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列强要求清政府土地签订一百年,清政府誓死签99年,原因为何?

完美life


这题目恶心到我了,千万别说清政府“至死坚持”,满清都跪在地上给洋人磕头了,还叫至死坚持99年?完全就是给慈禧和李鸿章之流洗地啊!

必须纠正一点,租界和租借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原则上,承租租界土地的国家需要交纳租金,且没有明确期限;但辟有租借地的国家却不需要(突出一个“借”字)交一分钱,且一般有固定期限,相比来看租借地的危害更大。

中国近代第一块租借地是租借给德国的胶州湾,1897年11月,德国借口两个教士在山东巨野(今属菏泽)被杀,派舰队强占胶州湾,清政府直接认怂,和对方谈判。

德国人提出要租借胶州湾及周边四周百里土地,时限100年,并且出钱修建胶州至济南的胶济铁路,不过你可别以为德国人要当冤大头,他们的条件是胶济铁路两边百里内的矿山要归德国开采。

总理衙门的人一听只是“租借”土地,早晚会还给自己,觉得这生意划算,但100年的时间有点长了,便低三下气哀求对方让一点。

德国人着实“仗义”,一看这些低三下四的满清官员确实可怜,就“大发慈悲”,给满清朝廷让了1年,改为租借99年,还威胁说必须答应,否则立即出兵占领东三省,要你好看!

满清朝廷砍了1年的价,觉得很有成就感,就把《胶澳租借条约》签了,双方皆大欢喜。

在德国人的率先示范下,其他列强友邦感受到清政府的热情大方,纷纷跑来租地,什么广州湾、威海卫、旅大都被各列强瓜分,一文不花,实在是便宜啊!

后来总理衙门才听说国际上有一惯例叫,说一个国家占据或租借另一个国家领土,如果超过100年对方仍没能讨回去,这块领土就成为别人家的了,在那以后,满清朝廷好歹长了个心眼,租借给列强的地方最多都是99年。

其实这个100年的国际惯例是否执行,关键还在于双方国力对比。以满清一贯卑躬屈膝的奴才相,什么誓死拼死之类跟他们完全不沾边,只不过欧美列强知道中国国力贫弱,先租借99年,到期不还再续租,你清政府还敢拒绝不成?所以就没有强迫签100年的租借期。

不过,革命烈火很快席卷全国,腐朽的满清政府被迅速推翻。满清灭亡后,中国政府通过不断努力,陆续收回了被租借的领土,这些租借地大多没有达到99年的租借期限。

落后就要挨打,拳头才是硬道理,真理永远在大炮射程内!这便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惨痛教训!

我是专注历史文化的狄飞惊,欢迎关注我!


狄飞惊


近代以来,由于西方列强的压迫,中国在历次对外战争失败中,除了战争赔款和开口通商外,还有一种就是领土与主权方面的损失,这就是领土割让和租界的产生。

当然,最早的案例如澳门,在近代以前,当时的明清政府也不是特别在意,因为澳门作为一个对外交流的窗口(尤其是基督教的传入窗口),保留也并无不可。

不过,在近代以后,领土问题即成为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



首先,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首先被割让的香港岛,这个是永久割让,完全丧失了主权。

接着,虽然在之后平静了几十年,但在甲午战败后,老大帝国的本质暴露,而世界性抢夺殖民地的狂潮正在兴起,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也陷入了瓜分狂潮。

首先挑起这波危机的是德国,其借口1898年两个传教士被杀的巨野教案而强占了胶州湾,之后又迫使清廷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其中规定将胶州湾等(即现在的青岛租给99年。

