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石桂萍、事故科徐國威一行在我市督導檢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與教導員楊輝進行了座談交流,傳達了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下發的《關於開展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補充通知》文件精神。
石桂萍副支隊長就進一步部署了目標責任書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認真研讀四個加分項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措施有效推進,完成任務指標;二是加強農村信息系統手機APP勸導日誌上傳督導力度,確保勸導員每天上傳勸日誌,上傳率達到100%;三是認真核對報廢機動車信息後再進行拆解,對以滅失處理的機動車建立檔案並全部錄入緝查布控系統,儘快向社會進行公告。
在郭家堡鎮七號橋村警保共建勸導站,在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韓海的陪同下,督導檢查了農村機制建設工作情況,會同鎮分管領導、勸導站工作人員及人保財險負責人進行交流,並對農村機制建設的工作提出具體的要求:一是鄉鎮、交警大隊及人保財險公司要充分利用警保聯動這一機會,結合轄區農村道路、群眾出行情況、違法行為多發等實際,協同共進,全力實現警保合作推進農村交通安全工作向下延伸。二是緊緊圍繞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牢牢把握重點工作,加大重點車輛、駕駛人以及道路的排查整治,切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三是要加強農村“兩站一室”人員培訓,加大對拖拉機、三輪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違法載人、酒駕、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的勸導力度,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四是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引導力度,結合農村交通安全宣傳“六個一”活動要求,充分利用農村趕集、重點時節、在人流密集場所大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以網絡流動宣傳和陣地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發送提示信息、觀看警示教育視頻和事故案例,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確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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