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联动机制强,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

联动机制强,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

“法官,你好,这里是汉中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你院布控的车辆我们已协助扣押,请你们尽快派人前来交接。”2019年11月27日下午17时30分,南郑法院执行接到交警传来的信息后,迅速组织执行人员赶往现场。

2019年9月3日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书约定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支付共同财产中折价款120000元;申请执行人陈某陪嫁日产轩逸小轿车一辆及个人生活用品归其所有。被执行人李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到我院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李某规避执行,法官屡次与李某通话,李某均称人在西安,到户籍所在地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李某下落,案件陷入僵局。唯一线索是陈某陪嫁车辆一直由被执行人李某驾驶,车辆不像房产,移动性、隐蔽性太强,很难寻找。只得借助交警部门协助。故法院向交警部门发出协助查扣车辆的法律文书后,在交警部门的大力协助下,2019年11月27日17时许,李某驾驶车辆至汉中市莲湖路十字被交警部门拦截、扣押。被执行人李某被带回法院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主动交纳执行款20000元,尚有10万元约定后续履行期限,其父亲为其担保。

信息共享,协同出击,借助交警部门的专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车辆,是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大背景下,创新和拓展执行渠道的又一举措。目前,法院已联合公安、工商、金融、房管、车管等多个部门建立起执行联动机制,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调解、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促使其自动履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执行联动的制度网络已扎牢,失信被执行人将无处遁形。(南郑法院 陈发瑞、唐虎、王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