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司法所开展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院《关于汲取“黄某英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加强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3月4日,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分组深入罕台、铜川司法所,对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察监督。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司法所开展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检察中,检察干警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司法所微信群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疫情期间报到、法律法规学习的情况,查阅了部分矫正管理档案,并对近期请销假从严管理、请假出省未返回人员的管理、新入矫人员报到、解教宣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察。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司法所开展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张永宽科长在罕台司法所检察时特别强调,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疫情跟踪台账,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体温变化等情况,如果出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发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东胜区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并不定期深入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今后第三检察部将一如既往,按照上级精神,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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