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结的婚,我家情况比较好,我是独生女,所以我结婚的时候爸妈就很大方的给了我一套房,全款,登记在我名下。爸妈说女孩子有点资产,以后在婆家也能硬气一些。在这里我很感谢爸妈。
然后老公家里也给买了一套,登记在我们两夫妻名下,公婆给我首付,我们两个负责房贷。现在我们两个就住在这套里,然后我自己那套就租了出去,也可以补贴一下我们两夫妻的生活。
老公有个妹妹,谈婚论嫁也差不多了。可是她找的男朋友家里比较困难,就表示说出不了房子。公婆又很疼惜女儿,就跟老公说,反正我们有两套房,让我们给一套妹妹出嫁。老公当时没敢答应,就说要跟我商量。
我听了之后,火都大。我那套房子是爸妈送给我的礼物,是我婚前的资产,您这心思都动到亲家的财产了,合适么?
我们现在住这套是你们送给儿子结婚用的,何况你们只给了三成,如今又要收回去?合着你们家一分不花就把我娶回去了?
还有,您女儿是金贵的女儿,别人家的女儿就是不值钱?
我直接给老公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让你妈想都不要想,也不应该想。
然后婆婆就直接怒了,跟我说动不了我那套房子,但是他们有资格动我们现在住的这套,因为首付是他们给的!然后还把电话打到我妈那儿,说我不孝顺。等我爸妈弄清楚怎么回事之后,也生气了,单独跟我老公说,说你们家不能这样做事,这不是欺负我女儿么?
老公也知道自己爹妈做事情不地道,但是公婆就一直说“房子是他们给的钱,他们就有资格如何如何……”
我真的是又愤怒又觉得可笑。
现在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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