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战“疫”说法丨疫情期间交通违法处理怎样办?(附视频)

眼下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

很多市民对于交通违法业务如何处理非常关注

疫情期间,为了减少人员聚集

我市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业务有什么调整?

现在有了交通违法行为该怎么处理?

为你解答疫情期间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办理的

热点问题

让交通科民警张娜带你一起了解一下!

疫情期间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如何办理?

疫情期间,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我们对全市的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进行了调整,并对外发布了公告:

全市各交警大队业务窗口,目前只预约处理需要现场制做询问、告知笔录的一般程序处罚(即:现场执法时开具的扣证、扣车强制措施凭证或违法处理通知书,电子监控抓拍的应处200元(不含)以上罚款,或一次性应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电子监控抓拍的大型汽车、营运车违法行为。预约处理的方式为拨打辖区交警大队电话,电话我们已经通过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对外公告,可以自行查询。

对于电子监控抓拍的非营运小型汽车简易程序处罚(即:应处罚款200元(含)以下且一次性记6分(含)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建议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助处理。处理方式有两种: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登录注册后,进入违法处理模块,备案机动车信息后,进行处理;也可以关注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微警务,进入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违法处理模块自助进行处理,其中,机动车驾驶人还可以通过学法积分模块学习考试获取积分,所获积分可以折抵处理本人注册车辆9座以下非营运乘用车3分(含)以下交通违法记分。

以上网络平台在登录处理时,均有操作提醒和说明,并留有客服电话,不明之处可以查看和咨询。对其他违法处理业务问题,欢迎拨打交警支队业务咨询电话6297961,我们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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