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清朝的一個親王府內有多少機構和人員為他們服務

清朝的一個親王府內有多少機構和人員為他們服務

親王的爵位級別相當於正國級,也就是他的直接上級就是皇帝了。

親王的來源大致有兩個,一個是世襲,一個是積軍功和積勞功而來。

一個親王就必然有一個親王府,如肅王府、醇王府。他們府內均有很多辦事部門和相對應數量的人員,其主要功能就是為親王本人提供各方面必須周到的服務。

各親王府內部組織結構大同小異,就以醇王府為例具體說說他內部的組織結構。

和碩醇親王是宣宗成皇帝脈下宗支,清代鐵帽子王之一。始祖為宣宗成皇帝第七子奕譞。

王府內部組織結構大致如下:

1、長史

由皇室內務府派來給王府當家的最高級的管家,但實際上只是一個高高在上名義上的官兒。王府中的實權,照例是掌握在管事官(一般呼作大管事的和二管事)的手中。因此,長史平日根本不到府中來,只在府中有婚喪大事時露一露面而已。

管事官

這是名符其實的實權大管家。其級別是個戴有三、四品頂戴花翎的官員,除了內院屬於太監的職責範圍以外,府中其他的一切事務,都是歸管事官管理。

這個職位可藉助王爺的名字對外興風作浪,也可以以自己掌管王府的各項開支大權,中飽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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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莊園處

辦事的都是從四五品的王府官員。主要收取佃戶糧租。他們在見王爺時,滿口裡“嗻嗻”答應,“王爺聖明,奴才該死”地恭維,他們不但會哭窮,訴說地租催不齊的“苦楚”,還會假慈悲替佃戶“求情”,以便達到欺上瞞下中飽私囊的目的。

4、回事處

辦事的也都是些五六品的官員。

他們職責是有客人來時向王爺回稟,之後聽到“請”字的吩咐後,就把客人引到王爺那裡去。

如系女客則是回事處人員先把來客的姓名告知內院的回事太監,由他們引進導出。這就是回事處的全部職責。

他們看到宗室王公,就雙膝跪下請安;看到大臣顯宦,就屈單腿致敬;看到一般經常和王爺有交道的客人,也會挑簾請進,沏茶敬菸。

他們的外來財源雖然比不得莊園處有固定的吸血榨油的地盤,但是,只要王爺的架子一天不倒,像勒索門包、接受年節饋贈之類,都是他們的生財之道。

5、隨侍處

辦事的也都是從五品起到最低級的官員。他們的任務是在王爺出府門時,在車前轎後擔任護衛之責。

要到達所訪之家以前,照例有一騎後衛越過頂馬飛馳而前,到那家去報王爺“駕到”,這種先期報信的行動叫作“竄撥”。在清朝初年,這

些人都是一些蒙著王爺的虎皮魚肉百姓的“王府護衛”,什麼壞事都能幹得出來。

6、司房

專門管理王府日常出納的一個小單位。在那裡辦事的都是一些能寫會算的人。不用多解釋,就相當於財務科處,管理開支流水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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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祠堂

在祠堂裡有一個老太監和兩三個“蘇拉”(最基層的勤雜人員)。每逢農曆初一、十五,他們要擺供上香和灑掃祠堂內外。逢年按節的祭祖祀神,和祖先忌辰的燒香上供等,是他們的主要任務。

