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楚云飞追杀叛徒钱伯钧,为何借用了警卫员魏和尚的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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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飞实在是个精明的家伙,钱伯钧叛军在营部围攻楚大团长和警卫班的枪声一响,他就判断会有“援军”到来,因为深知李云龙不会放过这个发财的机会,连副官孙铭都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然。而钱伯钧事败逃跑的时候,背着的是一把驳壳枪,无论火力还是射程都超过楚云飞的佩枪勃郎宁。

如果不带把趁手的家伙,楚云飞别说什么“清理门户”了,搞不好自己都得被钱伯钧给收拾了。



而晋绥军358团团部警卫班士兵用的是司登冲锋枪,号称二战时期最烂的武器之一,射程近、精度差并且还容易走火,逼得英军规定抗司登式的士兵必须走在队伍前面,英军士兵甚至相信“只要将司登冲锋枪扔出去,绝对会有走火的子弹击伤敌人”,对于追杀单个目标显然是不可取的。

尤其是单枪匹马对决时,无论是中正式还是三八式步枪,都因枪身过长而不太方便,最合适的就是骑兵专用枪,比如魏大勇身背的这把“四四式步骑枪”。



我们知道“三八大盖”定型于日本的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同时列装的其实还有三八式骑枪,模样和结构跟三八式普通步枪没什么区别,只是把枪管缩短使枪身长度下降到965毫米(步枪是1275毫米),以便于骑兵在马上使用,也可以称为“三八式卡宾枪”。但该枪重量重量仍然达到3950克,并且在颠簸的马背上加装三十年式刺刀时较为困难,于是日军骑兵要求研制专用武器。

新的步骑枪于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研制成功,因此被命名为“四四式骑枪”(日本称为四四式骑铳),枪重虽然只降到3900克,枪长也仍然有966毫米,但设计更为紧凑,有效射程有所增加。该枪最显著的特征是枪口部分,为了加装可以折叠的三棱形刺刀,它有一个与枪口头箍相连的刺刀座,看起来像个钩子。

还算是日本二战期间设计不错的武器,生产成本较高,到1942年停产时大约服役91000多支。



这款“四四式骑枪”不仅装备了日军东北和华北的骑兵部队,还成为二线部队或特种兵部队(伞兵和装甲兵)的制式武器,毕竟三八大盖实在太长了,小个子的日本兵在装甲车里、战马上使用起来太不方便。八路军当然也有缴获,由于也使用6.5毫米的有坂子弹,所以很受战士们喜欢,同时数量毕竟不多,也只有魏和尚这样的“老兵油子”才有资格佩带,人家是李大团长的警卫员嘛,长短家伙和子弹都装备比较齐全。

后来魏大勇被黑云寨山猫子截杀时,仍然在使用这把骑枪,笔者注意观察过,和尚并没有拿掉专用刺刀,细细品味才能看懂刺刀座的作用。这枪直到朝鲜战场上我军还曾使用,《亮剑》中特意加注这个细节,应该是道具容易获得,否则如此画蛇添足有些说不通,本来就是个小成本制作。



其实该枪有个明显的缺点,就是枪口部分结构复杂有点“头重”,造成瞄准较为困难,无依托射击时需要很好的臂力,这一点魏和尚没有问题,那是少林寺出来的练家子。偏巧楚云飞也是个玩枪的高手,能够被称为“快枪手”足以说明楚云飞的射击水平,之前赠枪给李云龙时曾经秀过枪法,因此能在那个紧急情况下,在最短的时间内瞄上和尚的武器:“兄弟,借你的枪用用”。

钱伯钧中校是忙着逃命,而楚云飞团长是正义追杀,前者携带的是精度和威力都很一般的的盒子炮,后者拎着射程和精度远超手枪的骑兵专用卡宾枪,无论是心理还是武器钱伯钧均处于劣势,最终被长官一枪爆头毫不奇怪。这事其实不太公平,楚云飞应该借李云龙常用的驳壳枪去单挑老部下,那才显得不占便宜,想来是不好意思面对李大脑袋,家丑如此外扬。

