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我收了首付款,買房者已入住,現在不想賣了,該怎麼辦?

淡然於心103141681


如果簽了合同,不想賣就依據合同賠付違約金,可以和買方協商,如果買方不願意,只能依據合同來打官司了。


灰色軌際


我買房子也是交了五萬定金,合同約定倆個月完成過戶,沒幾天我要交首付他不收說不賣了,其實就是有人比我出的價高,他想賣別人,我說那就雙倍賠償吧,他還不幹,只退我定金我也不幹哪,我最後告訴他,咱就按合同走,雙倍賠償我也不幹了,我就耗到兩個月,只要你賣給其他人你就是一房兩賣,就屬於詐騙,賣多少就是詐騙多少,他那時候有高利貸他拖不起,最後還是賣給我了😓😓😓


正眼瞧世界


搞不懂只收首付,買家居然就能入住。正常二手房交易流程是首付☞銀行放款☞驗房☞尾款☞辦理交接☞入住。你是瞎問,還是就沒這回事?


尿的高z


不想賣了有三個方案:第一,明說,我不想賣了,願意雙倍退還首付款。第二,什麼也不說,帶著首付款跪在他們全家面前,他們問時你再說房子我不想賣了。第三,去早謠,說這是凶宅,想辦法透露給他們知道,他們問你時你打死不承認。他們要退房時你就退了。

當你想逆勢而行的時候只有三個方案:1.錢吃虧 2.面子吃虧 3.陰德吃虧 你想不付出任何代價那是不可能的。你看看你能承受哪種損失?

房子降不降價,什麼時候降,降多少,你就不要問別人了。你問別人時,他們個個都是李嘉誠,拍著胸脯告訴你,一定會降,或者一定會漲,其實他們屁都不知道,就隨口一說,因為他們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和責任。誰也不能準確告訴你你那套房到底是跌還是漲,你還是得自己承擔後果!




一界微塵


不建議違約,只要不是深圳,絕大部分城市二手房呈現下跌趨勢、新房優惠加大。此時你應該崔促成交,坐享下跌紅利。


唯一142439401


需結合雙方合同簽訂的具體情況判斷,是適用定金罰則還是違約金。 1、合同簽訂時已經明確了違約責任的,則依合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時未明確違約責任的,則適用定金賠償原則,違約方需要賠償雙倍的定金; 3,作為違約方,可以私下尋求對方的諒解。已達成對方同意減輕自己的違約責任。





行風財經


不賣就不賣唄,你賠雙倍違約金就好啦,多簡單的事兒


用戶8220478889686


你的房子, 在政府的有關部門, 辦理相關的手續沒有? 只要沒辦理相關手續, 房子還在你名下, 可以中止房產交易。我見過這種事。賣主收了定金之後一段時間, 算算賬不合適, 不賣了。不過賣主加倍返還了定金。你也可以這麼辦。利益與誠信, 誰輕誰重,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黃傳新1


一是友好協商

二是定金罰則,首付款不論多少,你違約,法律支持總房款20%的錢為最高定金,你要違約,除了返還定金外,再付20%給對方,如果他碰巧給你都的首付款多於40%,那你就樂去吧!

三是再把房子高價賣一次,並過戶!你有違約責任,接受法院的判決,也是定金罰則+部分損失給對方!


A網鯊1


收了首付就讓搬了?尾款不到免談,你違約正常都是雙倍退還,交定金退雙倍定金,交首付退雙倍首付,至於搬家費臨時租房費用你們自己協商,退雙倍一般合同上會有那一條,不過不是死的,看買方什麼態度,如果同意可以和二手房籤個三方協議不追究你毀約的雙倍賠償,不過涉及到銀行貸款的就不是這麼簡單了,如果貸款已經進入審批程序我勸你還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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