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有人故意投毒毒死了宠物狗已报案,人找到可警察说狗的商品价值不够不能拘留只能私了,应该怎么办?

乘风归去的陈小c


在正式回答问题之前,我首先要批评教育一下这位提问的狗主人。

正常情况下宠物狗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室内的,别人就算投毒肯定没有胆量更没有本事把毒投到家里。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狗是死在室外,很有可能就是死于遛狗的过程中。如果这位狗主人在遛狗的过程中能够拴好狗绳并且给狗带好嘴套,那么就算是沿路有别人投递的毒饵狗也是不会中招的。所以,狗主人的素质低下是造成宠物狗死亡的主要诱因。

回到事件本身来看,在法律上毒狗这种行为根据实施者的主观意图存在着两种定性的可能:第一、盗窃或盗窃罪;第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或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说对方投毒毒狗的主观意图在于将毒死后的狗尸取走,进行变卖或者是自己食用,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该行为属于盗窃。

盗窃有可能属于治安范畴,也有可能属于刑事范畴,其关键在于狗的价值。当然,狗的价值并非是简单的把购买成本与饲养成本进行相加,必须通过物价部门进行核价,而能够对于核价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宠物狗的血统证明。假如被毒死的宠物狗没有血统证明,那么就只能按照普通草狗的价格来称重计算,以此来作为对实施者进行处罚的依据。

如果说对方投毒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把狗主人家里的宠物狗毒死,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典型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一旦被毒死的狗经过核价后认定其价值达到5000元,实施者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依法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法律上,治安范畴的盗窃行为在已经报警的情况下是不能通过治安调解或者私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警方必须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处罚。

而刑事范畴的盗窃罪,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一方的损失可以作为今后法院从轻、减轻处罚的一个依据,但是对于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必须追究。

对于治安范畴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如果是因为矛盾纠纷所引发的,那么警方可以进行治安调解,另外当事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以不再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如果说因为狗的价值太大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那么本案同样不适用私了,只不过投毒者的积极赔偿可以得到从轻、减轻处罚,刑事责任还是会被追究。

通过上面的分析便不难发现所谓狗的商品价值不够而不能对投毒者拘留的描述恐怕是不准确的,我个人认为只有一种情况会导致警方对于投毒者无法进行处理,那就是狗的死亡根本就不构成案件。

倘若投毒者将“毒”投放在较为偏僻露天部位,并没有特定针对某户家中饲养的宠物狗,针对的只是那些普通的流浪狗或者野狗,那么他在主观上就不存在盗窃或者是故意损毁财物的故意。

另外,如果投放的“毒”并不属于被国家管控的具有毒害性的危险物质,那么其行为也不构成投毒。

在这种情况,尽管狗被毒死,但是对方的行为并不构成案件,不私了还想咋办!



通城丹妹


真的是看不下去了!

都在扯什么?“你自己家狗不戴好嘴套不牵绳,毒死怪我咯?”

狗子在自己家,为什么还要做这些,倒是你投毒进来就有问题了。

“你们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不文明养狗,我毒死你家狗,是为民除害。”

呵呵,你又不是我,你怎么就确定我不文明养狗?

“不知道木糖醇是对狗有害的吗?自己不了解狗的身体构造,怪我?”

我不了解,难道你还不了解?那你为什么扔进来?

“这个人养狗是真的不文明,不得已才投毒。”

那你就在外面把他打一顿好了,为什么要搞这些偷偷摸摸的小动作?

“你自己不训练好你家狗,乱吃地上的东西死了怪我?”

首先东西是你扔的,跟你没关系???照你这么说,每个人养狗都得像警犬一样的是吧?


梦瑶台冫琴殇


不可否认狗咬人属实。但相对于人伤人、人杀人而言,狗咬伤人案件发生率极低,狗咬死人案件更是罕见。给狗栓绳戴狗套是防止狗伤人的办法,但绝不是非法伤害狗生命的理由,人类也很危险,是不是也要给你栓绳戴套?

