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0 “白银连环杀人案”凶手高承勇获死刑:曾经“不杀人就难受”

今日上午10时许,“白银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高承勇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庭宣判后,高承勇面无表情当庭表示不上诉。

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很难想象这些罪恶竟然出自外表看似老实的高承勇之手。14年内高承勇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而且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仅强奸、杀害女性,还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体组织等,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

白银中院认为:被告人高承勇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人身危险性极强,应予严惩。

“白银连环杀人案”凶手高承勇获死刑:曾经“不杀人就难受”

律师眼中的高承勇

据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朱爱军介绍,他曾问高承勇怕死不,高承勇的回答是“早有心理准备了”。在与朱爱军的交谈中,高承勇十分冷静和淡漠,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被判死刑,在谈及案情时,高承勇没有任何情绪波澜“就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据朱爱民介绍:高承勇对于“专挑红衣服、长头发女子下手”的说法嗤之以鼻,他选取的目标就是他觉得年轻的、漂亮的。

朱爱民觉得高承勇的心理素质超级强,记忆力也超于常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作案时间、地点等细节,高承勇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能详细到受害人住址的门牌号码。

警察眼中的高承勇

1988年,高承勇第一次杀人,如果说当时他还会害怕、紧张,那么之后的10起案件中,高承勇完全是一种“杀人取乐”的心理,杀人在他眼里已经成为了一种“机械性动作”。

1994年,他第二次作案。警察问他,为啥中间6年停手了?他支支吾吾,说不清。但从他的供述中可以确定的是,因为第一起案子,他尝到了“杀人的甜头”。

到了1998年,高承勇已经心理扭曲,他告诉警察,“到那两天,我就急得不成,就觉得心里慌,就要杀个人,还要割器官,晚上会越想越兴奋。”对高承勇来说,割取人体器官,很多时候是因为对方反抗所产生的报复心理。第一次割取死者的器官,他觉得这给了他兴奋感,此后高承勇便一发不可收拾。

“白银连环杀人案”凶手高承勇获死刑:曾经“不杀人就难受”

正义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今天高承勇被判处死刑,也可告慰那些死去的无辜亡魂和生活在阴影之中的破碎家庭。

“白银连环杀人案”凶手高承勇获死刑:曾经“不杀人就难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