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我市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助力精准扶贫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稳步推进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304户、6113人。其中因病致贫1227户,占53.26%。

共为921人做了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共涉及1626个病种,其中高血压类417人,脑血管病类285人,糖尿病类175人,冠心病类169人,精神类疾病139人,各种癌症104人,尿毒症125人,肝类疾病46人,血液病类46人,肾病类38人,其他类疾病82人。

我市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助力精准扶贫

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纳入门诊特殊疾病就医资格医院

市人社局落实精准施策,打通最后一公里,保证医保政策上下有效衔接,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包括政府举办的承担与乡镇卫生院同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一级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特殊疾病就医资格医院,并协调卫计部门扩大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范围,对卧床不起或生活不便的,由家庭签约医生负责送药上门,让贫困户少跑腿或者不跑腿。

县域内外检费用“一站式”报销

为进一步方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层就医结算,5月23日,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发生的县域内外检费用“一站式”报销的通知》,要求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包括政府举办的承担与乡镇卫生院同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期间,如需到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治疗检查的,其在县级医院发生的费用,由住院的乡镇卫生院先行垫付,由乡镇卫生院录入上传医保系统,纳入乡镇卫生院“一站式”报销结算。

门诊报销限额提高到500元 报销比例为70%

5月23日,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统筹待遇的通知》,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国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限额提高到500元(含原40元门诊统筹账户资金),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

截至7月底,我市尿毒症基础透析100%报销,辅助治疗按我市建档立卡人员政策报销,在全国属首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1317人次,发生费用1140.62万元,报销950.2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61.2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0.85万元,医疗救助278.21万元),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95.87%。门诊特殊疾病就诊4155人次,总费用260.66万元,报销225.1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77.9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0.48万元,医疗救助46.76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4.24%,均超过省规定的待遇水平。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的信息维护工作。目前,已对全市建档立卡数据信息动态调整后人口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新增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记者 张泰源 鲍冀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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