就像交通事故和空难一样,以2001年为例,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事故共造成10.6万人死亡,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达300人(注:每5分钟有一人死于交通事故),而飞机空难事件发生率极低,但大多数人都恐惧乘飞机出行。

网上凡是出现关于狗的话题就争论不断,请问你们因何恨狗?狗影响你工作了还是婚姻家庭了?狗抢了你食物了还是你老婆跟狗给你戴绿帽了?养不养狗爱不爱狗是别人的权利,你伤害到狗就是侵害了他人的权利。

本案毒死狗,如果此狗伤害过你还算你防卫,如果狗没伤害到你,那下毒者就涉嫌损害他人利益、侵害他人权益、剥夺他人财产罪。

别再以自私的观点评判狗了,很多人真的不如狗。狗咬人,因狗有半分狼性,但狗同样有灵性。动物园里的豺狼虎豹熊皆伤人,连被视为人类近亲的猴、猿也伤人,你是不是也要去管一管?也去把他们从世界上抹去?人之所以称之为高等动物,站在世界之巅,不是因为把所有生物都消灭掉了,而是人有思想,有高级智慧,有管理和保护自己的手段,害怕被伤害而产生消除所有威胁的想法是可笑的不切实际的。当然,社会早已进入初级文明,在人的社会里,就要有制度,养狗是私人行为,就要有私人管理制度,这点发达国家做的相当好,养宠物都有很严格的管理办法及责任制度,我们需要学习。

所以,狗,没有错,它也有它的生存权利。真有狗伤人的,消除隐患无可厚非,这种一般都是野狗,无法融入人类社会。家狗宠物狗,希望大家还是不要主动去伤害,也请养狗人士做好自己,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爱狗人。另外,也希望社会多关注宠物,制定出合理的宠物管理制度,让社会真正和谐。


有话直说No1


方圆论坛在线!

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既然对方主动给你的狗投毒,只有两个原因,要不他是神经病,要不那就是平时养狗不注意素质,肯定是多次侵犯了或者影响了对方的生活。要不然对方也不可能这么极端。只要对方不是神经病,能这么做的都是被逼无奈了。


当然了,你之前养狗如何先不论,你的狗确实被对方毒死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照价赔偿,或者在加一些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毕竟你养狗也有感情,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补偿金,但注意,是一定量,合理的数字,不要讹人。警察处理的没有任何问题。对方只能算是在道德方面做法欠妥,但在法律层面貌似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可以定对方的罪,你总不能让人给狗偿命吧。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警察协商对方赔偿你狗的价钱,然后教育对方一顿就没事了。


另外你还需要想一下自己是不是得罪过对方,或者你养狗严重影响了对方的生活。说什么我都不相信一个人莫名其妙的就要毒死你的狗。如果是你养狗的问题,那你就需要以后多多注意文明养狗了。尽量不要再次发生类似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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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论坛


大实话:警察说私了那就私了就是了,如果追究太过分纯属就是浪费时间。

现在像这种投毒毒死宠物狗的事情确实一直都有存在,其实这也是双方的原因。一方面来说,养狗的人感觉如果真的按照养狗管理条例那种给宠物狗戴个口罩,或者牵绳子遛狗会让自己的狗感到不舒服,对狗狗不好。而对于那些不养狗甚至害怕狗的人来说,无论别人的狗是大还是小,都会感觉对自己和孩子有潜在危险。

这样一来便会有矛盾产生,而如果一些人长期感觉自己身边存在潜在危险,那就会想办法消除这种危险。所以,就有人想到了用毒药毒死狗的法子。不过,这样一来,虽然主要目的是为了毒死狗,但是,却很有可能被以“故意投毒”罪论处,所以,也是有风险的。

然后咱们来说这件事,既然现在警察已经说让双方私了,那就说明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或者人家投放的毒药其实就是专门针对狗的,比如一些纯巧克力或者木糖醇之类的。或者说就是这条狗狗不值钱。

并且,如果真的较真儿按照养狗管理条例来说,遛狗需要牵绳子给狗戴口罩,如果养狗的人真的做到了这样,那么狗也不会误吃有毒的食物。

所以,对于警察来说人家也需要综合考虑所有的情况,而不能仅仅说你家狗被毒死了,然后对方就要被拘留或者赔偿之类的。

当然,如果是这个投毒的人去你家故意在狗盆里投放毒药,或者说你确实是按照养狗管理条例养狗的,并没有什么不妥,然后他还故意给狗投放毒药,那么这个罪行就算是故意损害他人财产了。

