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4 水城县人民法院 巡回审判进农家 “法理情”并用促亲情回归

2018年7月2日,水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金华到比德镇布拱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通过“法理情”并用,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当场撤诉,不仅让父子亲情回归,同时也让邻里乡亲受到一次“法理情”交融的孝道教育。

原告李某与其妻育有五个子女,其中长子已去世,长女外嫁,李某跟随三子共同生活,其妻跟随幼子共同生活。由于李某与三子一家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支付赡养费并为其提供住房。2日下午,李金华与法官助理徐莉首先来到比德镇布拱村村委会办公室,向村支书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家庭人口情况、收入情况、贫困信息及政策补助等信息。在听说原、被告双方曾就案涉纠纷并在老村支书的主持下达成过赡养协议,李金华一行又来到老村支书家,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及矛盾产生的原因。通过走访了解到原告李某的次子因疾病缠身已无劳动能力,并有一学龄子女需要抚养,为低保贫困户;三子的家庭为一般贫困户,并有三个学龄子女需要抚养;幼子单身,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独自承担了母亲(李某之妻)的经济供养与生活照料;李某已年近七十周岁,丧失劳动能力,一直随三子共同生活,吃、住、生活开销均由三子负担,享受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与贫困户医疗补贴,并按月领取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金,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在住房方面,虽然可以考虑李某搬到老房居住,但由于其妻也在其中居住,两位老人性格不和,极易发生矛盾,甚至产生家暴。基于以上情况,承办法官李金华认为,本案通过判决并不能彻底化解原、被告之间的家庭矛盾,决定深入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

在新、老村支书的陪同下,李金华副院长一行来到了原告的家中,实地查看了老人的居住环境、生活条件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部分邻里乡亲参与旁听。李金华首先倾听了原告诉说自己的苦楚与委屈,并提醒作为子女的几被告及其家庭成员只能听老人诉说,不得争辩,教育做晚辈的应对老人忍让、迁就。在老人倾诉后,李金华副院长了解到老人起诉的真意并非要增加子女的负担,要求他们支付高额赡养费,只因心中委屈从而希望通过诉讼唤起子女对自己的重视。其后,李金华听取了老人对诉请事项的要求,听取了被告的反馈意见。最后,结合老人的请求、当事人的实际现状,李金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以法律法规作为引导,在耐心劝说下,原、被告终于打开心结,由作为子女的被告向老人写下保证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并善待、关爱老人的承诺书后,原告当场签署撤诉申请书,本案得以圆满化解。

回程路上,李金华对同行人员强调:司法为民,对法院人来说就是要真正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去解决他们现实中的困难,法律规则既定,并不能真正照顾到现实中的各种情况,但司法应当灵活并有温度,才是真正的“为民”。立足辖区地域特征与案件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出法院,走进村社农家,到现场了解案件实情,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既能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又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和谐农村的建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