爾袞頒佈了剃髮易服的命令,還有“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的說法。對於百姓而言,中國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不知道經歷過多少朝代的更替,改朝換代對於他們來說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但是因為多爾袞的剃髮之令讓他們奮起反抗。畢竟封建的思想和觀念早已身早已深入人心,,嘉定三屠、揚州十日都是血淋淋的代價。
如今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封建思想也是被根除,再21世紀的文明社會,這種酷刑看上去實在是太殘忍,感謝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是美好的。
司徒歷史
歷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我能想到的就是“穿刺刑”。
莫言的小說《檀香刑》裡面記載了一種刑罰,用檀香木削成劍的形狀,然後放到香油裡面去煮,直到木劍變得順滑柔韌。行刑的時候把檀香木劍從犯人的肛門插入,然後用木錘不停錘打,由於木劍經過特殊處理變得光滑柔韌,行刑的人只要經驗豐富就可以避開重要器官,最後犯人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狀態下活了一段時間後才痛苦死去。
檀香刑只是在莫言的小說裡出現,中國歷史上並沒有類似的刑罰,不過中世紀的歐洲卻有一種“穿刺刑”,與檀香刑非常相似。
吸血鬼與“穿刺刑”
喜歡看吸血鬼電影的人對“德古拉伯爵”這個名字一定不會陌生,因為他可以算是歷史上最經典的吸血鬼形象,而且德古拉伯爵幾乎就成了吸血鬼的代名詞。這個活躍於恐怖小說裡的人物其實在歷史上是有原型的,他就是中世紀瓦拉幾亞公國的大公弗拉德三世。
公元1436年的時候,弗拉德三世的父親弗拉德二世當上了瓦拉幾亞(羅馬尼亞中西部地區的古稱)的大公,但由於實力不強,一直被奧斯曼帝國壓制,為了不被滅掉,只能把弗拉德三世和另一個小兒子送到奧斯曼帝國去做人質。後來弗拉德二世被人暗殺,他的長子米爾恰二世也遭難,土耳其人就把弗拉德三世擁立為瓦拉幾亞的大公。
弗拉德三世上臺後並不順利,中歐地區的其他盟國對於弗拉德三世上臺很不滿意,還派兵前來攻打。很快,瓦拉幾亞就被擊敗了,弗拉德三世也逃亡到了摩爾多瓦。幾年後,弗拉德三世在匈雅提的幫助下重新奪回瓦拉幾亞大公的王位,並擺脫了奧斯曼帝國的統治。
可能是在奧斯曼帝國當人質的慘痛經歷,也可能是亡國之後一悲慘經歷,重回故土的弗拉德三世變得非常殘暴,只要被他俘虜的土耳其士兵都會被處於酷刑,其中最為殘忍的就是“穿刺刑”。
他命人制作了很多削尖的木樁,上面塗上油脂,然後用這根木樁穿透俘虜的身體,有些從肛門穿入,從口中或者胸口穿出,而有些則是直接從胸腹部穿插而過。這些被穿刺的俘虜並沒有馬上斃命,而是痛苦地在爛泥中爬行,弗拉德三世則在看臺上一邊品嚐著美食,一邊觀賞著俘虜痛苦的掙扎。
據說弗拉德三世用這種穿刺刑的次數在2萬—30萬次,如此殘暴的行為令人髮指,後人也把他說成是喜歡喝人血的怪物。弗拉德三世死後,他的傳說被作家布萊姆·斯托克寫成了小說,就是經典的《德古拉》,可以說是吸血鬼小說的開山之祖,裡面的德古拉伯爵就是弗拉德三世。
水煮汗青
古代酷刑類別較多,殘忍至極的有凌遲、剝皮、騎木驢、鐵蓮花等等,但要論最殘忍,我覺得排第一的是剝皮之刑。