因为这时候是算是定向损害,是针对你家宠物狗的,而像那种在公共领域投毒毒狗的,则相对来说,性质要轻一些。

因此,总的来说,还是建议你听警察的,双方私了解决,不然,就是白白浪费时间。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毒狗的人都是些什么人?答:下三赖,而且会得恶报,因为太损了,尤其是那些整天悠手好闲,心怀不轨之人。

俗话说,善良之人对动物也善,狗是不会轻易攻击人的,除非你招惹了他。可有些人很自私,总是和猫猫狗狗过不去,一但一狗有错,所有不相干的狗都跟着遭殃,真不明白,你凭什么剥夺其它狗生存的权利?再说有的狗不但有证还拴着绳,下毒的畜牲是不是太残忍了!难道一狗咬了你,别人家的狗也咬了你吗?你爹杀人了,是不是也要牵连九族,把你也毙了?不要太自私了,这地球不是你个人的,大自然造就了这些动物,他们就有生存的权利,你没权利剥夺,你真讨厌这些动物可以去外星球,别在地球上做损,人在做天在看,还是积点德吧!



反对成帮结派


是不是法盲,就看他说不说“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看一群人义愤填膺的说如果不是你家狗没戴嘴套,如果不是你家狗有咬人的潜在危险,如果不是你家狗扰民……我就想乐。

把狗换成车试试?如果不是你开车不看路,如果不是你酒后驾车,如果不是你私停乱放……我们划你车、放你轮胎有什么不对?

把狗换成熊孩纸试试?如果不是你不束缚你家熊孩纸,如果不是你家熊孩纸有拆家杀人的潜在危险如果不是你家熊孩纸如何如何……我们揍你家孩子,能死你家孩子有什么不对?

为什么不换?就是因为这些人知道,狗的价值远低于车,远低于人,能死了至多就是罚款,指不定还能逃脱惩罚。

可,有一句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认识一下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 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要强调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犯罪对象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来,画个重点,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本罪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

再画个重点,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且,这个罪行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就能承担刑事责任。

还有说扔异烟肼和巧克力不犯法的,头脑简单想东西的大脑回路都一样。当发现投放物质对动物产生危害和机体损害,谁知道投放的是不是异烟肼?是不是巧克力?而且,如果在此时有人以杀狗名义在巧克力中投毒,出现了儿童捡食死亡怎么办?

我再把之前我说过无数遍的话再重复一遍,尊重生命是作为人的基本道德准则,连环杀人犯之所以漠视生命,是从虐杀小动物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你们问心自问,在为这些下毒杀狗的人“鼓掌”欢呼的时候,难道就不觉得害怕?

还有不要跟我说狗会咬人,狗会扰民,就如同开车和开车撞人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不能因为有人开车撞了人就说所有开车的都会撞人是一个道理。刨除这个理由,任何对狗的喊打喊杀都显得极其心虚!人就是在一遍一遍强调错误的逻辑中,肯定自己是对的。再说,狗本身不是行为能力人,但它的主人是。连报复的主体都没找对,就说自己是为民除害,其实是懦弱来着吧!


大倬姐


在不涉及对狗的态度的情况下,我认为投毒本身就是一种轻微的犯罪,或者说属于犯罪潜意识。

毒狗,本身和杀虫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尤其是有主的狗,以“杀害”的初衷来进行投毒行为,已经对他人的财产造成侵害,狗咬了你,狗的主人给你赔钱,反过来,你毒杀了狗,是不是也要付出一定的赔偿?

