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套利!新型銀行存款給了我們哪些機會?


套利!新型銀行存款給了我們哪些機會?


隨著中小民營互聯網銀行的興起,由它們推出的新型銀行存款產品也日益豐富,期間的套利機會也逐漸顯現。我們該如何利用呢?

1、現金的管理

現金有什麼用?這好像是一句廢話。現金可以隨時提取,併購買我們想要的商品或服務、做我們想做的投資或理財、解決我們的危難和急需……所以,我們手裡必須要留一筆現金以備不時之需。

那這筆現金該如何管理呢?

在說如何管理之前,我們得知道要達到什麼目的。

什麼目的呢?一是確保安全性,就是這筆錢必須保證本金100%的安全,不能有任何閃失;二是確保流動性,就是能隨時隨地提取、想使用時就立馬能拿出來。

在滿足前二者的要求下,收益當然越高越好了……嗯,這是不是有些“既要…又要…還要”的意思?

當然不是了。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是一個不可能三角——沒有這三者兼具的投資品種,最多隻能要其中的兩個,現金管理要的是安全性和流動性,收益性就放在最後——所謂的收益越高越很好,是在所有同類產品中找出收益最高的那個。

以前最符合這個要求的就是各公募基金管理的貨幣基金了,它也因此被視為現金管理工具——臨時不用的錢,順手打開手機就買了支付寶上的餘額寶(本質就是貨幣基金)。

可自從去年監管部門發佈《指導意見》以來,貨幣基金的現金管理功能在變差。

以前可T+0贖回提現——不限金額,隨時贖回、隨時資金到賬,之後每日的適時贖回到賬金額限制在了1萬元以內。

而計息確認日期和贖回確認日期呢?是T+1日——T是週一至週五的工作日的15:00之前,而這會影響資金的收益性和流動性。

舉兩個例子:在週五的15:00之後、如15:01分,你買入了10萬元的某貨幣基金,請問什麼時候開始計息?下週二。工作日的15:00之後交易,此時的T日已不屬於週五、而屬於下一個交易日——也就是週一,根據T+1確認日期,也就是下週二確認、並開始計息。晚交易了一分鐘,就會損失4天(週五/週六/週日/下週一)的收益。同樣,在週五的15:00之後,贖回一筆10萬元的貨幣基金,請問資金什麼時候能到賬呢?其中的1萬能立馬到賬,剩餘的9萬則要到下週二才能到賬、才能使用了。

有些人提出了一個應對策略——在每家基金公司只買入1萬元的貨幣基金,這樣就能保證全部資金適時到賬了啊……關鍵是這樣不具有可操作性呵,你有100萬現金,莫非要買入100只貨幣基金?申購贖回操作也是有時間成本的啊。

更何況……近一年的貨幣基金收益實在難以恭維,年收益基本徘徊在2.5%左右——1萬元的日收益在0.7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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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貨基收益持續下降,並維持在7日年化2.5%左右

感謝互聯網、感謝中小民營性銀行,更好的替代品來了。

2、更好的選擇

現在,通過某些第三方理財平臺或某些銀行的手機銀行App,就可以買到收益更高的銀行活期存款產品或類活期存款產品,年化收益率在4%左右以上——遠高於貨幣基金2.5%的收益率,相當於1萬元的每日收益在1.1元左右。

下面就把這些存款簡單介紹下:

01、活期存款

這個可以徹底取代貨幣基金。

安全性更強:是銀行存款,50萬以內100%本金保證,而貨幣基金是投資、是淨值管理,理論上存在虧錢的可能(即使虧也虧的很少很少)。

流動性更好:適時提取、適時資金到賬,幾乎沒有金額的限制(50萬/100萬都可以啊),貨幣基金可是有1萬元的適時到賬限額哦。

收益性更高——當日存入當日計息(一般23:30分之前或22:30分之前),沒有貨幣基金t+1日確認計息日的限制。

這種新型活期存款的年利率現在有所下降,之前4%以上的利息非常普遍,而現在則需要搶購了,不過3.85%的利息存款還是能買到的。


套利!新型銀行存款給了我們哪些機會?

