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鄒平縣將依法取締一批“散亂汙”企業 具體這麼做!

關於進一步強化依法取締 “散亂汙”企業的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持續保持打擊“散亂汙”企業的高壓態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及生態環境部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工作安排,現將我縣進一步依法取締“散亂汙”企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散亂汙”企業範圍

“散亂汙”企業是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佈局規劃,土地、規劃、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違法違規生產經營,汙染排放嚴重的小製造、小加工、小作坊等;雖有行政許可手續,但超範圍違規生產經營,汙染防治設施不完善,汙染物排放不達標,汙染環境嚴重,違法違規經營的企業。具體包括:有色熔鍊加工、橡膠生產、製革、化工、陶瓷燒製、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石料加工、石材加工、廢塑料加工、汽修、傢俱製造、煤炭經營等行業。

二、取締方式

各鎮街、開發區要進一步加大對轄區內“散亂汙”企業的摸排、取締工作。轄區內所有“散亂汙”企業要於2018年6月15日前自行“拆除設備、清除原料、清除產品”;凡超過期限或拒不糾正的,自2018年6月16日起,各鎮街、開發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斷水斷電、拆除設備、清除原料”等措施堅決予以取締;對干涉或阻撓執法的堅決依法予以打擊;對頂風生產的“散亂汙”企業業主和相關責任人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舉報“散亂汙”違法生產行為,一經查實,給與舉報者適當獎勵。對經核實的舉報信息,將嚴格按照國家環保法律法規規定,從嚴從快查處,嚴厲打擊。

舉報電話:12369

特此公告。

鄒平縣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