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上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某開設賭場案一審獲判

近日,由江西省上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某開設賭場案,經上栗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沒收被告人陳某某賭資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上繳國庫。

    被告人陳某某擔任同案人蔡某某(已判刑)等人開設的賭博網站代理,在網絡上開設賭場,發展會員從事時時彩等賭博活動,接受投注,以投注金額按比例非法獲利一百二十餘萬元。

上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某開設賭場案一審獲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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