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合伙人与股东有什么区别?

用户76052539731



题主你好,合伙人这个词儿已经非常泛滥,泛滥到大有吞并股东之势,泛滥到在一些人的意识里股东不如合伙人的地步。那么股东和合伙人到底有什么区别?做哪个比较好?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合伙人与股东的不同点:

  1.身份不同

  (1)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

  (2)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

  2.出资不同

  (1)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

  3.责任形式不同

  (1)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4.竞业的限制不同

  (1)对于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绝对禁止,合伙人协议也不得排除。

  (2)对于股东,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则股东是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股东的竞业限制是相对禁止。

  5.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同

  (1)合伙人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普通合伙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委托一名或几名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股东,是通过公司治理,来实现经营管理权。参加股东会(大会),选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立监事会。

  二、合伙人的涵义

  1.合伙人定义:

  签署合伙协议,创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的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是合伙人。

  2.合伙人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股东的定义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中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人。

  四、合伙人与股东的相似点:

  有限合伙人与股东都是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与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在商法中,股东与合伙人的最大区别是适用的法律调整不同: 股东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调整,就单个股东而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合伙人,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调整,合伙人又分为两种情况: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金氏说法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合伙人和股东两个词可谓时刻萦绕于耳畔。那么合伙人和股东有哪些区别,商业上所称的权益合伙人和事业合伙人都是不是一回事,以下来说一说。

1. 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与股东:

(1)依据的法律是不同的:

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据的是《合伙企业法》。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依据的是《公司法》。

(2)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两种,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就是在投入的钱不够偿债的时候,要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所谓连带,就是不管你合伙协议如何约定的,所有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有限合伙人则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参与经营管理是不同的:

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一般可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直接参与其中或者间接参与)。

(4) 其他不同:

如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则不行;

又如体现法律效力的方式,合伙企业是合伙协议,而公司是用公司章程;

再如退出的形式,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而合伙人则是退伙,等等。

2. 商业模式中的合伙人与股东:

在我们平时所听到的名词中,还有很多别的合伙人,比如事业合伙人、权益合伙人等等,这些是为了在商业模式中进行管理和激励而创造出来的,与法律所规定的合伙人是有区别的。

在公司中,如果仅仅是通过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而不是章程上所列明的股东,那么仅仅是对协议签署人有法律效力的。登记在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则具有公司法所约定的法律效力。

以上是财会小童观点,欢迎大家评论补充。


财会小童


股东跟合伙人的区别?官方语言没什么值得说的,我就说点通俗易懂的吧。


合伙人一般分为两种,有限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可以理解为风险共担、合伙经营,承担无限债务

……

有限合伙人可以理解为按一定比例出资,但不承担无限债务


股东是享有公司股权的,具有其普通股东的投票权。

问题来了,扯了半天区别在哪里?

一句话总结区别,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具体建设,对更换董事或者公司决策时享有投票权,但是合伙人就没有,换句话讲,合伙人持有的股权就是所谓的干股,只能参与分红而不能参与公司具体决策。


所以你看马云在阿里巴巴的股权并不是最多的,但是马云却是绝对的主事人,就是这个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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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论招财圈


一.合伙人的涵义

1.合伙人定义:

签署合伙协议,创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的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是合伙人。

2.合伙人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股东的定义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中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人。

三.合伙人与股东的相似点:

有限合伙人与股东都是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与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合伙人与股东的不同点:

1.身份不同

(1)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2)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

2.出资不同

(1)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2)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

3.责任形式不同

(1)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4.竞业的限制不同

(1)对于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绝对禁止,合伙人协议也不得排除。

(2)对于股东,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则股东是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股东的竞业限制是相对禁止。

5.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同

(1)合伙人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普通合伙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委托一名或几名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股东,是通过公司治理,来实现经营管理权。参加股东会(大会),选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立监事会或监事,来实现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的透明化、科学化。


大树说法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个是以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从企业的运作上来说两者也是有着区别的。

先说风险,现代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有很多的风险,如果发生亏损,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要以自己的财产来弥补亏损。但股东不同,股东只会以自己出资额为限来承担亏损,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上面。那是不是说合伙企业就风险大呢?不一定的,这个和合伙企业运作有关了,合伙企业还分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以及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的运营是有管理权限的,也就是可以对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担保之类商业行为进行投票,同意或不同意的。每个人都知道企业的情况。当然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有没有这权利,但好处在于也是以自己出资限为限承担责任,但也可以知道企业的情况。而且合伙企业主要还是以互相认识的人来一起奋斗创业,在收入上合伙企业不收企业所得税,只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在退出上,内部转让份额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向外部转让是需要其他合伙有的同意。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的人。可以对公司的运营方针,重大投资或担保进行审议投票,但是,正如我们所知会有大小股东之分,如果投票被大股东把持,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证,这个有太多案例了。收益部份除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读书以二鼓尽为节


从法律层面讲,合伙人是按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股东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

