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江苏确诊首例新型肺炎病例 水路、公路客运等“停发”武汉

本报记者 郭阳琛 石英婧 上海报道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苏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据江苏省卫健委公告信息,采集该病例标本经江苏省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经中国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江苏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截至发稿,江苏省或还有3例疑似新型肺炎病例。其中,南京市2例,扬州市1例,均从湖北武汉来到江苏,曾出现发热症状。

据南京卫健委信息,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于1月19日、21日先后收治2名发热患者,目前均体温正常,病情稳定,仍在进行隔离治疗,其临床标本已送上级专业机构检测。

扬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患者恢复了,还处于留治阶段,基本可排除是新型肺炎,具体是何种疾病还不能确认。与其同车厢人员也已全部追踪到位,测量体温后(身体状况)正常,需要居家观察两周。”

1例确诊2例疑似

记者了解到,江苏首例新型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37岁,现居苏州市工业园区。1月10日,从武汉市返回江苏苏州,至发热门诊就医,当日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目前该患者生命体征比较平稳,体温恢复正常。截至1月22日,已追踪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8人并开展医学观察,目前均无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已有13人解除医学观察。

此外,江苏或发现3例疑似新型肺炎病例。

记者从扬州市、泰州市公安局等部门通报的多份文件了解到,1月21日下午,71岁的湖北武汉籍彭某独自乘坐D3158次动车(汉口-南通),途中出现发烧症状,到达扬州火车站后被送往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此外,1月20日凌晨,彭某丈夫出现发烧症状送至武汉金银潭医院隔离治疗,并于21日上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月22日,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告称,已对彭某进行了隔离医学治疗,并报告扬州市卫健委组织对该患者同车厢乘客人员追踪和居家医学观察。经诊治,目前该患者体温已正常,各项生命体征稳定。将进一步鉴别诊治,按照相关要求采集其临床标本送江苏省疾控中心检测,并请省专家会商。

“她是扬州站下车的,我在泰州站才下车,起初我都不知道周围有名疑似感染新型肺炎的老太太。”陶鑫(化名)是与彭某同乘一节车厢的乘客,正在华中科技大学读书,他告诉记者,21日下午到泰州后,他直接到同学家玩了一天。直到第二天中午12点到家,从前来为他测量体温的泰州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口中才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与上述文件内容大致相同。

陶鑫表示,目前自己体温正常,身体也没有异样。“每天疾控中心来我家两次,帮我量体温并登记,据说要连续测量十几天。还问我中途乘了哪些车,见了哪些朋友。”

1月23日,扬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患者体温正常,恢复了,还处于留治阶段,基本就可排除是新型肺炎了,具体是何种疾病还不能确认。”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与上述患者同车厢人员已经全部跟踪到,(身体状况)全部正常,但按照规定要求要居家观察两周。“在观察期间,第一,不能外出,不能与外人接触;第二,与家人也要分房,不能密切接触;第三,在家也需要佩戴口罩;第四,每天要测量两次体温。从目前情况来看,应该不像新型肺炎。”

南京市则于1月19日、21日先后收治了2名武汉回宁发热患者。

记者获得一份1月22日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下发的协助调查函。该文件称,南京市江北新区接到该市疾控中心告知,南京市公共卫生中心收治一例新型肺炎疑似病例。该患者为南京某医药公司销售经理,有武汉行程史,长期居住在湖北省黄石市。

1月18日下午,该名患者乘坐G678次高铁从武汉返回南京。之后,先后乘坐南京地铁2、3号线及692路公交车。第二天,其又乘坐了637、692、558路公交车。

上述文件详细描述了该患者上下车时间及地点,并要求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扬子国资集团协助调查其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接触人员的信息。

据南京市卫健委信息,上述患者朱某和另一女性发热患者分别于1月19日、21日被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收治,给予隔离治疗。目前上述患者体温正常,其临床标本已送上级专业机构检测。下一步,南京市卫健委将根据检测结果及病人情况,继续采取相应防控与治疗措施。

停发来往武汉的水路、公路客运

针对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2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一律停发江苏省发往武汉的水上客运航班、公路客运班车,停止审核前往武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联系武汉交通运输部门,停发武汉来苏的水上客运航班、公路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对于武汉等重点地区的来往车辆和旅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也实施了多项应对措施。

一方面,督促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体温检测点,配备符合有关标准的检测试剂、测温仪等,对来往武汉等重点地区的旅客和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机场、火车站设立来往武汉旅客专用通道。督促车站、码头、机场设置隔离场所,用于安置发烧人员,并商请卫生健康部门派员驻地监管。一旦发现发烧人员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隔离和追踪排查工作。

另一方面,对武汉、广州等地区来苏车辆、客运船舶、飞机等,实施严格的检疫、消毒、通风措施,并做好台账记录。督促本地运输企业对公交、地铁、飞机、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落实“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措施。严格落实车站、码头、机场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做好对全部进出江苏旅客进行体温检测的准备工作。

《通知》还要求,要加大体温检测力度。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班车运输、包车运输、道路公交运输、地铁公交运输企业,每天都要对所属驾乘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高速公路出口和服务区等加大武汉等地来苏车辆的人员体温检测;严格做到每车每人必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此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车站、码头、机场大力宣传防控知识,及时发布停班等信息,并做好旅客的说服工作。已购买涉及武汉车、船票的旅客提出退票要求时,客运企业应当办理免费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月23日清晨,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发布1号通告,自23日10时起,武汉停运全城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车,市民无特殊原因不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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