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嵩明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执行案号:(2018)云0127执1191号

执行依据:(2018)云01民终2253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162282元及利息

嵩明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叶菊芬,女,汉族,1968年2月23日出生,云南省嵩明县人,住云南省嵩明县牛栏江镇海潮委会黑山村273号。身份证号码:530127196802232724。

如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将按到位案款40%的比例给予报酬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李法官:0871-67911751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件举报:嵩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判庭收(地址:云南省嵩明县黄龙街602号;邮编:651700)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悬赏理由: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杨超等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此执行悬赏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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