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签名同意才可以征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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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些年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征收价格也是水涨船高,许多以前不被人们重视集体土地也成了“香饽饽”,那么,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时,需要村民签字同意吗?下边,听笔者分析一下: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属于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征收

《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事关村民集体利益的事项要征求村民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究竟需不需要村民签字同意?

是不需要的。这里的征求意见,不是指需要村民同意后才能征地,而是指农民对征地行为进行监督。

那么,需要村民签字同意的内容是什么呢?

主要有三点:1.被征用土地的面积大小,2.被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树木、青苗等)的赔偿标准和数量多少。3.赔偿金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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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策分析


土地是国有制的,根据国家宪法与政策,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可根据政策有适当调整的权力,合法农民有使用和管理的权力。生产资料为公有制时,土地农民不当家,使用与管理权皆有生产大队与小生产队掌握。在公有制土地由村民承包使用管理的时期,其所有权有所不同,村民的土地与政府直接挂勾,经过确权登记,这块土地虽为国有土地,在政策的引导和政府的主导分配下,在规定不变的几十年内,村民享有专有使用权,管理权和流动转包和转让权。但任何人,包括政府机构也无权干涉,征收,岀卖,和强制性的转包权,一切动用农民的土地包括征收占用一是得有政策下达和上级政府下文传达,经村委会和村民协商同意,村民鉴字盖章方可动用并有一定的补偿措施。即是国家征用,比如:机场,铁路,公共设施,养老院,公墓基地,和公益性用地,而是必须占用的,也得村民村委会同意,鉴字盖章,逐级上报核准,再经省一级国土资源厅和省政府鉴定核准占用的是什么性质的土地,用向何处,核准落实无误后,方可批准并下文征收,并根据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偿。而地方征收占用土地无权超过一亩,三亩以上者必有省级批准,任何一级政府无权滥用滥占滥收,即是坑,塘,沟,荒,老坟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和占用及买卖。每一项动态均须三级(单位,政府,个人)协商同意,鉴字盖章方能实施。否则均属违法行为。农村土地在村民有权使用和管理的年限范围内是有权自治的,即是国家征收占用,也必须经村委会和个人同意鉴字盖章为准。强制征收是违法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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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标题,想到很多农民朋友在后台问的话,其中有很多是要村民集体签字的,有的倒真是国家征收的,按照法律不需要村民签字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别人来征收你的土地,第一你要看性质,对方说的是不是征收做

公共利益,第二 是不是国家依法征收,因为除了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征收土地。


征地要走流程,只有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以上有权批准,如果批准了用于公共利益的征地方案,是不必经过村民集体签字的。

有人说村民大部分人还没有签字,没有同意,土地局就转为国有土地,卖给开发商,这样合法吗?我们可以根据上面讲的,征收是国家行为,只有国家才有这个权利,征收的用途是为了公共利益,不是拿来做房子的。

所以如果是商业用途,那肯定要村民签字同意。而且涉及到征地都有补偿。


农业一点通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地具有强制性,不需要经过村民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即,无论政府是永久性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还是临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征收、征用的目的,都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以“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时,其目的不能泛化和抽象化,而应具体化。“

所以,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土地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具有强制性,不需要经过村民的同意。但前提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只能由国家依法进行征收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利征收农村土地的。开发商更是没有这个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收土地必须依据法定的流程,否则村民可以拒绝征地并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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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与人类生存和发息息相关的物质基础。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河流,湖泊,城乡住宅和公共建设用地,工矿用地,交水利设施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具有有限性,不可替代性,永久性,不可移动性。

那么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农民签字同意才可以征收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相关事项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征收是国家在必要时候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国家将他方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他方必须服从,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因此,被征收者只能是农民集体,征收标的只能是集体土地,我国规定土地不能买卖,因此征收是转变所有权的一种方式。虽征收不是民事行为,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行政行为。但是,征收必须给予被征收补者偿。

国家建设用地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也就说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登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及政府征收集体土地的,是不需要农民签字的。要签字的话也是在征地补偿协议书上签字。不知这样解答您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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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35


政府属于地方职能部门,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持权"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的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一但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活来原,国家征用也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政府不能代表国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民自治的权利,所以,国家征用和政府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政府的名义应当是无权征收的…


好讲俗话实话


政府征收土地不需要村民签字同意。因为我们首先要知道,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度,具体区分为国有土地(城市和自然资源)和村集体所有土地。归根结底,还是公有制。



土地征收一般是带有强制性,是无法拒绝的。村民所能争取的是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

但在没有任何文件公布的情况下,征收方进行土地征收,这是征收流程违法,村民是可以依法拒绝征地和拒绝签字的。

给到合理补偿之后,将继续征地。

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协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提高补偿。


即明征地拆迁



史晓哲


国家法律法规好,但是到我们这里来说法律没用,因为一个村支书可不通过任何人他都以占用农民的土地,在农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把你的土地占了,找到政府部门和土地部门,只是一个没人管,只是好说两句好话,我们查查这样不行,但实事问题没人管。


土木工程5523


要看征用的是什么地,基本农田必须上报备案,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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