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前妻改嫁,小孩在姥姥家,打官司能否拿回撫養權?

烏龜小土豆007


夫妻離婚,孩子歸女方。前妻改嫁,小孩在姥姥家撫養,你想要回撫養權???

這個嘛,有點困難吧!一般來講,夫妻離婚了,夫妻雙方都有撫養權。不管歸那方撫養,另一半都應該支負撫養費。因另一半結婚,要求改變撫養權的話,必須要經過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只有打官司,法庭上見了。

如果說,想要改變撫養權,首先要證明,自己的經濟實力和撫養能力。

也必須要證明,前妻沒有撫養能力。或者是有虐待,家暴行為的。

還有就是,你能以更優越的生活標準和條件才行。


用戶71595899341阿青


你的前妻改嫁,孩子卻住在姥姥家,給我的信息無非就是你這可憐的娃娃已經成為你前妻的累贅,你想通過打官司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撫養權是無可非議的,但是你具備撫養孩子的能力嗎?


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當另行起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支持你:

1.若你前妻身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你們的孩子的情形出現;

2.若你前妻不盡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孩子,母子共同生活對孩子身心健康存在不利影響的情形出現(比如:後爸對孩子產生的負面影響);

3.若你們的孩子已經10週歲以上,他(她)願意跟隨你一起生活,你又有撫養他(她)的能力;

4.你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打比方,若你今後不能再娶,接下來也沒有生育機會的,因為你前妻目前已經改嫁,她還有生孩子的機會)


我國婚姻法對撫養權的歸屬有一個基本原則:充分保護離異子女的利益。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和變更都應該考慮這一基本原則,只要是對子女有利的,就可以變更子女的撫養權,也就是說由誰撫養子女好就由誰來撫養。

你們雙方都要充分尊重孩子本人的意願,不能因為爭奪撫養權而再次傷害到孩子。還有就是好好想清楚你自己有多少能力讓你們的孩子過上幸福的生活?不要自己都養不活自己,還要啃老養孩子那就丟臉了,法院也不會變更撫養權。


拿出自己的實力給法院瞧瞧,證明自己。


QDH胡圖圖


我認為你可以奪回撫養權,因為父母是孩子第一監護人,有權利有義務撫養孩子,和教育孩子,如果沒有父母了,爺爺奶奶叔叔大爺,親人都可以撫養孩子,你前妻改嫁沒把孩子帶走,這就是一次機會,你可以上法院提出申請,反告你前妻不負責任,把孩子擱在姥姥身邊,你想奪回撫養權 ,我想你的官司一定打贏。


淑敏1955


按題設之述,你是一位有責任感的父親,前妻嫁人,把你們共同的孩子,扔在姥姥家,你欲討回扶養權,還是有可能的!夫妻離異,孩子扶養權問題,主要看男女各自經濟狀況丶身心狀態,品德素質等,你前妻不攜子再婚,說明她已視孩子為再婚障礙,並影響自己的幸福生活,所以將其留置在姥姥家生活!你可與前妻溝通協商,變更託養權。如前妻不允,你可訴之法院,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就目前狀態上看,你的勝訴率極高!說一千,道一萬,夫妻離異,孩子永遠是無辜的,撫育其健康成長,是父母的法律丶道德丶親情責任,不得有逆悖!否則會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天譴!你是一位好爸爸,好人善舉自有回報!祝福你父子開心快樂,平安健康,生活如意!





梁哥148793673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我國對夫妻離婚後子女的監護採取的是單獨監護的原則,以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來確定監護人。子女隨父母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雖有對子女撫養教育的義務,但僅對子女享有探視權。

因此,離婚後子女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一方試圖變更監護權的,仍然是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來確定監護人的變更。

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主要考慮兩個方面:即子女意願和監護人能力。

就您的情況來看,如果你前妻沒有能力撫養小孩,且你小孩也願意跟您一起生活,您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至於您前妻有無撫養能力,我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黨永鵬律師


對於小孩的撫養權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扶養條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齡以及男女雙方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小孩的特殊情形來判決。具體而言法院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工作時間、經濟收入情況、住房條件、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家人能否幫忙一起照顧小孩、學歷等情況。這裡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


迷人的女王莉莉


真的上法院要看一個因素的,看小孩在哪一方的時間比較長,既然小孩在男方的時間比較長,個人覺得為了小孩將來更好的成長,應該讓他保持原環境成長。


娛樂爾東陳


喪偶女人叫改嫁,離婚女人叫再婚[捂臉][捂臉][捂臉]


雨中舞anhui


在前妻改嫁的情況下,可憐的孩子留守在姥姥身邊,肯定是跟著前妻不太方便。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你有扶養能力,打官司要回孩子還是比較容易的,也可以進行提前調解!


佳騰16188


首先看小孩子多大,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重點考慮兩點,第一:小孩子自己的意願,第二雙方經濟條件,能否可以為小孩子提供較好的生活和教育,走正常的法律途徑,是正常訴求,應該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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