8、廚房

分大廚房和小廚房兩種。大廚房是全家公用的正式“法定”的廚房,小廚房則是王爺的長輩獨自設置的,個人專用的“私”廚房。

在醇王府內,廚房裡的服務員,從掌灶、掌案的大小師傅到學徒的小夥計為止,都是父死子繼,相當於鐵飯碗。

即使他們不去下功夫鑽研烹飪技術,也照樣能維持這個飯碗,他們煎炒烹炸的藝術也就代不如一代。因此,王府中的飯菜,在當時就有“中看不中吃”的評語。

清朝的一個親王府內有多少機構和人員為他們服務

大廚房照例是由首領太監來管轄,因此飯菜雖然做得不怎麼樣,每月的開銷卻相當可觀。

9、茶房

茶房任務是在來客時給客人斟茶,給府裡的病人煎藥和做一些有滋補性的食品,如杏仁茶、蓮子湯、百合湯和甜煮白扁豆之類,在醇王府中,茶房的任務僅僅如此。

但在其他的王府,如豫親王府裡的茶房,在清末就以點心做得好出名。

10、花園

醇王府內,除有八九名專門擔任看守房屋、陳設和灑掃的人員之外,還有專門擔任管理溫室、地窖的人。

在其他的王府內,有的除僱有花把式之外,還僱有專門養鴿子、養魚的把式。

11、大書房和小書房

書房服務的人員一共有6個人,一名小太監、兩名50多歲的老書童和3名專門候老師的人。他們的主要任務是酒掃書房內外。給孔聖人上供;到大門口迎接老師。為老師和王爺的家人讀書時提供服務。

12、更房

就是負責日夜巡邏和打掃內外各院,相當於物業管理。

13、馬圈

負責車馬管理。為老爺太太小姐出行隨時提供交通便利。

14、裁縫鋪

專門為王爺府的人縫製衣服的部門。

15、轎伕

約有二十人,藉助王爺的招牌,竟做禍害百姓的事。甚至結夥鬥毆,常鬧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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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太監

清朝時代,在宮中、府中的太監當中,聲勢顯赫、得到皇帝和王爺寵信的,只是千分、萬分之一的極少數,其餘絕大多數都是在層層壓制之下受盡奴役和摧殘。

他們的層層壓制的組織情況是這樣的:

最高的為首領太監,照例可戴七八品的頂戴,但須請得宮中許可,他們的職權範圍限於內院(在當時叫作“關防院”)之內。從回事太監以下包括媽媽、丫環在內,都受他們的管轄。

其次為回事太監,他們的職責是管理小太監以下的太監和在來客時擔任稟報、引導客人出入的工作。

回事太監以下照例沒有頂戴。小太監為專門服待主人的貼身侍者,王爺、福晉(王爺夫人)、太福晉、阿哥等,都有專屬個人的小太監,格格只能由媽媽侍奉而沒有專門伺候她的小太監。

散差太監是王府太監中地位最下、工資最低、而受累最多的可憐人,他們的職務是擔任酒掃主人居室、挑飯、燒爐子之類的雜役。他們也和小太監一樣,各有專屬的主人。

清末有由皇宮向王府“賞”太監和由各王府向宮中“進”太監的制度。

17、丫頭

丫頭客氣一些的人把她們叫作姑娘或是丫鬟,不客氣的就把她們叫作丫頭或使喚丫頭。

不論在宮中或府中,婦差之中地位最低的就是丫頭,待遇更不用說,而且人人都有管她們的資格。尤其是被指定專門管理她們的姑姑,更是和管小太監的師傅一樣,打罵奴役她們,不但可以公開,而且是被認為是“合法”的。

宮中的宮女(即宮婢),絕大多數都是由內務府和八旗官員的家中選出來的,即使在中華民國成立之後,清宮中每年仍有徵用宮女的例舉(當時把這種徵選叫作挑秀女)。

挑選宮女時,大約每10名左右為一排,一排一排地被帶到殿陛上,有的太妃則坐在殿門口附近用手絹堵著鼻子,一面指定留下誰,被選中的立即被負責的媽媽,太監帶走,落選的交還木牌賺一身新布衣回家。

至於丫頭的命運,大約也出不了以下三種:

(1)在府中受盡折磨奴役,到了相當年齡被放還家中出嫁;

(2)不堪虐待折磨,死在府裡;

(3)被主人留下作妾。

清朝的一個親王府內有多少機構和人員為他們服務

18、園寢

清朝皇帝的墳叫作陵,王爺的墳叫作園寢。管理園寢就專門一個機構。

園寢的範圍,寶頂、享殿、陽宅以及把看墳佃戶所耕種的土地統統包括在內,大約有方圓幾十裡。

死者的家人帶著一幫傭人分佔著一個院子,此外還有車房馬廄等設備以及花園式的魚池和“曲水流觴”式的亭院等。

以上基本就是一個親王府的內部組織結構,龐大的組織體系消耗大量的民脂民膏,千萬人供養一人,只是苦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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