之后,其他列强也纷纷效仿,如英国强租威海、香港新界,前者25年,后者99年。

与此同时,沙俄也强行旅顺、大连25年,法国则强租广州湾99年。

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的租借地都是99年,其中也有25年的。



至于提问中说的“列强要求签订100年而清政府誓死签99年”,这个却并未听说。

而网上的所谓传言,说什么按照“如果某领地被占领超过百年,那这块领地就属谁所有”, 因此,租借地租期的最高年限就是99年。

从国际惯例来看,这个原则确实存在,这是类似于民法上的“先占先得”,但那是适用于无主之地的,而不能适用于已有的领土。

事实上,从99年、25年这些不同的租借期限也可以看出,并没有什么100年、99年之类的所谓规定,这个时间主要取决于双方的谈判,仅此而已。

从某个意义上说,清廷或许确实并不喜欢100年,而坚持划掉一年吧?这个没有确证,只能做推测理解。



当然,历史的发展往往不能预测,事实上,不要说租借多少年,就是永久割让,最终也会被历史的大势碾得粉碎。

如以上租借,除了威海是满了25年、九龙是租借了99年后归还中国,其他基本发生了多种变故而提前收回的。

即便是永久割让的香港岛,也同样与九龙一起收回。

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土其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发展的变动的过程。

除了先占先得,恐怕也有强大者占有的基本涵义在内吧?


坑爹史册


1997年7月,香港回归祖国,从1898年,英国强行把香港从清政府手中租借走以后,正好租期是99年。为何租期不能是100年呢?这是因为:99年的租期,是有先例的,而这个先例,竟然成为了后来西方列强们“租借”领土的“惯例”!


1897年11月,德国借口其教士在山东曹州被杀,派舰队强占了胶州湾。第二年,德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关于租借胶州湾的条约。当时,清政府总理衙门与德国驻华公使海靖交涉条约签订事宜,而海靖一口气提出了下面几条要求:

1、将胶州湾四周百里租借给德国,租期100年;

2、由胶州至济南的铁路,归德国修建;

3、铁路两旁百里的矿山,由德国开采。

总理衙门看德国人的狮子大开口,又不敢断然拒绝,于是恳求德国人再让一点。德国人于是真让了“一点”,将租期100年,改为了99年。总理衙门傻了眼,德国人到底是真实诚呢?还是真无赖呢?这租期减了一年,就特么叫让一点?

但是,弱国无外交,德国人看总理衙门犹犹豫豫,又说:“别的都不能让,如果你们不同意,我国将出兵夺占东三省!” 总理衙门怕真把德国人惹毛了,于是只好答应了,1898年3月6日,清政府与德国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


《胶澳租界条约》,算是开了99年租期的先例,这也被其他列强效仿,接着又出现了几个租期为99年的不平等条约。

1898年4月,法国强迫清政府,答应其租借广州湾。1899年11月,法国与清政府签订了《广州湾租借条约》,强占了广州湾及附近水面,租期为99年。

看到法国人得了便宜,英国人也不甘示弱,他们于1898年6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把位于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其附近岛屿,即所谓的“新界”租借给了英国,租期也是99年。

清政府“租借”领土给列强,租期为99年,竟然成为了一条“惯例”,真乃民族之殇、奇耻大辱。


深夜聊斋


99年和100年之前虽然只差了一年,但是在国际外交中的意义则是天差地别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对于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当年的西方列强欺负中国人不懂国际外交事务,因此在和清政府签订协议的时候,故意玩这种小动作,企图以这种方式不流血的割走原属于中国的土地,实在是卑鄙无耻。

99年和100年的差别很大,如果签订一百年,那么100年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归中国所有。

在西方法律以及国际惯例中,有一个很奇怪的东西,比如当一栋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时,某一个流浪汉突然住到了里面,然后周围的居民都对此不表示任何异议,那么在经过十年时间之后,这栋房屋的所有权将会归这个流浪汉所有,并且可以办理合法的过户手续。

这是在美国的真实案例,叫时效占有法,在英国也有这样的法律,通过这样的手段占领他人房屋,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此外英国流浪汉只要不是通过暴力进入房屋,就可以合法占据这栋房屋居住一段时间,哪怕这个房子是有主人的。

同样在西方的国际惯例中,如果这些国家占据了某一片土地超过一百年,那么这片土地在西方国家的外交惯例中,就自动归属于该国所有。

当然了占有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当地居民是落后的部落土著,西方人就会选择将这些土著全部杀光,然后占有这片土地。

