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咣!咣!咣!”深夜,前夫又來砸門……

近日,

網絡上曝光的一樁樁家暴案件,

讓人既憤怒又痛心。


“咣!咣!咣!”深夜,前夫又來砸門……


“咣!咣!咣!”深夜,前夫又來砸門……


“床頭打架床尾和”的自我說服,

讓許多當事人一次次掙扎退讓;

“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傳統觀念,

讓一些旁觀者選擇沉默不語。

面對家庭暴力,

拒絕沉默、用好法律!

今天要講述的案件就與家庭暴力有關……


“咣!咣!咣!”深夜,前夫又來砸門……


“咣!咣!咣!”“咣!咣!咣!”……


今年10月20日晚上,小敏家樓下又傳來狠狠的敲門聲、踹門聲,夾雜著高聲辱罵,小敏知道是前夫李強喝醉酒又來鬧事了,她嚇得不敢開門,只能報警求救。這已經不是警方第一次出警,2017年以來,李強多次到小敏的住處、單位鬧事,警方的出警記錄多達五十餘次。


早在2009年,小敏與李強兩人已經協議離婚,但因為李強與前妻生育的大兒子當時並未成年,且李強沒有收入來源無法撫養孩子,考慮到大兒子的處境,兩人並未分居。


離婚後,李強依舊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在2017年大兒子成年後,兩人簽訂了協議正式分居,並無財產糾紛,婚生子小兒子由小敏撫養,李強探視小兒子需要經過雙方協商。


結束一段並不幸福的婚姻,小敏以為自己會迎來新的生活,沒想到等來的卻是李強不間斷地騷擾……


李強以想見小兒子為由,當著孩子的面拉扯小敏,一言不合就動手毆打小敏,給兒子造成心理陰影,表示不願意再見到父親。當找不到小敏時,李強甚至在半夜拿開水澆到兒子的被子上,逼問小敏的下落……


多年來李強的所作所為,使兩個兒子都不喜歡他,大兒子早已與李強斷絕來往。


兩次行政拘留

使他變本加厲


在小兒子身上沒有找到突破口,李強就跑到小敏住處樓下大聲辱罵、踢門、砸門,堵著門口不讓她上班,或者在下班路上攔截、毆打她,甚至將小敏和其母親打進了醫院。


李強有時候晚上就睡在小敏住處的單元門口,鄰居們試圖與李強交涉,無一不受到謾罵甚至毆打,大家的正常生活受到了嚴重的干擾。鄰居們寫聯名信投訴、報警,2018年10月李強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7天,但是行政處罰並沒有讓李強收斂,反而更加變本加厲。


李強還鬧到了小敏單位,要求單位開除小敏,並在喝醉的情況下,對小敏的同事和客戶進行辱罵、推搡,或者經常連續性撥打辦公室電話,導致其他電話無法打進,使得單位無法正常工作。


一般情況下,單位會讓保衛科對他進行勸離,鬧得嚴重的時候只能報警處理,李強甚至會對出警的民警辱罵,威脅民警不要多管閒事,揚言要打民警,拒絕配合民警執法。


2019年10月12日,李強因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行政拘留8天,在拘留期滿釋放當天晚上又跑到小敏家樓下鬧事。小敏報警後,李強被警方帶走。


白天到單位鬧,晚上到家裡鬧,小敏一直遭受李強的騷擾、辱罵、毆打。


小敏總想著息事寧人,李強要什麼,她都儘量滿足,只求他能離開自己的生活,種種過往都既往不咎。但是她的一次次忍讓,並沒有讓李強心滿意足。面對李強沒日沒夜的短信、電話騷擾,小敏患上了神經衰弱,甚至一度產生了自殺的念頭……


多方證言互相印證

檢察官批捕當事人


小敏:李強每隔幾天就會在我家樓下叫罵一整夜,我只能花錢買太平,希望他能放過我。


繼子:他是個不負責任的人,我多年來的生活開支、住房都是繼母小敏負責的。他們分開後,李強經常酒後找我繼母麻煩,搞得她身心俱疲。


鄰居:我們樓下有門禁,李強進不來就會用腳踹門,有時候他跟著別人進了門,就會跑到樓上罵人,樓上的小男孩經常哭著喊“別打了”,我們也不敢去……


同事:他來影響我們辦公不是一次兩次了,希望能夠給他應有的懲罰,至少能保證我們單位的正常工作。


被害人小敏的陳述與其繼子、鄰居、單位同事等人的證言互相印證,證實犯罪嫌疑人李強在離婚後,多次酒後以各種理由,至小敏所在小區、單位,對小敏及其他人員進行辱罵,即使先後兩次被行政處罰,仍繼續實施上述行為,認定為尋釁滋事。


在檢察官提審李強過程中,他也對自己多次去小敏住所、公司等地滋事行為供認不諱。


——你為什麼上門找小敏?


——她喊我過去的。


——那她為什麼報警?


——我不知道,她是個神經病,雖然我也是神經病。


——你有無踹門、辱罵對方?


——我不知道,以後事情還多呢。


——“以後事情還多呢”是什麼意思?


——就是我還是要去。


同時,通過警情記錄、聯名信及被害人陳述等證實,李強的滋事行為導致小敏遭受嚴重心理壓力,且對小區居民生活及單位秩序等造成嚴重影響,認定為尋釁滋事情節惡劣。犯罪嫌疑人李強涉嫌尋釁滋事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可能對被害人再次實施打擊報復,再犯可能性及人身危險性極大,根據法律規定,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對李強批准逮捕。


檢察官提醒


當婚戀、家庭發生糾紛時,應該採取合理方式解決問題,不斷騷擾、毆打對方,給他人生活、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就不再僅僅是兩人的私事,而是觸犯了法律。作為被害人,一忍再忍只會滋長對方的囂張氣焰,應該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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