剝皮之刑,元朝之前有史料記載的只有剝人面皮。第一次有記載的剝完整人皮是在元初。當時忽必烈誅殺了一名叫阿合馬的大臣。
元兵在抄阿合馬家時,在他愛妾引柱的屋裡發現了兩張完整的人氣。士兵問她用途,她回答說“巫術之用”。
殺人無數的忽必烈聽聞後,都覺得這女人太過殘忍。為了懲罰他們,忽必烈下令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將參與的四個人全部剝了皮。
明朝初年,朱元璋十分憎恨貪官,於是立法規定:“官吏貪贓六十兩以上的梟首示眾、剝皮楦草。”於是剝皮之刑在明朝被濫用。
將這種酷刑發揮到極致的是張獻忠和大清。張獻忠十分殘忍,對於異己分子通通施以剝皮,他手下也由此造就了一批酷刑高手,其中最著名的一個人叫孫可望。
永曆六年,張獻忠授意孫可望詐降南明,在南明,孫可望剝了不少人皮。其中有一位是彈劾孫可望濫用酷刑的御史李如月。
李如月被行刑時,孫可望先從其後脖頸開刀,順著脊背往下到肛門割一道縫,然後把皮膚向兩側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隻蝙蝠翅膀。
為了增加李如月的痛苦時間,到此孫可望便停止了行刑。不過李如月真是一條漢子,還大呼“涼快”,並大罵孫可望。
第二天上午,孫可望接著行刑。他先從臀部向四肢開刀,接著砍斷李如月四肢,再將皮翻到前胸。然後沿著前胸向頭部剝去。
這個時候,李如月的罵聲越來越弱,至頸部時罵聲停止,李如月氣絕身亡。
剝完皮後,孫可望令人把皮扔在石灰裡,處理好血漬後,再填上稻草,保持人形,然後以針線縫合,並掛在城樓示眾。
後來孫可望投降了滿清,因為他在出賣南明的情報上,立了大功,所以被封為義王。同時他把“剝皮”的手藝也帶給了滿清,併成了清朝十大酷刑之首。
由於滿清對漢族實行殘酷統治,無數人為此遭了殃。在太平天國運動中,剝皮之刑就被大量使用到“反叛分子”身上。
花木童說史
我國古代不乏酷刑,諸如炮烙、腰斬、凌遲、剝皮等酷刑,想必大家更是耳熟能詳。不過,要說排名第一的酷刑是哪個,就其殘忍度而言,上面所提及的幾個酷刑,對比於下面所要說的那項酷刑,那也還是差了點。這便是紂王所發明的酷刑——滴水刑!
滴水刑是何原理?
滴水刑的原理其實很簡單,就四個字:”水滴石穿“。也就是,通過將犯人的額頭固定住,然後不斷在其額頭上滴水,直到把犯人的頭擊穿為止......
那麼,為什麼認為滴水刑是最殘忍的?
因為,這可是受苦時間最長,也是過程最慘不忍睹的一種酷刑!
據傳,紂王有一次在宮中散步,一位給他奉茶的奴僕不小心把一滴水滴到了紂王的袍子之上。那位奴僕被嚇得當即匍匐在地,請求紂王的寬恕。
誰知,當時紂王不但沒有勃然大怒,反而微笑著對奴僕說:”放心,我是不會以刀劍加於你身的。但你給我的水,我會加倍賜還給你!“說完紂王便命人將那名奴僕帶下去。當時,奴僕還以為自己逃過一劫,可不曾想象到,其實一項極為殘酷的刑罰正等著他。
之後,那名奴僕的頭被固定在一個受刑臺上,但仍能保留四肢的自由活動。但其頭頂則被硬木板阻擋,夠不到自己的頭部。在奴僕的頭頂懸了一水桶,桶底有一小孔。此後,水滴便不間斷的從小孔裡一滴、一滴、一滴的往犯人的頭頂上滴。在此期間,受刑的這位奴僕還可以享受專人餵食的服務。於此以來,奴僕光躺著不用幹活,還管吃,雖然頭頂總是溼漉漉的不太自在。但這樣的生活,看起來還是蠻爽的。
可過了一段時間,這麼奴僕就不這麼想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那名奴僕頭頂的皮開始被水泡掉,之後是肉被泡爛,再往後就是到骨頭,最後連骨頭也慢慢被水滴一滴、一滴的擊穿。從一開始癢癢的感覺,逐漸轉為因為皮肉腐爛而因此的劇痛,再到水滴滴入頭腦內觸及神經所引起的種種刺痛......
