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合作!共贏!助力“未檢”工作——亞布力檢察機關對一未成年人案件依法相對不起訴

合作!共贏!助力“未檢”工作

——亞布力檢察機關對一未成年人案件依法相對不起訴

合作!共赢!助力“未检”工作——亚布力检察机关对一未成年人案件依法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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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亞布力檢察院根據實際案情依法對未成年人小明(化名)涉嫌尋釁滋事案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並根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規定》第五十條規定,舉行了不起訴宣佈教育儀式。

現年16歲的小明(化名)因受朋友請託,出於講“哥們”義氣,逞強好勝,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一人輕傷。

檢察

亞布力檢察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小明系受朋友糾集參與犯罪,案發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供述其犯罪事實,真誠悔過,其家人也積極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獲得被害人諒解。通過社會調查,小明父母在其6歲時離異,母親長年在外地打工,小明一直與姥姥、姥爺生活,正在學校讀書,曾獲得省級比賽二等獎的好成績,此外小明每年假期都主動打工幫助家裡分擔家庭負擔,這次意氣用事,才觸犯了法律。

相對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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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小明雖然犯罪事實確定,但考慮到案件性質、小明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小明的年齡、閱歷、家庭狀況和賠償情況,經充分與小明及其母親、法律援助律師、公安機關和被害人進行溝通聯繫、交換意見後,亞布力檢察機關依法對小明做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並於2019年3月27日上午以不公開方式舉行了不起訴宣佈教育儀式,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師共同參加了此次教育儀式。

相對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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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儀式上,辦案檢察官宣讀了《不起訴書》,闡明瞭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法律依據,小明及其母親、法律援助律師均表示認可並在決定書上簽字之後,檢察機關隨即對《不起訴書》等相關材料進行了封存,並告知小明及其母親,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出於保護未成年人考慮,本次案件相關材料都將處於封存保密狀態,非經相關部門許可不可查閱,未來只要小明能夠改過自新,奉公守法,本案件不會對小明未來的成長、升學、工作等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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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師和檢察官分別對小明及其母親進行了訓誡教育,希望小明母親作為孩子的唯一監護人,對孩子應當盡到監護人的教育和監管職責,促使孩子能夠走上正確的人生道路,也希望小明能夠吸取教訓,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不負青春,全面成長,以更好地承擔社會責任,履行公民義務。小明母親當即表示,將放棄外地工作,回到小明身邊,認真對小明進行教育引導,小明也對自己所犯罪行追悔莫及,表示將牢記教訓,從此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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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這是亞布力檢察機關首次舉行不起訴宣佈教育儀式,通過與公安機關、律師等法律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進一步落實了司法合作共贏理念,突出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積極引導保護迷途的未成年人迴歸社會,陽光啟航。

供稿:宋麗萍

審核:董秀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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