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榮成:未開工企業2月9日前不得復工

為有效遏制疫情擴散和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規範全市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結合榮成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榮成市區域內未開工企業,2月9日(正月十六)前原則上不得復工。

二、2月9日後需要開工以及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開工的企業,必須向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屬區鎮街提出申請,履行備案手續。

1.對僅使用榮成市內務工人員的企業,經審核同意後原則上可以復工。

2.對需要使用榮成市以外務工人員的企業,要制訂本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提供外來人員上崗前“一人一間”隔離場所,對招用的非疫區外來務工人員進行14天隔離觀察,經主管部門或區鎮街會同衛健部門確認後,方可開工上崗。嚴禁接收來自疫情較重地區的務工人員。

三、春節期間未停產或已復工的企業,要嚴格實行疫情期間防控管理。

1.要配備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資,落實職工上崗期間配戴口罩、重點區域消毒通風、員工錯峰用餐、每日測體溫等管控措施。

2. 要加強上崗職工動態排查,發現有病例密切接觸者等異常情況,要第一時間向主管部門或區鎮街上報並按規範流程處置。

3.企業如需新增工人,按照復工企業實行報備管理。

四、企業法人要做出疫情防控承諾,嚴格執行本通知要求。

五、各行業主管部門、區鎮街是企業經營用工管控的第一責任單位,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迅速將工作部署要求傳達到每家企業,確保每家企業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並對提出申請的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對未經同意擅自復工和未按規定引進使用外來務工人員的企業,以及未按要求落實有關防疫主體責任的企業,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置,並追究相關責任。

六、開工企業必須向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屬區鎮街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開工申請表》;

2.企業法人承諾書;

3.《外來務工人員信息臺賬》;

4.按照《企事業單位隔離醫學觀察規範》,結合企業實際,制訂詳細的隔離觀察方案。

材料請到榮成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 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0/1/30/art_40961_2262542.html

本通知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榮成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應對處置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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