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因破产重整,吉恩3实控人发生变更

导语公告显示,吉恩镍业创建于2000年,于2003年9月5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8年,因连续四年亏损,公司股票被上交所摘牌终止上市。

11月28日,资本邦讯,吉恩3(400069.OC)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显示,吉恩镍业创建于2000年,于2003年9月5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8年,因连续四年亏损,公司股票被上交所摘牌终止上市。2018年11月,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吉恩镍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吉林中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吉恩镍业进行重整。2019年6月14日,吉恩镍业收到吉林中院送达的“(2018)吉02破1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吉林中院送达的“(2018)吉02破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吉恩镍业将按照每10股缩为1股的方式进行缩股,缩股后,吉恩镍业总股本将从1,603,723,916股缩减至160,372,366股。以缩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8.861268股的比例转增合计623,227,355股,调整后总股本变为783,599,721股,其中中泽昊融以12亿元资金受让合计442,804,608股,占总股本56.51%;剩余180,422,747股按照本重整计划用于清偿债务。

吉恩3表示,吉林中泽昊融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执行法院裁定,使得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中泽昊融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吉林中泽昊融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执行法院裁定,使得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由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中泽昊融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于泽国通过执行法院裁定,使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于泽国,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泽集团”)与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吉林中泽昊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泽昊融”),中泽集团向中泽昊融出资21亿元,并通过中泽昊融提供合计12亿元资金用于重整吉恩镍业。根据《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泽昊融受让公司本次重整中由资本公积金转增的442,804,608股,占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后总股本的56.5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中泽集团持有中泽昊融70%的出资,为中泽昊融控股股东。于泽国持有中泽集团60%股权,因此,于泽国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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