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景德镇珠山法院:全省首例涉及退耕还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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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下午,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对涉及退耕还林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乐平市林业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违法,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追回违规发放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该案由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春红担任审判长。

景德镇珠山法院:全省首例涉及退耕还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当庭宣判

该案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法庭。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该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同步网络直播,切实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省各级检察院代表,全市两级法院代表,全市部分行政机关代表等近300人到庭参加了庭审观摩。

2010至2016年间,被告乐平市林业局未对退耕还林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审批汇总、登记造册,致使2243230.5元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被错误发放给不符合补助条件的造林承包户。乐平市人民检察院遂于2018年3月26日向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景德镇珠山法院:全省首例涉及退耕还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退耕还林是党中央为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对促进我市双创双修工作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对退耕农户进行适当补助,是改善退耕农户生活的一项民心工程。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防止职能错位、缺位,真正实现好、落实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

景德镇珠山法院:全省首例涉及退耕还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当庭宣判

2017年7月1日起,经最高法院批准,全市除珠山以外所有一审行政案件由珠山法院相对集中管辖。作为全国优秀法院,近一年来,该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法治瓷都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据悉,该案不仅是全省首例涉及退耕还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也是珠山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制大合议庭陪审模式,由“法检两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公益诉讼起诉人,并进行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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