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2915495983460254
應當可以,銷售收入專入捐款,相當將”捐贈物資”變成”捐款”。專款專用。
遼西居士1
小民個人認為可以。特事特辦。但必須是政府行為,不能個人與單位辦理。所得款項應該公開誘明。或做專項基金,或做公益事業等。這些事應由政府及相關部門籌備辦理,公開,公益,誘明,沒有營私舞痺就行。
老趙菸酒
不應這樣做:捐款、捐物、都屬人道主益、可以根據需要申請領取、若是賣掉使去人道主義的意義。這叫善款、善物屬性是人道主義。
62639808627鄧瑞祥
捐贈物品可以以稍低平常價賣給民眾,除去工作人員工資租金等成本,利潤交給有關部門購置戰役物品。
言成0705
有人認為可以,理由是收到的款項入捐款項這樣就可以專款專用,那能解釋一下這款能怎麼專用?再去買菜嗎?
語言碎片1
有權有關係的人免費拿不好嗎?為什麼要便宜賣給老百姓呢?
一生一念1985
平民百姓就這點要求。希望能辦到。
目凝星辰
即然是全國百姓捐的物資有關部門就應免費派發給市民共渡難關。
愛財老人
如果這個社會把善良和愛心都可以明碼標價進行出賣,這個社會無藥可救了。
三言良語uu
這些捐增的物資是供應醫護人員和在一線的工作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