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江華實行“分類管理”助推脫貧攻堅“提檔加速”

永州新聞網訊(通訊員 劉明政)日前,江華瑤族自治縣制定出臺了《貧困村和非貧困村脫貧攻堅工作分類管理辦法》,以全面提升全縣貧困村和非貧困村脫貧攻堅工作質量和水平,倒排時間,倒逼責任,助推整縣摘帽“提檔加速”。

明確了“分類管理”的確定原則。按照“嚴格標準、實事求是、分類管理”的原則,根據脫貧攻堅自主式申報核查驗收結果,對貧困村和非貧困村分“達標鞏固、整改提升、黃牌警告、重點管理”四類進行管理。對問題突出的鄉鎮、行業扶貧部門實行“黃牌警告”管理。

明確了“分類管理”的措施辦法。達標鞏固類:通過脫貧攻堅自主式核查驗收,貧困村出列和貧困人口退出各項指標達標,且扶貧檔案資料規範齊全的,在全縣給予通報表揚,駐村扶貧後盾單位2018年度脫貧攻堅考核予以適當加分,駐村扶貧後盾單位可優先評為脫貧攻堅優秀單位,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以及駐村扶貧工作隊長、隊員可優先確定為優秀等次。整改提升類:脫貧攻堅自主式核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通過短期整改可達到合格達標等次的,貧困村和非貧困村不通報、不追責,在中央和省市的考核驗收中沒有發現問題的,駐村扶貧後盾單位及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以及駐村扶貧工作隊長、隊員在2018年度脫貧攻堅考核可以評優評先。黃牌警告類:脫貧攻堅自主式核查驗收中發現問題較多、短期內難以整改到位的;對核查驗收發現和交辦的問題限期整改到位的不通報、不追責。若在中央和省市考核驗收中出現問題的,將對聯村縣級領導、後盾單位主要負責人、駐村扶貧工作隊長和隊員、村幹部及相關幫扶責任人嚴格追責。駐村扶貧後盾單位要每10天(每月的5日、15日、25日)向縣精準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問題整改情況。重點管理類:脫貧攻堅自主式核查驗收中發現存在因人為主觀因素導致出現嚴重問題的,在全縣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若在中央和省市考核驗收中出現問題的,將對聯村縣級領導、後盾單位主要負責人、駐村扶貧工作隊長和隊員、村幹部及相關幫扶責任人從嚴從重處罰。駐村扶貧後盾單位要每10天(每月的5日、15日、25日)向縣精準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問題整改情況。

明確了“分類管理”的解除調整。要求列入“黃牌警告、重點管理”管理的貧困村和非貧困村以及鄉鎮、行業扶貧部門認真查找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推進重點工作,全面提升脫貧攻堅工作質量和水平。整改期滿後,可向縣精準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解除和調整管理類型。接到“黃牌警告、重點管理”類對象申請後,由縣精準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檢查驗收,根據檢查驗收結果和相關情況確定分類管理類型;檢查驗收達不到要求、不合格的,不得解除和調整管理類型,並督促其繼續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明確了“分類管理”的責任追究。2018年10月17日前,貧困村不達標的,聯繫該村的縣級領導當年考核等次確定為基本稱職,貧困村駐村扶貧後盾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扶貧工作的領導引咎辭職,班子成員不得提拔、調動,駐村扶貧工作隊長和隊員、駐村幹部當年考核等次確定為基本稱職,村兩委幹部扣除半年工資。鄉鎮出現非貧困村不達標的(10個非貧困村以內的出現1個、10個以上非貧困村出現2個的),牽頭聯繫鄉鎮的縣級領導當年考核等次確定為基本稱職,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和分管扶貧工作的領導、聯村鄉鎮領導引咎辭職,駐村幹部、駐村扶貧工作隊長、隊員當年考核等次確定為基本稱職,村兩委幹部扣除半年工資。行業扶貧部門負責的行業扶貧工作在多個鄉鎮、多個貧困村和非貧困村出現嚴重問題的,經整改仍然不達標的,該行業部門確定為“黃牌警告”類型單位,聯繫縣級領導當年考核等次確定為基本稱職,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扶貧工作的領導引咎辭職,經辦人員當年考核等次確定為基本稱職,班子成員不得提拔、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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