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通俗的讲:人不死帐不烂,死扛到底。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额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法企业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50人,少于2人交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多余50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200人,不能超过200人;超过200人,属实上市公司,必须经证监会审批成立,才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两者的区别

合伙企业可以用劳务出资,定价有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就可。

而公司法里面成立的公司,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劳务不能出资。

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中,会出现合伙人的概念,其为企业内部的契约行为,不办理工商登记,就不受公司法的保护。

而且,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税法上的逃税行为。例如:不管是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都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直白说就是必须是企业的税后利润才可以在股东、合伙人之间分配,并且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运用了合伙人的概念,其分红如果是在税前分配,进入成本、费用,就必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其税率为3%-----45%;分红少,税率低,起不到激励作用;分红多,税率高,企业、个人的税负负担重,合算不合算;

如果在税后列支,除了代持外,其获得股权转让属于合伙人的收入,需要补税的;很多企业用低价或者免费赠与的形式进行,国有企业涉及国有资本流失问题,属于重罪;民营企业,涉及偷桃税款,税局有权利认定价格,让转让人补交个人所得税款;

股权激励属于专业的税务问题,必须请专业的,具备财税知识的专家进行纳税风险的规划与纳税税率的筹划,否则后患无穷。

专业就是专业,不能掉以轻心,好心办坏事。

更多股权激励中的税务问题,可以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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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神刀


聊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前,要先看你对合伙人是否有正确理解。

实践中,不少创业者没搞清啥叫合伙人,很多人把股东误称为合伙人,这就不用再谈区别了,哈哈。

我相信你是正确理解了合伙人的前提下,简单聊下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

第一,合伙人,通常是指合伙企业中出资人。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也分为普通合伙人也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在持股平台的设计中,基本都是有限合伙企业,由大股东或控制权设计中的核心人员担任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二,股东,是公司法意义的叫法。

出资设立公司或通过购买股权、继承股权等方式,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存在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说。需提醒的是,不少创业者总把公司债务和股东个人债务混淆,做出错误的决定。希望大家记住这一点,以免承担不不应当承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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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一号


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甚多,无论是法律层面、公司治理、命名限制、资本金限制、缴纳税费、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事务执行都存在明显的区别,细细说来如下:

1、设立基础不同:公司设立的过程必然牵扯到发起人协议,所有发起人需要按照规定认缴或者募集资金,而合伙企业只是根据合伙人协议来确定各自分工以及出资金额;

2、法律层面来看:公司永远都是以公司所有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股东仅以其认缴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一般都是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然除有限合伙人除外。

3、认缴资本方面:

公司股东需要确定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并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各股东的认缴期限,而合伙企业不存在此类问题。而且公司不允许存在劳务出资的情况,但是合伙企业只要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并认可就可以用劳务出资。

4、税费名目不同: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而公司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两者适用的税法不同。

5、退出机制不同:公司股东退出一般就是股权转让或者股权回购,但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想要退出合伙经营相较于公司要复杂许多,既有除名退伙,也有法定退伙还有自愿退伙。

6、退伙后责任不同:合伙企业当中合伙人退货后的需要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股东股权一旦转移那么一般就对公司之前的债务不负任何责任。

7、决议方式不同:《公司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公司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即可,一般事项在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大多都是过半即可;而合伙企业经营过程当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名称、地址、担保等特殊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除非合伙人协议另有约定。

综上来说,合伙与股东存在本质的区别,而这种区别的根源来源于两种企业性质不同所造就的,但是总体来看各有利弊,而合伙人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具有更强的人合性。


麋鹿说法


不知道题主的问题是否是指创业企业中的合伙人(创始合伙人、联合创始人或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如果是的话,我就叨叨两句。

创业者在创业之初可能会拉上几个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创业,这里就有创始合伙人(最核心的那个创业者)、联合创始人(或者叫合伙人),如果这些合伙人都出资了话,其实他就是股东,两者的意义是一致的,在法律上统一称为股东。

但是也有一种情况,虽然是合伙人/联合创始人的身份,但其实是没出资的,也许是技术入股、也许是资源入股,在公司的股东结构上是不能体现出来的,也许他们的股份是在创始合伙人名下,也许是有约定分期兑现,在兑现后才能出现在股东名录上,在此之前,合伙人和股东的身份是不一致的。

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出资人,股东是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两者在法律上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

比如国内的规定是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国内尚无无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则有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


西天蜗牛


一般而言,合伙人和股东是两个企业主体中的权利义务人,合伙人一般是指合伙企业中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股东一般是指股份公司中持有股票并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在这里补充一点,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股份公司是法人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是有限合伙人,以自有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公司中的股东地位平等,在章程未作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因此股东权利的大小往往根据其手持股份多少来决定。

从以上不难得出,合伙人与股东是存在于两个企业主体中的权利义务人,普通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中既有普通合伙人又有有限合伙人,同时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与此相对应的是普通合伙人没有相关限制,即可以以劳务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以货币出资,当然同时也可以以房屋、车辆、设备等实物作价出资,与合伙不同之处在于其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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