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8 為愛“赴湯蹈火”!剛滿20歲的她為了“愛情”竟做出這種傻事!

為愛“赴湯蹈火”!剛滿20歲的她為了“愛情”竟做出這種傻事!

20歲

本應是如花般的年紀

沐浴著校園美好的陽光

和同學、朋友快樂地讀書、遊玩

為愛“赴湯蹈火”!剛滿20歲的她為了“愛情”竟做出這種傻事!

然而

海口女孩兒阿美(化名)

卻為了她口中所謂的“愛情”

甘願以身赴險

幫助男友“送貨”販毒!

看著法庭旁聽席上垂淚的母親

阿美也忍不住流下悔恨的淚水

為愛“赴湯蹈火”!剛滿20歲的她為了“愛情”竟做出這種傻事!

(配圖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在毒品交易現場,20歲的阿美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近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阿美有期徒刑2年4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據知情人透露,阿美是海口本地人,1998年出生,在校讀書的時候就無心向學,初中畢業就出來“混社會”,經常出入各種酒吧夜店,結交了一幫的朋友。沒多久,就認識了男友“阿堅”(化名),並與男友同居。

同居期間,阿美才知道“阿堅”吸毒,缺乏辨別能力的阿美很快染上了毒癮,並且一發不可收拾,而其吸食的毒品就來自於“阿堅”。

為愛“赴湯蹈火”!剛滿20歲的她為了“愛情”竟做出這種傻事!

阿美知道“阿堅”吸毒也販毒,“愛他嘛,什麼事都可以為他做。”阿美承認明知販毒有罪,卻幫助男友送“貨”。

為愛“赴湯蹈火”!剛滿20歲的她為了“愛情”竟做出這種傻事!

2018年3月18日13時,阿美接“阿堅”(另案處理)指示,經事先電話聯繫,阿美在海口市瓊山區某超市門口處,以人民幣600元的價格將2小包毒品販賣給購毒人員王某,交易完成後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為愛“赴湯蹈火”!剛滿20歲的她為了“愛情”竟做出這種傻事!

(配圖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庭審中,阿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看著庭審旁聽席上垂淚的母親,阿美也忍不住掉下了眼淚。

法院經審理認為,鑑於阿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阿美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龍華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阿美表示服判不上訴。

傻姑娘為愛“赴湯蹈火”

這樣的事情,並不是個例!

20多名中國女孩,愛上了一些偽裝的毒販,在他們的欺騙下,自願幫他們運毒。懷著對愛情的期待,冒著違法風險,結果被當地警方抓捕,面臨死刑的指控。

為愛“赴湯蹈火”!剛滿20歲的她為了“愛情”竟做出這種傻事!

不可否認,在愛情中,

一個人一旦深深愛上另一個人,

往往會奮不顧身,放棄一切,

一時衝動之下會做出傻事。

但凡事都有底線!

女孩應增強明辨是非、

自我保護的能力,

如果你連自己都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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