而這個過程,可不是持續一兩天,而是十天,甚至幾十天之久。最終,讓這名奴僕在無限的痛苦折磨下,悲慘死去!
這些歷史要讀
歷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絕不是凌遲、腰斬這種肉體折磨,而是殺人誅心的精神摧殘。
歷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是清雍正帝發明的,受刑對象是江蘇常州大名人錢名世。
為什麼說雍正帝處罰錢名世的辦法是“第一酷刑”?
這是因為歷來傳統都是“士可殺不可辱”,孔子所說的“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最初的含義並不是說士大夫就可以免受刑罰,而是孔子主張士大夫犯了罪,不要當眾對士大夫採取砍腳剁手乃至殺頭的處罰,因為這樣會讓士大夫沒有面子,而是讓士大夫自己在家自殺,保全體面。
其實只要看孔子弟子子路寧願被殺也要把冠帶正,就知道孔子所強調的士大夫精神就是“寧死不丟人”。
司馬遷才會把“宮刑”視作人世間第一奇恥大辱。
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雍正帝處罰錢名世的辦法真的堪稱“史上第一酷刑”。
雍正帝之所以處罰錢名世,是因為年羹堯案。
錢名世是康熙四十二年探花,和年羹堯曾經是鄉試同年,錢名世還沒有中舉以前,就曾經以平民身份進京協助王鴻緒修撰《明史》;當上探花後,錢名世在康熙朝主要工作就是修撰各種文化典籍,比如《佩文韻府》、《淵鑑類函》、《駢字類編》等。
可以說這些工作不是士林公認的大儒以及名士,是不可能從事的。
可雍正四年,錢名世因為兩年前寫詩歌頌年羹堯在西北的軍功獲罪,大概是錢名世寫的詩不僅讓雍正帝噁心,還提到了雍正帝另一個討厭的人:十四阿哥。(錢名世詩裡有一句“鐘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之句,他還特意加註解說:“公調兵取藏,宜勒一碑,附於先帝‘平藏碑’之後”。 )
結果雍正帝重重的處罰了錢名世,對於一個海內知名的大儒和名士來說,雍正帝處罰錢名世的手段比凌遲處死他,還讓錢名世難受。
雍正帝親自寫了“名教罪人”的匾,讓錢名世帶回常州老家,錢宅正門懸掛。
而且,每個月初一十五,常州知府、武進知縣都必須到錢名世常州住宅去檢查這塊匾是不是懸掛著。
要知道錢名世以及常州錢家可以常州著名的儒學世家,結果掛這麼一塊“名教罪人”的匾在大門上,這不但是錢名世的恥辱,更是錢名世家族的奇恥大辱。
雍正帝還讓三百八十五位文臣寫詩文聲討錢名世“劣跡罪行”,這些聲討錢名世“醜行”的文章和詩句全由雍正帝本人親自審查。
雍正帝審查完後,把這些詩稿交給錢名世,讓錢名世自己輯成專集,題為《名教罪人詩》(《御製錢名世》),用上好的宣紙刻印,刊行全國。
相比凌遲、腰斬,我覺得雍正帝這麼處罰錢名世,對於一個全國知名的大儒和名士,對於一個顯赫了兩百多年的常州錢氏來說,這才堪稱“史上第一酷刑”。
因為死亡真的不算什麼,現在估計沒有幾個人能說出倒數第二個被凌遲處死的人叫什麼,犯了什麼罪,可只要一提起“名教罪人”,很多人就會第一時間想起錢名世這個人,對於錢名世這樣的高知大儒以及常州錢家這樣百年名族來說,還有比這個更殘酷的事情嗎?
