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不存在的!兄弟,到是碰到過高中同班同學(10線小縣城就這麼點人)。並沒有什麼體驗。只能說,
當年都沒能成,現在更不會。
我表弟和女朋友去民政局領證的時候,碰巧遇到前女友也去領證。兩人尷尬的打了招呼,互相別扭的介紹了下另一半。當時大廳就他們兩對新人,排隊的時候在誰先領證的問題上又互相友好的謙讓了一陣,告別的時候互贈了喜糖。
事後我私下采訪我表弟,問他有何感想。他撇撇嘴說,能有什麼感想,領證第一天晚上就被媳婦行刑逼供了一整晚,這是前女友留給他的最後的愛情遺產了。
跟前女友談了6年。後來性格不合分手。中間藕斷絲連,我一直念念不忘。過了5年後,家中介紹對象,就是她。母親打電話跟我說女方情況,加上之前剛好對她近況有了解,基本上確定就是。然後電話發過來時候,看到那個再熟悉不過的電話號碼,內心很複雜。覺得時候緣分未盡,又覺得是上天開的玩笑。我一直沒聯繫。快到週末,她聯繫的我(她心裡也一直也記著我的電話)。
然後問我,是不是週末要回家相親?我說嗯。她說可能相親對象就是她。我說,嗯,我知道。然後大家都一言不發。其實我心裡翻江倒海。後來她說,還用見嗎?我說你看。她:那就不見了吧,這麼熟悉了,沒什麼好見的。我:嗯。那就給介紹人如實回覆了。就這樣。
你們倆都這麼沒人要,別嫌棄了,還是在一起算了吧。都得靠相親了,也都不拒絕相親,還是熟人。熟人都看不上還能喜歡上陌生人啊?喜歡不熟悉的陌生人,還相親啊?直接隨便找找都是從零開始的陌生人。有啥尷尬的呀,緣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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