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 磐安县四字真言推进“一事一议”项目实施

一是“抓”,力抓项目申报。规模控制、保障基础,根据预算资金安排确定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对有关民生项目,群众需求强烈的项目,公益性绩效大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是“实”,夯实项目筛选。根据总体平衡,适当调剂原则。按照我县各乡镇村落分布,平均每5个村确定一个项目,每个乡镇最高封顶5个。已有“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实施项目村,已实施过三个(含)以上“一事一议”项目的村,原则上暂缓申报。

三是“督”,监督项目实施。规划先行,立项在后。针对近几年,村级办公楼、文化活动中心,当年立项完工难,项目实施不理想以及对项目立项前政策处理未到位、规划设计未完成的、施工工期长的现状,拟采取村级办公楼项目先施工,后立项的方法。允许积极性高、村班子团结的村先行建造,项目预立。

四是“优”,优化项目考核。对近三年完成绩效良好的乡镇进行项目考核,当年实施完成交验收的,按“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拨付,第二年完成按50%补,两年内未完成,终止其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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