蘭臺
我認為古代最折磨人的酷刑是一種叫“水滴石穿”的刑法,這種刑法是商紂王發明的,聽到紂王的名字大家是不是也能感受到他的殘酷了。很多人聽到這個詞很難跟酷刑聯想到一起,不過這確實是一種極端殘忍的酷刑。大概的方式是讓犯人做到椅子上把頭固定住,每天好吃好喝的對待。但是頭頂有一個容器很像現代的漏斗,不過漏斗嘴很小小到每天只能滴出幾百滴水。這些水一點一點的滴到犯人的頭上開始還沒有感覺但慢慢的水開始侵蝕皮膚滴入骨頭大腦,就跟水滴石穿的意思差不多。慢慢的讓犯人在極度痛苦的刑法中死去。後來也有改良,在水中放入細沙加快的行刑的速度。
大亂燉影視
客觀來說,酷刑是很難分出第一第二的。說個國外的“老鼠刑”吧。
(周星馳電影也有“老鼠刑”)
在漫長的中世紀歐洲,封建領主們的酷刑手段花樣繁多,有一些還很有“觀賞性”。老鼠刑的方式很特殊,就是把犯人綁在大大的長凳上,手腳都固定結實了。
然後扒開犯人的上衣,用一個鐵籠子或者鐵桶倒扣在肚皮上,中間不留任何空襲。準備幾隻或者十幾只老鼠,放在裡面。飢餓的老鼠逃不出去,就會啃咬犯人的肚子……
用鐵籠子的話,能看清裡面的情況,視覺上比較刺激。但是,一般都用一個鐵桶。因為老鼠要不是特別飢餓,是不會啃人的肚皮的。所以,放一個鐵桶,然後在桶的上面放一些燃燒的木炭,不斷的加熱。
隨著桶內的溫度越來越高,老鼠就會四處亂撞,咚咚作響。實在受不了了,它們就會發瘋一樣啃咬犯人肚皮,甚至鑽進肚子裡,尋找出路。
而整個過程,犯人都是清醒的,在不斷的痛苦哀號中,慢的可能要幾個小時才會絕望的死去——想象一下,肚皮上爬滿老鼠的感覺。
(用火烤鐵桶,讓老鼠瘋狂)
實際上,老鼠一旦嘗試過了血腥,也會變得更加瘋狂。這種心裡的巨大恐懼,能讓犯人在死前就完全崩潰。
更恐怖的是,老鼠刑是可以“量身定製”的。
正常來說,放在肚皮上是因為這裡可以直接啃咬進肚子裡,觀賞性最強。但是有些施刑者不滿足於此,可能會製作一些小一點的籠子,扣在犯人身體的其他部位,比如臉上……
其實人類對老鼠是有著天生恐懼感的,這種酷刑所造成的心理上的震撼,應該是其他酷刑無法比肩的。
老鼠刑還有一種更加殘忍的,那就是把犯人扔進一個封閉的小房間裡,然後放進去一大群飢餓的老鼠。在黑暗之中,老鼠會不顧一切的啃咬犯人。當然,犯人也會反抗,甚至會反過來咬死老鼠。
但是,老鼠的數量眾多,最終會戰勝犯人,一點點的把他啃咬而死。這個過程雖然施刑者看不見,但是悽慘的叫聲,一定能讓很多人聽到。
說真的,單是寫下這段文字,都覺得毛骨悚然,脊背發涼。
七追風
說到“酷刑”,估計大家首先想到的應該是身體會受到強烈的痛苦和摧殘。但是今天我們要聊的這種酷刑比較另類,受刑者的身體不會感到疼痛,但精神卻倍受摧殘,這到底是什麼樣的酷刑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在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統治者們為了能夠長時間的維護自己的政權,會對那些作亂犯上的臣民,或是犯了十惡不赦的罪犯施以嚴刑酷法。我們熟知的酷刑就有車裂、凌遲、斬首、腰斬、剝皮等等。聽起來就讓人不寒而慄,聞風喪膽。
在今天看來,這些酷刑都極不人道,但在古代卻是司空見慣的事。歷朝歷代死於酷刑之人不計其數,以嚴酷著稱的商鞅到最後不也是受了車裂之刑。以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在這些酷刑中,凌遲應該算是最殘忍的了吧!在古代它也是統治者們最喜歡用的刑罰,幾乎每個朝代都在沿用,直到清末才被廢除。
古話說的好“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如果一個人連死都不怕了,難道還怕你以死相要挾嗎?所以說死刑其實也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死比死了還要難受,此種刑法就是傳說中的髡(kūn)刑。
