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晋中市公安局 关于再次向广大群众征集涉黑涉恶团伙线索 和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关于再次向广大群众征集涉黑涉恶团伙线索 和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关于再次向广大群众征集涉黑涉恶团伙线索 和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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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

关于再次向广大群众征集涉黑涉恶团伙线索和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晋中市公安机关在榆社成功打掉多个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经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已依法对李某等十六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为更加有力地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铲除称霸一方的社会毒瘤,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发通告,再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线索,并敦促在逃的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具体如下:

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黑涉恶团伙及成员违法犯罪线索,支持帮助公安机关依法侦办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敦促涉黑涉恶团伙成员主动到各级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团伙成员家属和亲友也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三、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窝藏、包庇犯罪分子、转移、销毁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四、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将给予2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对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依法予以严惩。

特此通告

晋中市扫黑办电话:0354-3075122

驻榆社联系人电话:

周警官 13903549381

贾警官 13333548189

晋中市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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