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豁然開朗,企業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與特殊性稅務處理!

企業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與特殊性稅務處理

豁然開朗,企業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與特殊性稅務處理!

一、企業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方法

(一)企業債務重組的處理規定

1、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

2、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

(二)股權收購、資產收購、企業合併分立等重組方式的處理規定

豁然開朗,企業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與特殊性稅務處理!

二、企業重組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方法

(一)股權收購、資產收購、企業合併分立的相關處理規定

豁然開朗,企業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與特殊性稅務處理!

【例】甲企業共有股權10000萬股,為了將來有更好的發展,將80%的股權讓乙公司收購,然後成為乙公司的子公司。假定收購日甲公司每股資產的計稅基礎為8元,每股資產的公允價值為10元。在收購對價中乙企業以股權形式支付72000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8000萬元。按特殊稅務處理方法,計算甲公司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和乙公司收到股權的計稅基礎。

『答案剖析』

甲公司取得非股權支付額對應的資產轉讓所得=(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被轉讓資產的計稅基礎)×(非股權支付金額÷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80000-64000)×(8000÷80000)=16000×10%=1600(萬元)

乙公司收到股權的計稅基礎=7200×8+8000=65600(萬元)

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80000-64000)-1600=14400(萬元)

【注意】

可由合併企業彌補的被合併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併企業淨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併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

(二)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業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按賬面淨值劃轉股權或資產,凡具有合理商業目的、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股權或資產劃轉後

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被劃轉股權或資產原來實質性經營活動,且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未在會計上確認損益的,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

(1)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不確認所得

(2)劃入方企業取得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原賬面淨值確定。

(3)劃入方企業取得的被劃轉資產,應按其原賬面淨值計算折舊扣除。

適用上述原則限於以下情形:

1、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間

1.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賬面淨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母公司獲得子公司

100%的股權支付:

母公司按增加長期股權投資處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資(包括資本公積,下同)處理。母公司獲得子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以劃轉股權或資產的原計稅基礎確定。

2.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賬面淨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母公司沒有獲得任何股權或非股權支付:

母公司按衝減實收資本(包括資本公積,下同)處理,子公司接受投資處理。

3.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賬面淨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子公司沒有獲得任何股權或非股權支付:

母公司按收回投資處理,或按接受投資處理,子公司按衝減實收資本處理。母公司應按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原計稅基礎,相應調減持有子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

2、受同一或相同多家母公司100%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之間

在母公司主導下,一家子公司向另一家子公司按賬面淨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劃出方沒有獲得任何股權或非股權支付。劃出方按衝減所有者權益處理,劃入方按接受投資處理。

看到這,是不是終於對企業的重組一般性稅務處理與特殊性稅務處理有所瞭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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