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8 “枫桥经验”的东港实践

555个人民调解组织,1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每年化解近3000件矛盾纠纷,一串数字清晰镌刻着东港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脉络。近年来,东港区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基础上,以“五化”建设为统领,围绕“法为上、防为先、调为主、严为远”的工作总思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落到基层、沉到一线,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基层问题基层办,促进了全区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坚持“防是重点”,建立全方位防控体系

“防患于未然,捉矢于未发”,才能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东港区司法局按照“有人办事、有事能办”的要求,建立起全覆盖、无缝隙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体系。

该区扎实推进三级化解体系建设,将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区级,进一步完善提升调解指挥中心,实现了矛盾纠纷预警、指派、化解的高效运作。在镇级,依托综治中心建设和村居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配齐配强全区555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实行楼长、网格长为矛盾纠纷排查员、信息员、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四员”聘任,实现全区,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做到调解全覆盖。实行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联动,联合区法院规范完善诉前调解中心,成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组建诉前调解团队、速裁法官团队,对简单民事案件一律先行调解,2018年已累计化解和减少各类诉讼纠纷455件。

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该区制定分解60份普法责任清单,下发至38个执法单位,对各村法律顾问的普法讲课实行“保底不限次”。印发“以案释法”案例集等读本2万余册,开展法治景区创建、“微普法”等活动,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基层共识和纠纷化解的常态。

与此同时,该区每年对基层干部开展6次法治教育培训,规范法律顾问参与村“两委”民主决策、村务管理、村规民约修订,确保做好基层的每一件“小事”,达到了“治未病、保健康”的效果。

坚持“调是关键”,构建矛盾纠纷“防火墙”

“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该区通过建队伍、强管理、树品牌,连续多年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

在机制运作方面,该区全面实施“4+X”人民调解法。“4”即每周一排查、每月一分析、半年一调度、全年总考评。由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员按时对辖区内纠纷进行全面排查,镇街道调委会每周汇总排查化解情况;司法所每月形成分析报告;政法委每半年牵头组织1次工作调度会;全区每年对各级调委会和调解员工作进行1次考核和表彰。“X”即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调处,确保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区还创新实施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破解工作难题;在专职调解员聘任中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工资待遇与调解案件数量挂钩,建立严格的进退考评机制,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和水平。

在品牌打造方面,该区依托区情,因地制宜化纠纷、解矛盾,打响了具有东港特色的“四大调解”品牌。

推行“大嫂调解”。自2014年起,该区司法局与区妇联联合为每个村居社区选聘1名“大嫂调解员”,通过能力提升、细化管理等措施,大嫂调解员调处纠纷占全区总量57%以上,“大嫂调解”品牌被省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予以推广。

强化专职调解。该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11个镇街道调委会选聘专职调解员,日渐成长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领航者和主力军。2018年专职调解员已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1起,其中疑难复杂纠纷、群体纠纷56件,信访积案13件。

打造专业调解。该区选聘58名资深专家和技术骨干,成立了7个矛盾纠纷化解专家顾问团;成立由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法学院教授、博士组成的“名师法律工作坊”,对经济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积案化解提供“一对一”服务。2017年为112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完善劳资合同259份,防范风险点162个,协助化解涉访纠纷120件,其中5年以上信访积案15起,10年以上信访积案6起。

注重律师调解。在全区村居配置132名专职法律顾问,设立律师调解室,建立顾问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目前已累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580人次,法治讲座93场次,化解矛盾纠纷874起,做到了“法律服务送上门,矛盾纠纷不出门”。

坚持“制度机制是根本”,完善综合服务保障

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保障体系是保证工作成效的前提和基础。该区依托全市司法系统开展的“五化”建设工作,从制度机制入手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该区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全区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公、检、法、司各司其职、联动配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打造“枫桥式东港”,推进大综治大维稳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全区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街道成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形成了党政领导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行政部门主要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同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明确区直各部门及各镇街道任务目标、社区职责。配套细化人民调解员考核、奖惩、案卷评查等文件规定17项,修订完善排查、走访、调解、执行、回访等标准化流程18项,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系。

该区还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结合全市司法行政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法律服务“红黑榜”,优化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每年办理援助案件700件以上,公证8000件以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创新开展特殊人群“三自三统”教育管理,因人施策、精准矫正,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1581名,安置帮扶刑满释放人员971名,有效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队伍能力提升上,该区规定,各镇街道司法所每季度采取岗位轮训、观摩交流等形式,对辖区内调解员进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配套出台《东港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列入财政专项经费,依据案件难易程度分别给与60-150元补贴,有效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性。

坚持“党建为引领”,强化党对人民调解工作领导

党建引领是“枫桥经验”的政治优势,该区坚持政治领航,将人民调解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村居社区“两委”党建重要议程,由司法局牵头,探索形成了党建、文化教育、灯塔在线教育3大阵地为支撑的“33531”党建工作模式,优先选拔素质过硬的党员加入调解组织,设立党员调解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同时,该区实施了《司法局班子成员包联三所制度》,由每名班子成员包联1司法所,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党建工作。实行司法所长“五讲三评”制度,将所长抓业务抓党建情况纳入述职评议范围,确保各级调解组织党建工作落在实处。

在载体打造上,该区研发了集智慧党建、人民调解体系等于一体的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党建知识学习、网络调解、分析研判、数据分析,建设“和”文化长廊,宣传调解文化,增加人民调解文化自信。在各村居社区,结合“法律六进”开展“亮点工程培育”、法德社区共建,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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