髡刑在古代的朝代中使用的並不多,到了東漢以後就被廢除了。髡刑最早起源於西周時期,在王公貴族中如果有人犯了宮刑,就以髡取代,也就是把他的頭剃光並且還剃光鬍鬚,目的就是以此來侮辱受刑之人的人格。
也許有人會覺得這,剃頭剃鬍子也算是酷刑啊?要知道,在古代,受傳統的影響,向來就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之說,人們視頭髮鬍鬚比自己的生命還要珍貴。如果我們設想一下,在古代受到髡刑的人處在那樣的大環境下,他在精神上受到的打擊有多麼沉重,而且還要受到周圍人的反感和仇視。受刑之人在那樣一個世俗的社會里會被認為是大不孝的行為,為世人所不容,帶來的後果也比凌遲更加殘酷。所以,當時蔑稱受此刑之人為“髡人”。
所以,對於髡刑的實施,一般都是非常的謹慎,如果不是罪大惡極之人,領導者不會輕易判其髡刑,因為這等於是葬送了這個人一切希望。對於受髡刑之人來說,他們寧願被凌遲也不願意受這般侮辱,而且還被視為對列祖列宗大不敬,還要被子孫後代瞧不起。
在三國時期,曹操命令軍隊行軍過程中不許踐踏農民的田地,違者殺無赦。巧的是曹操的坐騎由於驚喜失控,踩踏了田地裡的禾苗。為了嚴肅軍紀,曹操把自己的頭髮割掉了一小捋來以代自己的頭,算是給將士們一個交代。可見,在古代人們視頭髮與頭一樣重要。
要說這剃髮,最有名的還要屬清朝。當年在清軍入關以後,多爾袞頒佈了剃髮易服的命令,還有“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的說法。可見,在那個時候,人的頭髮和頭是同等地位的。對老百姓來說,更朝換代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服從新的統治者也不是什麼恥辱的事,至於誰當皇帝對於老百姓來說其實都一個樣。
可是,清軍入關很長一段時間裡,為什麼百姓紛紛起來反抗清廷,其主要原因還不是“剃髮”惹的禍。百姓為了能夠保住自己的頭髮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嘉定三屠、揚州十日都告訴我們,為了民族尊嚴和傳統文化,無數的生命為此作出了抗爭和犧牲。
因此,髡刑是從最根本上擊潰犯人,用傳統思想瓦解他們的精神與信仰。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越來越小,髡刑在現在看來也不在是一種刑罰了,並且也漸漸地偏離了初衷,因此髡刑也慢慢退出了歷史舞臺。這麼一來,對付那些罪大惡極的人也只有凌遲這樣的酷刑才能狗起到震懾的作用了。
大史官
人類對付人類總有許多“奇思妙想”的酷刑,對於罪犯、政敵亦或是有私怨的普通人,他們都會無所不用其極,在將人處死之前,會利用各種手段來折磨犯人,經過幾千年的演化,牢房之中的酷刑也被髮揮到了極致。
先來說一個我國古代最嚴酷的刑罰吧,像審訊犯人時常使用的老虎凳、辣椒水在酷刑中根本就排不上號,相比於車裂、凌遲、剝皮實草這些酷刑,老虎凳顯然是屬於比較“溫和”的一種。這些酷刑都比較殘忍,要說選出一個排名第一的還真難以抉擇,在我看來,那就勉強把“人彘”算作第一酷刑吧。
人彘這種酷刑何時發明的已經無從考究,但在我國西漢初年,這種酷刑便被呂后發揚光大,為了打擊自己的情敵戚夫人,劉邦這邊剛剛嚥氣,呂后就迫不及待的將戚夫人抓起來,以此發洩自己胸中多年的怨氣。
可憐的戚夫人被人強行按住,砍掉了四肢,用水銀灌進耳朵裡使其失聰,再挖出兩隻眼睛,割掉舌頭,灌入啞藥,割掉耳朵和鼻子,再把頭髮和眉毛全部剃掉。最後把戚夫人裝進一口大缸中,丟進廁所,戚夫人痛不欲生,但沒有任何可以表達疼痛的方式,在大缸中慘烈的等待死亡。
