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被刑事拘留的人,经过调查证明无罪,能要求拘留期间的损失补偿吗?

微爱宿迁


刑事拘留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撤销立案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例如,某个公民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案件属经济纠纷而不属于经济犯罪,依法撤销刑事立案,解除刑事拘留。被刑事拘留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被拘留天数*国家赔偿标准+适当的精神损失费。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国家,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公安机关给予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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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刑事拘留后经查证当事人无罪,能否申请国家赔偿?主要是看检察院有没有对当事人批准逮捕。在正当程序的前提下,当事人只被刑事拘留但没有批捕,国家是不赔的。

很多当事人认为,既然我是无罪的,又被白白拘留了十几天,那谁来为错误拘留买单?法律的解释是,谁让你有涉嫌犯罪的嫌疑?

立法者认为,公安依照法定程序拘留你(刑事拘留要经过审批,说明公安有初步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有涉嫌犯罪的嫌疑,有嫌疑公安就有权拘留)、没有超期羁押、没有程序违法、没有刑讯逼供,所以不用赔。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30天内呈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会在7天内决定捕还是不捕。如果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后续案件被认定为无罪,国家是要赔偿的。

只有刑事拘留没有批捕,有没有国家要赔的情形?当然也是有的。

具体情形可以参见《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可以概括如下: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比如未经审批违法拘留);2.拘留时间超过法定期限;3.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造成当事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由此可见,如果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程序本身就是违法的,或者有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其他违法情形,虽然检察院没批捕但仍有可能是要赔的,这就是针对刑事拘留的国家赔偿了。


诈骗犯罪辩护金翰明


法律的制订为的是什么,为的是社会秩序安定,刑拘和逮捕是两个概念公安局破案用的是排除法宁可错杀绝对不放过。检察院管定罪法院管审查并定案原则是宁放过一万不怨一个,公安管刑拘检察院管逮捕法院管定罪。刑事案要找嫌疑人可以用大海捞针来形容,当然捞上来的有针也有草棒,所以捞着无错。检察院是手检,检错了就是错,法院是管审查,审查错了真错。有错才赔偿,没错当然就不赔偿了。公安管保证社会安定,总得有一定的权限吧,没权限谁能放开手脚干活。


难得糊涂132252459


被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人,经过调查证明其是无罪的,郭广吉律师认为:被拘留的人有权提出国家赔偿。

一、被违法刑事拘留,可以提出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行使拘留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也就是说,被违法刑事拘留的人或者被刑事拘留超过法定时限,之后所涉案件被侦查机关撤销、被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审判机关依法宣告无罪的人,都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二、国家赔偿的标准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该数字是根据2017年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而出。

三、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2014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并审查责任构成要件:行使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及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拘留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四、不予国家赔偿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因为被拘留人说谎话或者自己伪造证据被刑事拘留的,以后即使被认定为无罪,国家也负责赔偿。

另外被刑事拘留但因年龄未达刑事责任能力或者因精神病问题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国家也不负赔偿责任;

另外被刑事拘留但因刑事责任已被追究过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自诉或者撤回自诉的情形,国家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郭广吉律师


我的答案是不一定能得到赔偿。

错误拘留、错误延长拘留的可以得到国家赔偿;合法刑事拘留,最终被判决无罪的,得不到国家赔偿。

我的理由如下:

一、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不是最终处罚结果,这和行政拘留不同。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手段,是为了保证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是对违法治安管理等行为的最终处罚结果。

二、合法刑事拘留,得不到国家赔偿。

《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的先行拘留,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而依照刑诉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最终有没有犯罪,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依法判决。即使犯罪嫌疑人最终无罪,只要侦查机关是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来进行的,犯罪嫌疑人不会获得国家赔偿。

三、错误拘留、错误延长拘留的可以得到国家赔偿。

1错误拘留是指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这七种情形就是我在上文中列举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条件。

2错误延长拘留,是指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条件而延长至30日的。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三天,因情况特殊被延长至7天,本来该犯罪嫌疑人最多被刑事拘留七天,公安机关可以提请逮捕或采取取保候审或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该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而公安机关错误将其延长刑事拘留至三十天。

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付国家赔偿责任。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指该案件在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或撤销案件,在检察机关不起诉,在审判机关判决无罪等。如果犯罪嫌疑人,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错误延长拘留的时间,国家也不赔偿,但错误延长拘留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四申请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公安机关(侦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五、赔偿的数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错误拘留、错误延长拘留),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5月16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8年5月16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84.74元

六、举个例子详细的说明一下,赔偿怎么计算。

例子:犯罪嫌疑人甲居住地在M市,后公安机关在其所住的出租屋中发现有一箱被盗的珠宝(珠宝也是在M市被盗)。该犯罪嫌疑人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三日,后因情况特殊,被延长至七日,后被延长至30日,在第三十日时,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乙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的压力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甲被释放,最终发现嫌疑人甲系无辜的,珠宝系犯罪嫌疑人乙逃跑过程中藏在甲处的,甲完全不知情,甲乙互不认识。请问各位读者,甲如果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得到多少赔偿?(2018年赔偿标准是每日284.74元)

A 甲被拘留30日,应赔偿284.74*30=8542.2(元)

B 甲被错误拘留27日,应赔偿284.74*27=7687.98(元)


C 甲被错误延长拘留23日,应赔偿284.74*23=6549.02(元)

D一分不赔


律法学道


一个字‘’能‘’!

