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周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11号)

据县总医院报告,2月1日中午患者杨某(男,36岁)、其母张某(60岁)自驾车到县总院就诊,经检查为不明原因肺炎,随即将两人样本送至宁德市疾控中心进行第一次检测,2月2日11时10分市疾控中心反馈两例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初步确认杨某、张某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患者,现已将两名患者送至闽东医院救治,其妻子正在县总院隔离病房进行医学观察。

据调查,患者杨某,李墩镇芹溪中村自然村人,家中共9人。杨某及妻子在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经营卫浴产品,其父母子女均随同,长期居住在武汉黄陂区盘龙城荷苑,居住地离武汉华南海鲜市场20公里左右。杨某于1月22日离开湖北,23日在建瓯住宿一晚,24日直接返回李墩芹溪中村自然村家中与家人共同居住,自行居家观察。目前患者家中其余6人于2月2日中午全部集中至县健康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现正在排查患者途经建瓯及居住家中观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

特别提醒:若与杨某家中成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请主动居家隔离观察,并及时向所在的村居报告。

周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文章来源:周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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