他自己都说了:“我楚云飞也是个要面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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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飞为何管魏和尚借枪?很简单,和尚的枪好哇!魏和尚平时携带“两短一长”三把枪,两把短枪是抗日战场上常见的驳壳枪,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令人眼热的是那把长枪,因为那可不是一般的步枪,它是专供军中贵族使用的四四式步骑枪。

日军的骑兵部队发端于幕府时期的贵族阶层,在日本军队中,能当上骑兵的都不是等闲之辈。这些贵族对手中武器十分挑剔。起初,日军给骑兵部队配备的武器是缩短版的三八式步枪,这些贵族对此意见很大,觉得枪身还是太长,不适合骑马作战。后来,有坂成章为他们专门设计了一款短小精悍的骑兵武器,史称“四四式步骑枪”。

虽说专为贵族订制,可四四式步骑枪绝非浪得虚名,其作战性能十分优异。《亮剑》剧中,魏和尚给师部送文件途中偶遇一队日军步兵,他用四四式步骑枪连续干掉三个鬼子。当时我为他捏了一把汗,担心他会被鬼子乱枪打死。谁知,魏和尚竟然能够在射击位置已经暴露的情况下,不慌不忙地骑上战马、从容撤退。从这一细节中可以看出,魏和尚手里的这把步骑枪不是一把普通的步枪,它拥有超高的便携性和超远的射程。

四四式步骑枪的长度966毫米,仅相当于三八式步枪的四分之三;其重量为3.3公斤,比三八式步枪轻了一斤多。而且,考虑到骑马作战时不容易安装刺刀,有坂成章专门为四四式步骑枪设计了折叠式刺刀。这种刺刀在结构设计上,与我军56式半自动步枪的刺刀基本一致,而四四式步骑枪却研制于1911年,可见这款步骑枪在当时的先进程度。

别看四四式步骑枪的枪身长度不到一米,可有效射程却高达500米,比三八式步枪还多出40米。其原因在于,四四步骑枪采用了更为合理的枪管结构设计,减小了火药能量损耗,而且其膛线绕距比三八式步枪更大,从而增大了射程。

《亮剑》剧中,团长楚云飞打算清理门户,去追杀他手下的叛徒营长钱伯钧。由于钱伯钧是骑着马逃跑的,楚云飞要想追杀得手,必须有一款合手的骑乘武器,正巧看见魏和尚身上背着一把四四式步骑枪,他当然要借来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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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绥军358团的一营长钱伯钧想反水,此时楚云飞仅带着一个警卫班去了一营的营部。由于钱伯钧投敌的决心已经,楚云飞有危险。好在李云龙的援军到来,钱伯钧带着一个警卫逃走了。李云龙见到了楚云飞相互寒暄了几句,楚云飞拒绝了李云龙的好意,只是借了李云龙警卫员魏大勇背上的长枪。



楚云飞是团级干部,配备的是一支勃朗宁M1910手枪,该手枪的口径为7.65毫米。反叛的钱伯钧配备的是毛瑟手枪(驳壳枪),口径为7.63毫米。楚云飞的勃朗宁手枪属于自卫手枪,有效射程较短,使用这把手枪很难击中逃跑的钱伯钧。


楚云飞借用的魏大勇的枪为日军的44式骑枪,该枪是在日军三八式步枪的基础上缩短枪管改进而来。1911年正式定型,因1911年是日本明治44年,故该枪命名为“44式骑枪”。44式骑枪的枪管为482mm,全枪长966mm,使用6.5毫米有坂步枪弹,枪口初速为708米每秒,但是其有效射程达到了500米,比三八式步枪的有效射程多出了40米。此外,44式骑枪使用的是固定的折叠刺刀。

楚云飞是比较聪明的,借用魏大勇的骑枪,不管是追击还是面对面对射,作为快枪手的楚云飞都不会吃亏。最后钱伯钧用驳壳枪和楚云飞进行对决,身为快枪手的楚云飞一枪就用44式骑枪击毙了叛徒钱伯钧,为358团清理了门户。