依我之见:国家司法机关确认你无罪,错误刑事拘留羁押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依法赔偿是必须的‘’。

根据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之规定:国家司法因办理刑事案件对公民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错误的必须进行国家赔偿。如同案例所述‘’一个人被刑事拘留,经调查证明无罪‘’,即办案机关先行对该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是采取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先行羁押于看守所的行为,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而国家又通过《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等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都只能针对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丶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既然本案例中被刑事拘留之人不符合上述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的‘’两个确实‘’的证据标准,这就意味着着侦查机关当初对本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错误,根据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之规定:因公安丶检察丶法院在刑事诉讼办案中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错误的应予国家赔偿。

而国家对于因错误刑事拘留的公民给予国家赔偿是‘’国家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的具体体现,也是‘’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司法法治原则的体现。


唐先明75443043


“被拘留,经过调查证明无罪”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之一错误拘留。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呢?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怎么计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因此,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应当按照违法拘留的时间乘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出侵犯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金额。

对于警方来说,每次发生了错误通缉、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有关人员以工作失误为由推卸责任,他们顶多赔礼道歉,但是!这种错误通缉、错误拘留对于当事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影响却极其重大,有的甚至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个人认为,可以将公安部门作为被申请人,来申请国家赔偿。但获得赔偿的范围比较有限,具体范围需要严格调查和计算,其过程比较复杂,建议聘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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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天下


基层民警,分两种情况:

一: 如果只是证据不足无法提请逮捕或者逮捕后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的,犯罪嫌疑人自己都不会申请赔偿,道理很简单:警察,检察官,法官,包括犯罪嫌疑人自己都清楚犯罪行为是"谁"所做出的,只不过由于证据不到位,导致无法定罪量刑,做贼心虚的道理谁都懂。(实际中经常碰到,一般对象以有多次前科的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为主)

二:反之,如果不是上述情况,那么就说明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确实弄错了,犯罪行为并非由已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做出,那么当事人完全可以申请赔偿


清水哲夫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由此可见,因被怀疑犯罪而被刑事拘留,最后查实没有犯罪事实而释放的,可以就“被限制人身自由和相关损失”提起赔偿申请。


新会谭生


看了大家的回答,好多人都是简单引用法条来判定赔偿不赔偿,其实并非如此简单,赔不赔偿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微言来明确告诉你,到底什么情况下赔偿,什么情况下不赔偿:

1.司法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无论最后嫌疑人最后是无罪还是有罪,都必须赔偿!

2.司法机关虽然依照了刑诉法的规定,采取刑事拘留,但是拘留超期限(刑事拘留最长37天),而且,后来被撤案了,或者不起诉,或者被宣告无罪了,必须赔偿!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超期限,后来被判刑了,不赔偿!

3.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被拘留人采取刑讯逼供、殴打虐待或者放纵他人殴打虐待,造成被拘留人伤亡的,无论被拘留人有没有罪,必须赔偿!

4.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被拘留人伤亡的,必须赔偿!

除此之外,只要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刑诉法规定,采取刑事拘留,没有上述4种行为,没有对刑事拘留人报捕,即使被拘留人最后被判无罪了,不赔偿!


上面四种情况,出现的概率较小,最后一种情况,出现的概率较大,也比较常见。举个例子更好理解:

比如,八戒意图对白骨精不轨,正要潜到白骨精房间的时候,被保安老大爷发现,报警抓住了。

这时候,警察对八戒进行了刑事拘留,因为八戒认罪态度较好(或者各种原因),拘留了30天,就没有报检察院批捕,一直取保候审中,后来,法院认为认定八戒犯罪的证据不足,判处无罪。

这个例子就比较常见和典型,我想也是你问题要问的东西。

如果警察对八戒超期羁押了,比如押了50天,必须赔偿!

如果警察在抓八戒的时候忘给给他出示逮捕证,必须赔偿!

如果警察在拘留期间,看不上八戒,使劲打他,把他胳膊打骨折了,必须赔偿!

如果警察拘留后,又报检察院批捕了,后来被判无罪了,必须赔偿!

如果八戒被判了刑,被关了2年,后来高翠兰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了,必须赔偿!

如果警察抓八戒的时候,没有鸣枪警示,以为八戒要反抗,就一枪打死了八戒,必须赔偿!

如果警察啥都没做,就正常办案,后来法院判无罪了,不赔!

如果八戒故意假装犯罪,想让警察抓住,为了要国家赔偿,后来被判无罪了,不赔偿!

如果八戒在被抓期间自残,不赔偿!

法律微言通过八戒这个例子,基本将赔偿与不赔偿的案件都说清楚了。


接下来就剩最后一个问题,如果赔偿了,按照上面标准赔偿?

这个问题大家也都比较关心,所以法律微言再多写几句。

被关一天赔偿多少钱?

法律规定,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5月的日赔偿标准是284.74元,以后还会再增加。

生命健康被侵害,怎么赔偿?

法律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精神损害赔偿不赔偿?

法律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至于赔偿多少,按照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计算,最低不少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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