当年英国人占据美洲大陆时,基本上就是这么干的,不管是加拿大还是美国,最终都选择杀光了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并最后成为了这片土地上的主人。同样英国人占据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人占据南非都是这样的情况。

如果这片土地的主人是一个强悍的帝国,西方人自觉没有能力吃下时,他们就会用租借的形式占据这里,然后在条款上玩花样,去坑害不熟悉西方外交规则的其他国家。

当年的英国和葡萄牙人和清政府签订协议时,就想玩这种鬼把戏,在自己的实力并不能完全吞并下整个中国的时候,英国人和葡萄牙人最后都选择通过在租借协议上搞小动作,然后再依照自己的国际惯例胡搅蛮缠,最终占领这片土地。

只不过在那个时候,清政府已经对西方外交上的一些惯例和门道都摸的比较清楚,因此在西方人提出100年租借时间时,清政府坚决反对,英国和葡萄牙政府最终不得不在协议上签订了99年的租借时间。

在他们看来,孱弱的中国在99年以后是个什么样子,谁都不知道。也许不到99年以后,整个中国就已经被西方完全吞并,变成了列强的殖民地也不一定,等到那个时候这些被租借的土地自然也就归自己所有了。

西方国家正是抱着对于当时清政府的蔑视心理,才使得这些国家并没有在协议上进行过多的纠缠。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占下的土地必然会为自己所有,即使99年以后,清政府想要收回土地时,列强也会再一次用大炮让清政府屈服。

哪知道协议签订还没多少年,清政府就灭亡了,中国迅速进入了革新和崛起,随着一战、二战的爆发,西方列强们再也没有机会用大炮让新生的中国屈服。1997年、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终于在香港、澳门两次奏响了辉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正式收回香港、澳门的主权。


落下m


99年和100年虽然只差一年,但是在国际法上,这一年就能让“租借”就变成永久“割让”。

因为,当时在国际上有一个惯例,如果一个国家租占别国土地超过100年,意味着彻底放弃了对国土的拥有权,那么这块土地就成了租占者所有。

慈禧为首的清廷虽然昏庸,但是也知道此事的严重性,所以誓死不敢签100年。

最早的租借条约,是1898年,清政府和德国签订的《胶澳租界条约》,德国租借胶州湾四周百里,为期100年。经过多次谈判,改为99年。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政府坚持在香港被割让99年后,要在1997年收回对香港的主权。

(文|勇战王聊历史)


勇战王聊历史


99年和100年虽然只差1年,但性质完全不同。

当时存在一个国际惯例,叫做“事实占领”,对于占领地而言,100年是风水岭。只要占领时间超过100年,那么就成为占领国的实际领土,如果没有超过100年,占领地归还原有国。

开租借99年先河的是清政府与德国签订的《胶澳租界条约》,德国原本要求与清政府签订租借青岛100年,但清政府知道100年的意味,最终双方僵持不下,德国代表退让一步,表示缩短为99年。1898年3月,在德国武力胁迫下,清政府与德国签订《胶澳租借条约》,将青岛“租借”德国99年。自此,青岛沦为德国的殖民地。

此先河一开,西方列强纷纷效仿,比如法国与清政府签订《广州湾租界条约》,租借广州99年,英国与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条约》,九龙半岛租借英国99年。


五味社


晚清政府从来就没有过“誓死”这类勇气和觉悟,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实力悬殊过大,的确打不过,慈禧老了,年年被逼着西狩搞不好要死在半路上,持续不断的表示友好“结与国之欢心”,才能让清政权苟延残喘几年,说不定还能通过改制翻身。

其实清廷是想多了,日本明治维新的经验,即便在国内完全得到执行,也无法成功,一切政策的执行、贯彻,离不开人,而当时的满清,人心向背,看不惯他们的可不止汉臣、汉民,除核心势力圈外,满蒙也同样对清廷失望之极、不抱希望,我们只能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改制之路,生搬硬套不会有好结果。据说还有赔款账期几年,大清就能延寿几年之说,挺有意思。