历史军魂


《亮剑》中这一集确实挺精彩,楚云飞原本要调动部下钱伯钧,前去阻击日军,然而始终联系不上,久经沙场的楚云飞一下就闻到了危险的气息,他毅然决定带着一个警卫班前去寻找钱伯钧,也就是一营驻军地李家镇。

找到钱伯钧,几番对话下来,钱伯钧承认了自己要投靠日军的心思,楚云飞自己部下要投敌,按照他的性格断然是不能同意的,但是此时楚云飞仅仅只带了一个警卫班,而钱伯钧知道自己要投敌,必须要先下手为强,好在楚云飞的警卫班战斗力强悍,很长时间都没有攻下,最后还苦苦支撑等到了附近的李云龙部队。

钱伯钧剧照

李云龙来了之后,很快解决了钱伯钧部队,钱伯钧看形势不妙,拔腿就跑,李云龙自然是不会让他跑,立刻下令骑兵前去追击,楚云飞突然拦下,说要自己清理门户,自家事总得自己去解决,更何况自己用人不明,这么信任的部将竟然要投敌,想想都觉得来气,再加上自己又不想让李云龙看笑话,所以决定自己亲自去追。

这时,楚云飞对着魏和尚说:“把你的枪借我用用。”很多人有疑问,为什么要借魏和尚的枪?楚云飞明明有配枪。

楚云飞骑着马拿着魏和尚的枪追到了钱伯钧,还没等钱伯钧出手就被楚云飞击毙,也不愧为晋西北第一快枪手,其实这里大有文章,楚云飞借魏和尚的枪可谓是非常老道,也表现出一个军人对武器性能的了解程度。

魏和尚的枪是中正式步枪,这款步枪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前身是汉阳兵工厂的88式步枪,而88式步枪的前身又是德国造的88式步枪,所以说魏和尚的中正式步枪是经过两次改良的,优势非常明显。

其一是使用的7.92mm×57口径的子弹,在射程威力和精度上都要远超其他步枪,有效射程是500米;

其二是中正式步枪的枪身比三八大盖要短,使用起来比较方便、灵活;

其三是楚云飞的配枪是手枪,射程受到限制,况且是前去追击,距离长了没有杀伤力,距离短了自己有危险;

确切来说是“中正式步骑枪”,所以说借魏和尚的枪是再好不过的,当然这只是自己的分析,然而从画面上来看,也就魏和尚离他近,也只能借魏和尚的枪,剧情需要。


猫眼观史


楚云飞单枪匹马追杀钱伯钧,除了魏和尚的步枪外,其他枪械他没有必胜的把握。

首先从枪法来讲,钱伯钧应该不输于楚云飞 。虽然楚云飞在第一次到独立团参观时展示了一下枪法,用随身的勃朗宁手枪,左右开弓射杀了两只飞行的小鸟。

但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当钱伯钧发现楚云飞是单枪匹马追来时,他选择停下来和楚云飞决斗。从这点来看,钱伯钧对自己的枪法还是很有信心的。

楚云飞当然也深知老部下的实力,所以为了万无一失,他必须在武器上寻找优势。

当时楚云飞的选择虽然不少,有勃朗宁手枪、驳壳枪、中正式步枪或自己卫兵的斯登冲锋枪。但都没有必胜钱伯钧的把握。

拿勃朗宁来说,它的装弹量少,有效射程及威力都不如钱伯钧的驳壳枪。驳壳枪就不用选了,那是和钱伯钧赌运气,没必要。

我们再看看中正式步枪,虽然威力够大,有效射程1000米,远高于驳壳枪的百把米。但中正式步枪缺点也明显,比如说远距离精度差,枪机也很难拉动。

这对于马上作战很致命,因为马在奔跑时人只能单手持枪射击。

斯登冲锋枪就更加不行了,精度差不说还容易卡壳,虽说有效射程比驳壳枪高几十米,但对于马上作战也就是一个冲锋的事。

楚云飞久经沙场,对各类枪械非常熟悉,排除其他可能后,他一眼就看中魏和尚背的日式四四式步骑枪。

四四式步骑枪是日军专门为骑兵设计的,马上作战相比而言精度自然不差。它的有效射程高达500米,是驳壳枪的3-4倍。

就即使双方子弹都打光了,四四式步骑枪暗藏了折叠刺刀,也可以要了钱伯钧的命。

所以说魏和尚的四四式步骑枪,从各方面来看都是完胜钱伯钧的驳壳枪。

也正因为如此,在两人对决时,叛徒钱伯钧被楚云飞一枪毙命。楚云飞从而兑现了自己“如果钱伯钧敢投敌,我就亲手毙了他”的诺言!