要說呂后真乃是蛇蠍心腸,用最嚴酷的刑罰對付自己的情敵,而且還讓兒子漢惠帝前往參觀,當漢惠帝得知大缸中的人彘是戚夫人的時候,當即嚇得臉色蒼白,他對自己的母親失望透頂,從此一蹶不振,沒過幾年就在母親的淫威下鬱鬱而終。
而相對於中國,外國人的酷刑也絲毫不遜色,他們整人的辦法也是一套一套的,諸如十字架刑、銅牛刑、水泥鞋刑在外國人的眼裡都是臭名昭著的刑罰,下面我就給大家介紹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刺刑。
刺刑的發明者就是15世紀羅馬尼亞臭名昭著的伯爵弗拉德,人送外號“刺穿王”、“吸血鬼”。此人暴虐無常,殘忍至極,對付反對他的臣民和別國的俘虜無所不用其極,在多年的“探索”中,弗拉德找到了一種既可以嚴懲罪犯又能供自己享樂的酷刑。
弗拉德命人大肆砍伐直徑大約為30公分的樹木,在一個廣場中,把這些木樁埋進土裡,出土的一頭削得尖尖的,然後就把犯人帶進刑場,讓犯人坐在尖尖的木樁上,利用犯人的自身重力慢慢往下滑……
一般木樁會從犯人的肛門穿入,但穿進去的速度異常緩慢,整個過程也許會持續三天三夜,直到從犯人的嘴部穿出來為止。
犯人如果身體狀況較差,可能在中途就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這也算比較幸運,如果身體狀態好,就只能痛苦的等待死亡,而且連休克的狀況都不會出現。
弗拉德坐在臺上,簇擁著美女飲酒作樂,還不時的拍手叫好,簡直是泯滅人性,一旦在作戰中被他俘虜,戰俘們幾乎都逃不出這種厄運,據統計,僅僅被弗拉德用此酷刑整死的犯人就達到20000人之多,難怪在歐洲一提到弗拉德的名字連小孩都嚇得不敢哭泣,後來吸血鬼就是以他為原型而創作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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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仔學史
在我國的古代不缺各種酷刑,什麼凌遲、車裂等滿清十大酷刑大名鼎鼎,令人毛骨悚然。而我們今天所說的酷刑在歷史上只用過一次,它才是我國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並且用在了天下第一大漢奸的身上,也算物盡所用了。
在古代歷史上,有幸享受這一酷刑的人真可謂是一個罪大惡極之徒,漢人對他恨之入骨。在清初,他提出了“剃髮易服”政策,就此帶來了一場腥風血雨。就是因為他這個數典忘祖的小人,使無數的漢人死在滿清的屠刀之下,更使我大漢民族的男子拖了將近三百年的辮子,實乃罪大惡極之徒。
他就是孫之獬,本是明朝的臣子,但在清軍入關後,投降清廷,甘心做滿清的走狗。更是為了實現清廷對漢人的徹底征服,而獻出了“剃髮易服”的毒計。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無數的漢人死在了滿清的屠刀下,漢人對其恨之入骨。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而孫之獬的報應很快也就到。
後來,孫之獬因為被彈劾,在他剛回到山東家後,就遇到了農民起義,而他很不幸地被俘獲了。面對孫之獬臭名昭著的大漢奸,起義的百姓先將其全身用鋼針扎滿針孔,然後拿豬毛將其插滿全身,並且將他的嘴也縫上,他全身奇疼無比,但又叫不出來,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能一點點地慢慢失去神志。
當然,這還沒有完,在孫之獬奄奄一息時,再將其凌遲處死。而最後他的家人也因為他而全部命喪黃泉,這就是做漢奸的下場,可謂罪有應得。各位,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