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光山法院執行既快又準 “百日攻堅”再獲肯定

“還是得依靠法律,不然不知道多久才能拿到錢,雖然錢不多,但孩子的學費有著落了”,申請人孫某滿臉愉悅。5月24日上午,孫某不顧工作繁忙,攜帶錦旗趕到河南省光山縣人民法院,堅持親手交給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輝以及該案的承辦人、主持法警大隊工作的副大隊長程芳德。

光山法院执行既快又准 “百日攻坚”再获肯定

該案糾紛始於2014年,標的不大隻有3.05萬元。2014年7月,易某與孫某簽訂協議,將某項工程的內外牆粉飾承包給孫某。待工程完結後,易某僅支付了95%的工程款,在2015年2月,剩餘5%的工程款易某向孫某打下了2萬元的欠條。2014年9月,因其他項目上還欠孫某款項,2015年9月,易某又打了一張1萬元的欠條。因苦於催要欠款不得,2017年10月,孫某將易某起訴至光山縣法院,要求償還被拖欠工程款。經過審理,光山縣法院依法判決易某支付孫某費用3萬元。

判決生效後,易某並未主動履行,經孫某申請該案進入了執行程序。2018年5月19日,承辦人程芳德向被執行人易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其並未在期限內履行。5月21日,易某被依法拘傳到光山法院,不料易某態度依然強硬,叫囂自己有錢就是不給申請人孫某。看到易某如此態度,程芳德立即轉變策略,放棄了勸導其主動履行的打算。程芳德告誡易某,其行為已經構成拒執,法院已經蒐集了相關證據,如若再不還款,就依法對其拘留和罰款,結果這一下就擊中了易某的軟肋。

恨不得當場即時履行的易某苦於沒有現金,急忙想打電話讓人送錢,後在執行幹警的提醒下,易某通過支付寶、微信將全部執行標的3.05萬元轉到了法院賬戶。5月23日,申請人孫某在執行幹警的協助下,成功的拿到了追討已久的執行款。

該案從送達執行通知書到當事人領取執行款僅花了3天,執行迅速,而使用以打促執的思路成功的抓住了被執行人的軟肋,方向精準。執行幹警秉著苦幹與巧幹,櫛風沐雨,風塵僕僕,全力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光山縣法院的執行工作也贏得了申請人一次又一次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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