花木童说史


楚云飞,是《亮剑》中黄埔军校第5期毕业生,晋绥358团上校团长,八路军独立团团长李云龙的好友兼对手,其部是一个拥有5000余人的特大团,拥有一个炮兵营,战斗力非常强悍。

其中,一营是主力营,人数有2000人,事实上已经是一个团级作战单位了,但1营中校营长钱伯钧却被日本人所诱惑,准备带着1营投降日本军队。

钱伯钧阴谋暴露,就狗急跳墙,准备除掉楚云飞,在危险关头,李云龙率部击溃了钱伯钧1营,楚云飞脱险后,借了李云龙警卫员魏和尚手中的步枪,一个人一骑马前去追踪叛逃的钱伯钧,并用此枪将其击毙。

楚云飞从魏和尚手中借的是一把日军装备的骑兵用步枪,全称“四四式步骑枪”,全枪长度0.96米,发射6.5毫米步枪弹,此枪产量不高,仅生产了不足10万把,曾装备伞兵、骑兵、炮兵、工兵、通讯兵、辎重兵等日军非主力部队。

当时的情形时,楚云飞身上只佩有一支9毫米勃朗宁6发弹匣供弹的自卫用小手枪,其身边警卫员配备的英国司登式冲锋枪射程有效,不足以击杀叛逃中的钱伯钧,所以临时借用了李云龙警卫员魏和尚手中日式四四式步骑枪。

四四式步骑枪,枪身比较短,就是西方眼中的卡宾枪,射程远、精度高,故障率较低,非常适合骑兵使用。楚云飞军事素养很高,眼光独到,一眼就看中了魏和尚手中的四四式步骑枪,骑兵手中的短步枪,在骑马追踪中要远比手枪和冲锋枪实用,非常适合楚云飞这般出枪动作快的快枪手,果然,楚云飞凭借此枪,最终将叛逃的一营长钱伯钧一枪击毙。

本文由“国平军史”发布。


国平军史


李云龙和楚云飞都是职业军人,对当年的装备武器性能都了如指掌。

书中说楚云飞带警卫班去李家镇目的是有情报说他的一营长钱伯钧准备投降日本人当汉奸了,他要去阻止并准备抓了钱伯钧,但钱伯钧投敌心已铁定,在钱伯钧官邸就发生了火并。楚云龙部远离李家镇,援军根本不可能赶到,而李云龙离李家镇只有几十公里,李云龙立刻派出了他的骑兵连和二个营的兵力包围了李家镇,并缴了钱伯钧部的械,替楚云飞解了围。

楚云飞这时借了李云龙警卫员和尚的马和一杆明治44式骑兵枪。

实际这时楚云飞心里明白,钱伯钧当时只随身携带了德毛瑟手枪。当年德毛瑟枪进入晋绥军后,已经成了晋造的7.92的盒子炮,虽说杀伤力强大,但有效射程仍只有50米左右,且准确度已大大折扣,并且不能连发。而这时楚云飞借和尚的明治44式骑兵枪,就是明治38式骑兵枪改过来的,有效射程在1000米以上而且射击精度很高,且枪身短小轻便,便于骑射,这种枪就是专业的骑兵枪。在楚云飞与钱伯钧都是快枪手的情况下,武器性能一比高下立见。这也是楚云飞借李云龙警卫员和尚明治44式骑兵枪的原因,所以后面钱伯钧死于楚云飞枪下已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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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楚云飞的手枪枪法相当精准,姑且猜测一下
1,貌似云飞兄刚刚血拼钱伯钧部,打的没有子弹了。没子弹的枪,拿上还有什么用。


