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150元“好處費”

李立峰 馬琴鎔

150元“好處費”

人物檔案:

姓名:辛婷婷

單位: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關鍵詞:羈押必要性審查

近日,矯正期結束的阿玲拿著錦旗和感謝信走進重慶市秀山縣檢察院,執意要見駐所檢察室檢察官辛婷婷。一週前,她的矯正期屆滿,她說:“這一切,都離不開檢察官的關心和幫助。”

原來阿玲是一家理髮店老闆,因聘用的兩名女孩長相漂亮,頗得客人喜歡,一時生意興隆。偶然間,阿玲得知這兩名女孩賣淫,本想阻止,但想到紅火的生意,便決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後來,阿玲還從中牽線搭橋,兩次從中抽取150元的好處費。就因為這150元錢,公安民警找上門,因涉嫌介紹賣淫罪,阿玲被刑拘。案子很快被移送到檢察院。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阿玲聲稱自己並未構成犯罪,拒不交代違法犯罪事實,且情緒極不穩定。阿玲是家中獨女,又是單身母親,既要照顧80多歲常年臥床的老父親,還要照顧三個孩子。阿玲長子於是向檢察機關提出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

收到審查申請後,辛婷婷立即到辦案單位、秀山縣看守所和阿玲所在村委會進行情況瞭解。得知阿玲是初犯,主觀惡性較小,在押期間不坦白罪行,是因為對法律的無知。基於此,辛婷婷專門蒐集相關案例來到看守所與阿玲談心,給她詳細講解法律知識,鼓勵她真心悔罪,以爭取變更強制措施的機會。在辛婷婷的反覆開導下,阿玲打開了心結。

她告訴筆者:“被關後,一想到無法照顧病重的老父親,甚至有過輕生念頭,是辛婷婷檢察官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給我鼓勵和幫助,勸我真心悔罪,才被變更強制措施,讓我有機會為老父親敬上最後的孝道。”

如今矯正期結束,重獲自由的阿玲向辛婷婷保證:“再也不會做違法犯罪的事情,決不給您臉上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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