02、月付息存款

每月的21日為這款產品的付息日。付息後,利息進入個人在該銀行開立的電子賬戶,本金會自動續存又一個付息週期——下一個月的21日再次付息,利息再進入電子賬戶,本金再次續存……直至五年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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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中間要用錢怎麼辦呢?可以隨時提取啊。

不過在21日付息日時提前或延後提取,利息就不是4.3%了,而是按照活期利息0.35%計算,按實際持有天數計息。理論上最虧的情況下就是21日買入、20日提取,持有29天,卻只能按照活期計息——若再延遲一天至21日提取,就能按照4.3%計息了。

舉例子:某人在7月1日買入該產品,7月21日提取時,這持有的20天就按照4.3%的利息計算。若這個人在7月31日提取時,7月1日至7月21日20天的利息按4.3%計算、且已付息至電子賬戶,但7月21日至7月31日的10天利息只能按照0.35%計算——因為還沒到21日的付息日啊。若這個人在8月20日提取呢?那就虧大了:7月21日至8月20日三十天的利息都只能按照0.35%的利率計息,正確的做法是在8月21日提取,這樣從7月1日至8月21日整個50天利息都是4.3%。


可以把它看作類活期產品,最多吃虧29天,但4.3%收益比3.85%的收益更高啊。為了減少損失,可以分筆存入——10萬的金額,分成1萬、3萬、5萬等金額存入,需要錢時可以把接近要用金額的存款提取就好——急用2.8萬時,只提取3萬的存款就好了啊。

03、周付息存款

這類存款是以7天為一個付息週期。

它或許不是固定日期付息(如上個產品的每月21日付息),而是以持有日期來算的,即連續持有7天時就開始付息,從自己買入那一天開始起算——也就是說每個人的付息日是不完全一樣的。

還有一種是每週一付息,跟上面的月付息存款一樣,但至少持有14天才能提前提取——持有14天后,不在週一提取的,從上次付息的週一至提取日這幾天是按活期利率計算的。


套利!新型銀行存款給了我們哪些機會?


若知道自己的資金7天或14天過後就用,那就可以買這類存款——畢竟4%的利息還是比3.85%的利息要高些。

為了把損失降到最小,當然也可以分批買入這類存款——10萬的金額,分成1萬、3萬、5萬等金額存入,需要錢時可以把接近要用金額的存款提取就好——急用9千時,只提取1萬的存款就好了啊。

除了以上存款之外,當然還有其他銀行存款產品,如60天存款、90天存款、188天存款、1年存款、甚至3年或5年存款,雖然其利息更高,但其不具備現金管理工具的功能,所以不推薦——我們說的是現金管理工具,不是推薦理財產品。

很多人會對這類存款的安全性存疑,畢竟都是一些沒聽說過的銀行推出的存款——如果它們破產了,存款能拿得回來嗎?

因為它們是銀行存款,就是有銀行牌照的銀行推出的存款,所以就受《存款條例》的保護——每個人在50萬以內的存款,會受到100%的本金保證。

如果還不放心,那就一個人在多個這類銀行開設賬戶好了——把200萬元分4個50萬分別存入四家銀行;或者一家人在同一個銀行分別開立賬戶——一家四口人分別在某個銀行開立四個賬戶,再每個賬戶各存入50萬好了。

知道了這些新型銀行存款,我們該如何運用呢?


3、實操的運用


活期或類活期存款產品的收益更高,我們就可以用它們管理短期閒置資金,以提高現金收益或降低資金的成本。

信用卡融資。我們知道,若在信用卡賬單日後的第一天刷卡消費,就可以享受最長50天左右的免息期——賬單日後越久消費免息期時間就越短,但刷卡費用都是一樣(都是按消費額的0.6%左右收費)。

如果賬單日後第一天不使用資金,是不是也可以先把信用卡額度消費完呢?之後把這個暫時閒置的資金買入以上推薦的活期或類活期存款,以此降低信用卡融資的成本。

貸款利息。我們去銀行做各種貸款——抵押貸、信用貸、裝修貸、消費貸……在審批後,在審批後銀行會把貸款打入我們的賬戶並開始計息,可這些錢若暫時不用呢?還是要支付貸款利息的,可獲得活期利息收益卻微乎其微、甚至就沒有利息,那是不是就可以把這些貸款提取出來去做以上推薦的活期、類活期存款呢?這也是降低貸款成本的一個方法啊。

7折房貸套利。在2009年前後,有一批房貸利率是7折優惠,按照現在基準利率4.9%計算的話,那時的房貸利率到現在就是3.43%——甚至低於3.85%的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啊,這種房貸當然不用提前結清,妥妥的0.42%套利收益,並且手裡還隨時有一筆可使用調動的資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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