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勞務派遣公司起名“奧斯維辛”,於情於法不容

■ 來論

日前,網傳一張勞務派遣公司起名叫“奧斯維辛”的截圖,引來熱議。經媒體查閱工商檔案發現,截圖內容為真。這家“平原奧斯維辛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註冊資本200萬元,法定代表人趙連喜持有該公司100%的股權。

給公司起名為“奧斯維辛”,不知道老闆是怎麼想的;而每天進出這家公司的人又是什麼感受。更有意思的是,它還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奧斯維辛”,頗耐人尋味。

有批評認為這家公司用心險惡,不免有些誅心,但對歷史的無知,恐怕於這家公司而言,確屬板上釘釘。

奧斯維辛是波蘭南部的一個小鎮,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上百萬人死於納粹德國在此設立的集中營內,其中絕大多數是猶太人。電影《辛德勒的名單》對此有比較寫實的呈現。也就是說,奧斯維辛是一個承載著人類痛苦記憶的歷史符號。

由此,給公司起名奧斯維辛,不僅是對歷史的冒犯,也是對人類情感的冒犯,必然不為公眾情感所接受。

不僅如此,公司取名“奧斯維辛”,在法律上也不被允許。《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規定,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內容和文字。2017年出臺的《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更明確規定,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和文字。其中,企業名稱中有消極或不良政治影響的,如“黑鬼”等內容的,均適用於該規定。

於情於法都不正當,所以針對此事,當地行政審批服務局也表示已聯繫該公司法人,要求其下週一來做變更登記。

與該公司一同被曝出的,還有一家名為“奧斯維辛衛浴經營部”的小型企業;而在網絡中檢索也不難發現,類似的公司名稱還有不少。這無疑給一些企業提了醒:公司起名不該這麼無知,必須得尊重歷史、尊重人類情感,更不能違反相關法規。

於管理部門而言,不妨趁此機會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重新審視轄區內的企業名稱,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同時,也該加強審核關,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伯揚(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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