狗患这件事是完全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来解决的,比如政府出台规范养狗,以及对遛狗的行为规范化,甚至对养狗伤人加大处罚力度,来从养狗人心理上加大养狗成本来让养狗人主动放弃养狗不是更好吗?任何事情解决都需要一个过程,不要随意使用激化手段来加剧矛盾,毒狗很容易上升为双方冲突,一旦你没打过人家,是不是很丢脸?是不是很难过,这种冲突没有胜利方,要么挨打住院,要么打赢赔钱,何必这么两败俱伤呢?提问的这种情况,虽然警方不予立案,但是“你”作为一个投毒杀狗的人,你认为你的名声在社会上会好吗?反正我会觉得你这个人非常可怕,不会深交,相反如果你强烈反对养狗但是通过正规渠道呼吁规范养狗,那么我会觉得你这个人非常理智并且有素质,可以交往,你们可以自己设身处地的想一下。


大哥要砸就砸我吧


近期宠物狗引起的事件也是五花八门,什么狗咬人啊,小区内踩到狗的粪便,对狗主人大打出手啊,宠物狗丢失狗主人痛哭流涕小区门口拉横幅啊等等……

鉴于题主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分析仪出几个关键词,投毒,宠物狗,商品价值,以及私了。

1.我们先说投毒,借鉴于现在的法律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但是没有法律修正案或者立法解释将之推及刑法第17条第2款。那么对于该条文的理解就会有疑问,到底是只涉及投毒行为,还是涉及包括投毒行为在内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2004年4月改名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这里的大部分罪状只针对于人,而对于家禽,宠物的投毒则要借鉴于被毒家禽宠物的损失经济数额的大小,不然不可能只毒死一只鸡就抓起来判个投毒罪。所以这样的案件警察只能起到和解和私了的效果。

2.宠物狗,近年来小区内养狗盛行,大部分老人都会养一些小型犬,鉴于我国对于宠物狗的各种看管制度宣传力度不大,导致有些人只养狗,对于狗便的处理,狗绳,以及大型犬需要的口罩都不会及时使用,也导致居民怨声载道,这就避免不了会逼急一些人使用一些极端手段。

3.商品价值以及私了

第一点已经说了,为什么警察要从中协调私了,就是因为被毒害宠物或者家禽的商品价值,几条或者几十条的狗,又或是几十或者几百头的家禽。当然了如果你家的狗值个几十或者上百万,可以拿出证据申请调查的。发生这样的案件就会触发投放危险物质罪!


近年来宠物盛行,各方面声音络绎不绝。主要分为养狗人士和不养狗人士的激烈辩论,所以,如果你是一个养狗人士,那就做好你自己的分内之事,狗便、狗绳、大型犬的口罩、以及深夜的狗吠。别为了你自己的一个喜好,弄的街坊四邻怨声载道。

宠物,他能慰藉一个人空虚的心灵,甚至能治好一个人的抑郁症,但是也能伤害一个走路的陌生人,甚至是一个路边玩耍的孩子。所以看好你的宠物,别让它成为一把双刃剑!


其扯卡叉


故意投毒涉嫌违法犯罪,谁会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去故意投毒,锒铛入狱?

如果有居民不堪忍受不文明养狗行为,带来的各种扰民行为,以及对居民生命安全、公共环境卫生的潜在威胁和骚扰,比如不给宠物狗办证、不打疫苗,遛狗不栓绳,随地大小便不及时清理,尤其是一些不适合在城市饲养的、《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中禁止在城区饲养的大型犬类到处出没,采取一些自我保护、防护的措施,有什么错误,或者不妥呢?

鉴于近年来,狂犬病时有发生,一旦发病,对人类的威胁是致命的。病人发病时的情形,非常惨痛,这种悲剧和打击,对于病人的家人,是难以承受的痛苦。

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感染狂犬病的狗狗,会对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致命的威胁。政府和群众,对这部分染病的狗狗,更有责任,有义务,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至于题主题目当中提到的矛盾纠纷,由于提供的信息量有限,不好判断你养的狗狗是否证件齐全,对方投放的具体是火腿肠,木糖醇,还是其他什么东东,是否真的属于毒品的范畴,也不好分析狗狗死亡的确切原因,推断你们双方的责任。

但对于违规养狗,不文明养狗的市民,是时候管理好自己的狗狗了。毕竟,文明养狗,遵章养狗,体现了对动物的尊重,对社会秩序和公德的尊重,如此,才能维系人类和动物之间的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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