2第二个可能是因为步枪的射程更远。因为钱伯钧是骑马跑的,而且肯定是不惜一切跑的,楚云飞不一定能追上。而且追上,手枪未必能拿下,步枪就不一样了。他枪法那么好,在烂的步枪在他手里都是好抢。


3,我觉得就是装大爷了。李云龙说下令帮他追杀,他说不用,他单手据枪,扛在肩膀上,是不是很帅?很酷?装大爷!体现出了一个铁血军人的特有的气质?这是电视剧的体验吧!不过,结局就是他手一抬,钱伯钧下马了。



楚云飞追杀钱伯钧,为何非要从八路军手里借武器?原因其实也非常简单,楚云飞早已无枪可用!

钱伯钧叛乱事件,楚云飞只带了警卫班进入钱伯钧的营部,楚云飞和其他军官配备的是手枪,警卫班配备的是斯登冲锋枪,在没有预料到会发生重大战事的情况下肯定也不会携带大量弹药,考虑到楚云飞和他的卫队与钱伯钧的叛乱部队对射至少一两个小时(参考李云龙的增援时间),战斗结束后楚云飞的部下所剩弹药恐怕不会太多,已经不够他再次参与另一场战斗。



况且从楚云飞配备的武器来看,楚云飞和其他军官配备的是德制驳壳枪,卫队配备的是司登冲锋枪,这两款长短武器射击速度快,散布面积大,都比较适合于近战,因此在对抗钱伯钧的叛乱部队时,短时间内能够抵挡住叛军的进攻,但是面对随后骑兵逃走的钱伯钧,考虑到随后可能会进行远射甚至骑马射击,射程有限的手枪和冲锋枪自然在这样的战斗中不合时宜,配备一支适合马上使用,并且具备远距离射击的骑枪是在好不过的选择,楚云飞只能选择向八路军借用武器。



而在这一环节上也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尴尬,钱伯钧营部的叛乱刚刚平息,钱伯钧的部下投降后,数百人的武装至少也有上百只枪,从中完全可以挑出一只适合楚云飞的武器,但尴尬的是随着八路军的到来,这些武器自然被八路军收缴一空,近在咫尺的楚云飞不可能不看在眼里,但考虑到自己手下只剩下一个警卫班,无力与独立团发生冲突,并且李云龙毕竟有救命之恩,战斗刚刚结束就对战利品产生争执显然不合时宜,楚云飞也只能拉下脸面选择借枪。

但最后的对决也证明了楚云飞的选择没有错误,骑枪的短度让楚云飞这个著名的快枪手能够迅速出枪,步枪子弹的威力和精准的射程,更让楚云飞直接一枪对钱伯钧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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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事情本身就有些蹊跷,楚云飞都有贴身警卫,而且战斗力惊人,硬生生挡住了钱伯钧亲信部下的全力进攻。钱伯钧逃跑的时候为什么身边一个警卫都没有,而且楚云飞前去追击之前,李云龙就已经知道只有钱伯钧一个人跑了出去。这是不是李云龙故意放跑的呢?可以肯定的是,在钱伯钧逃跑的第一时间,李云龙并没有派人追击,就是给楚云飞留着机会呢。


楚云飞此时也心知肚明,知道这是李云龙给自己留着面子呢。那么直接向李云龙的警卫员借枪是不是也在表达一种态度呢?文章开头笔者就直接提到说“因为魏和尚的枪好”,这只是非常表面的一个原因。

在这背后,楚云飞也是向李云龙传递出一个信号——钱伯钧的这个情,我楚云飞领了,钱伯钧的人头,我楚云飞也领了。


如果没有专门为骑兵设计的四四式步骑枪,楚云飞就杀不了钱伯钧了吗?显然不是,楚云飞和钱伯钧中间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就算随便拿一把三八式步枪或者中正式步枪,钱伯钧也是必死的。


下面是四四式步骑枪的图片,感谢各位读者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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