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解鎖”海岸帶空間規劃③|開發潛力巨大的潮下帶

“解鎖”海岸帶空間規劃③|開發潛力巨大的潮下帶

海岸帶是陸地和海洋相接的地帶,一般由潮上帶、潮間帶和潮下帶組成。海洋政策法規與規劃領域的專家王殿昌認為,海岸帶空間規劃應堅持陸海統籌,按潮上帶、潮間帶和潮下帶分區,分類施策。隨著科技發展,潮下帶的空間戰略地位日益凸顯,需要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在保護資源的同時指導有關產業發展。

我國潮下帶空間資源與利用現狀如何?

王殿昌:一般而言,潮下帶外邊界選取不同,潮下帶的測算面積則不同。實踐中,往往根據研究領域、研究方向、研究目標的不同,確定潮下帶的外邊界。我國開展第一次海岸帶和海塗資源綜合調查(1980~1986年)時,採用的標準為:海岸線向陸10公里為測算陸域(潮上帶)面積的內邊界,海岸線向海10米~15米等深線為海域(潮下帶)外邊界;在河口地區,向陸以潮區界為海岸帶的“陸界”,向海至淡水舌鋒緣為海岸帶的“海界”。據此,測算我國擁有0~20米水深潮下帶面積約為15.74萬平方公里。

為保證海岸帶空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中的國土空間全覆蓋和有效銜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等法律法規,應採用領海外邊界作為“潮下帶”外邊界,將與領土有同等法律地位的38萬平方公里領海納入國土空間規劃。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高品質海洋水產品的市場需求不斷增大;隨著海洋深水養殖技術的不斷進步和裝備水平的提高,深水養殖產業發展對潮下帶空間需求進一步提高。同時,隨著科學技術發展進步,深海油氣、海域天然氣水合物的開發利用,潮下帶的空間戰略地位必然更加突顯,潮下帶空間利用程度也必然隨之提高。

我國潮下帶空間規劃面臨的主要問題與挑戰有哪些?

王殿昌:一是恢復傳統漁場功能任重道遠。我國潮下帶擁有世界聞名的大型海洋漁場,然而,我國傳統海洋漁場功能退化問題十分突出。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近海漁業魚類種數減少、密度下降,低齡化、低質化、小型化趨勢明顯,漁業營養級逐漸下降。傳統漁場功能退化,漁獲量不斷下降,近海漁業自然資源枯竭成為不爭的事實。

二是漁業自然資源衰退。據統計,2016年我國漁業資源年可捕撈800萬噸~900萬噸,而實際年捕撈1300萬噸,超捕44%~63%。渤海資源衰退趨勢更加嚴重。海洋漁業資源不斷萎縮趨勢十分明顯,從新中國成立後的海洋漁業政策調整便可見一斑。

三是潮下帶空間利用不足。總體上看,我國潮下帶空間利用方式單一,利用程度較低,仍然停留在“舟楫之便、漁鹽之利”的初始狀態。目前,我國海洋油氣開發多集中在潮下帶淺水海域,雖然正在向深遠海域發展,但仍然發展不平衡。同樣,海上風場發展從潮間帶淺水水域走向深遠海的趨勢並不明顯。

有哪些潮下帶空間規劃的重點與對策建議?

王殿昌:要有效拓展潮下帶藍色發展空間,需要完善相關法規制度,保護利用傳統漁場自然資源;需要超前制定空間利用規劃,指導遠海深水海水養殖;保護開發近海油氣資源及海洋可再生能源。

一是建立健全漁業資源保護制度。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必須牢固樹立敬畏自然、敬畏海洋的理念,必須堅持遵循自然規律、遵循漁汛時令的原則;利用海洋漁業自然資源,必須遵循“取之有時,用之有度”的自然規律。休漁制度的實施,為延長經濟魚種繁衍生息時間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實施“休漁制度”十分重要,建立嚴格的“禁漁區制度”十分必要。特別對觸碰底線的作業工具、作業方式、作業範圍等違法行為,必須建立健全嚴格的處罰賠償制度和有效保障措施。

二是提高海洋生態服務功能,保護海灣。據《中國海灣志》統計,我國面積在5平方公里的海灣有200個,面積大於10平方公里的海灣有150多個。海灣是重要的海洋生態系統承載空間。要制訂並實施海灣保護計劃,全面提升海灣生態服務功能。針對我國入海河流多、入海淡水量減少、水質下降等突出問題,建立健全生態補償制度,保障海洋生態用水和入海水質質量。同時,全面提高城市汙水處理能力,確保汙水達標排放。

三是科學規劃海洋牧場建設。實踐證明,“增殖魚礁”對海洋貝類增殖增產效果比較顯著,“遊釣魚礁”具有帶動休閒旅遊產業發展的作用和潛力,對於“漁獲魚礁”的建設投入與產出效益及其對海底生態環境的影響,需要開展科學評估。因此,無論是人工放流、人工魚礁投放,還是海洋牧場建設,都需要科學論證,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四是實施海洋油氣資源安全戰略。我國海洋油氣開發活動主要集中在近岸淺水海域。如果說淺水海洋油氣開發利用為支持國內能源穩定供給做出了突出貢獻,那麼,未來深度利用遠海深水油氣資源,必然成為國家能源安全的戰略取向。隨著深水開採技術進步和裝備水平的提高,深遠海油氣勘探開發將成為未來大勢。應從國家能源安全出發,將近海淺水資源儲量大的礦區留作儲備區,將便於開採的油井封井備用,實現與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的儲備能力互補。同時,國家應設立專項基金,加強海域天然氣水合物資源開採和安全儲藏技術攻關,為商業開採天然氣水合物資源做好技術儲備。

另外,航道安全、海底電纜鋪設、海上風電場、海上構築物建設,以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等,都要在《海域法》《海島法》等法律框架下,完善相關制度措施,統籌安排、管理。

記者: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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