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法院开庭审理“涉黑”案件

凤翔法院开庭审理“涉黑”案件

11月7日至9日,宝鸡市凤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董某翔等二十一人涉嫌组织、领导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

凤翔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董某翔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长期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对县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犯罪活动,应分别以组织、领导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窝藏罪、包庇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的指控由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关注案件审理的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周原 通讯员 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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