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石桂萍一行来我市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1月22日上午,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石桂萍、事故科徐国威一行在我市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教导员杨辉进行了座谈交流,传达了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石桂萍一行来我市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石桂萍一行来我市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石桂萍副支队长就进一步部署了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研读四个加分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措施有效推进,完成任务指标;二是加强农村信息系统手机APP劝导日志上传督导力度,确保劝导员每天上传劝日志,上传率达到100%;三是认真核对报废机动车信息后再进行拆解,对以灭失处理的机动车建立档案并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尽快向社会进行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石桂萍一行来我市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石桂萍一行来我市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在郭家堡镇七号桥村警保共建劝导站,在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海的陪同下,督导检查了农村机制建设工作情况,会同镇分管领导、劝导站工作人员及人保财险负责人进行交流,并对农村机制建设的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一是乡镇、交警大队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警保联动这一机会,结合辖区农村道路、群众出行情况、违法行为多发等实际,协同共进,全力实现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向下延伸。二是紧紧围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牢牢把握重点工作,加大重点车辆、驾驶人以及道路的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农村“两站一室”人员培训,加大对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四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力度,结合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要求,充分利用农村赶集、重点时节、在人流密集场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网络流动宣传和阵地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提示信息、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和事故案例,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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