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周宁县总医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告知书

亲爱的公众朋友们:

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避免交叉感染,特向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告知注意事项如下,请大家主动配合,共同为遏制疫情做出贡献。

1.佩戴口罩: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患者家属和陪护人员,均需自行佩戴好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2.体温测量:我院在病房大楼一楼大厅入口设有24小时发热预检分诊台。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包括患者家属及陪同人员)必须经过发热预检分诊台分诊,配合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诊区。

3.发热病人:发热患者请根据指引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4.口腔门诊:口腔专科门诊诊疗情况特殊,现只保留必要的颌面部外伤急诊,仅处理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等急症,其余可择期的诊治项目全部暂停。

5.主动告知:若有①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②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特别是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③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史关联;请您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台的工作人员,将由导诊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您提供的信息将会为医生及时、准确的诊断提供最可靠的依据。

6.门诊陪同:发热、2周内曾途经或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居住史、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谢绝陪同!尽量减少陪同就诊人员,进入诊间限1名陪同人员,其他人员建议在院外等候,避免在院内交叉感染。

7.住院探视:探视和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需佩戴口罩。发热、2周内曾途经或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居住史、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谢绝探视!其它病区因病情需要陪护的,陪护人员限一人,并保持相对固定。

8.避免在院区内无序流动: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勿在院区内无序流动,如不明目的地,可问询工作人员引导。

9.日常生活要求:日常尽量少去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勤洗手,居室勤通风。

10.严格实名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联系电话等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阖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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