99年之说,众说纷纭,有的说凑百年不好听,大清也要脸面,拜托,当时当日那状况还有脸可要嘛,马关条约签订后连本不关心政事的升斗小民都知道这脸丢的让人没法要脸了。

德方也甩给清廷响亮的一巴掌:“算租不算割,已经给足了清廷脸面。”,其实都一样,反正没打算还。

以台湾为例,被清政府抛弃的台湾军民自发抵抗,给日军造成了大概3.5万人的伤亡,反观清廷,是真的打不过还是根本就没胆量打呢,归根结底,割地赔款都可以,只要皇权妥妥的,宗室觉罗们能继续保持荣华富贵就行了,这是第一位的。

清廷当然也不想割地赔款,但是最高利益永远是皇室利益,而不是什么国民,所以无所谓签订条约。

100年也好,99年也罢,最初的50年也一样,都是德国人说的,清廷只是讨价还价要求放宽条件。

99年怎么来的?我卖衣服100块钱一件,你非得划价要给50块钱,我懒得搭理你随便应付一下,给你减一块钱好了,要买就99块钱。

这是真实的划价过程,哪来的誓死?誓死真的会死。

想过没有?如果德国要签200年,满清会签么?当然会喽,不签就会死,他能不签么。

还有人说不到百年,则按国际公约惯例不属于永久割让,所以为了骨气和脸面清廷誓死不签,请注意,实际租借他国领土是当时国际法非条款性新例,真正的“实用”,始于胶州湾,始于中国,始于满清。什么叫惯例,惯例就是我能揍你,我的话就是惯例。

当时的国际法只是废纸而已,国际法要是管用,还会打的那么热闹么,列强们自己也窝里斗,最后也还是拳头大的说了算。国际法都没用,更何况什么惯例了。

所谓99年,这种租约其实就是中世纪罗马的“永借权”,只能靠拳头拿回来,或者承租人自己实力大减,否则9年,99年和999年没任何区别,不具任何实际意义,清政府羸弱无能,就没资格讲价,即便拼死你都没命能拿回来。

清廷的脸面是怎么找的呢?比如《胶澳租借条约》改为《胶澳租界条约》,内容是一样一样的,但是清廷觉得这样比较有面子。现在的展品是德国复制过来的。中文版怎么写的,对德国人来说也无所谓,你中文爱咋写都行,执行得按我的意思来。

我们先来看看99年期限的三个条约:

《胶澳租借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广州湾租借条约》租期都是99年,为啥不是98年,不是100年偏要99年呢?

从签订时间来看《胶澳租借条约》是最先签订的,其他都是有样学样,不多赘述,我们看看《胶澳租借条约》签订时的情况和讨价还价的过程:

1896年,李鸿章担心他国“循例”有样学样,没有同意德国租借胶州湾50年的要求。

1897年,巨野教案爆发,德国政府占领胶州湾个要塞,一如天津教案,要求革职地方官员,惩办元凶,允许承接铁路、赔偿教会损失及赔偿军费等恬不知耻的过分要求种种。继而再次提出胶州湾的租借问题。

难道是割地赔款竟然还积累出来了经验?好似早已有了准备,知道既然去年德国提出租借,这桩事无论如何都无法善了,清廷反馈速度很快,只要德国退兵,租借不是问题。

撤兵你就别想了,占了上风的德国,食言而肥,由去年的要求租借50年,改为99年,清廷本有讲价动作,但是自己又发电应允所有条件,当然他也没有可谈的余地。

①清廷所谈,并非100年改99年,而是100年改55年(50年)。

  • 海靖提出的100年
  • 清廷说过于苛刻,55年为宜
  • 海靖提出99年,只少1年,象征性的给个面子
  • 国际法?那就是个笑话,不提也罢。

②发电德方,均可照允。就是都照你的意思办。

③99年租约的签订,清方曾经“再三申说”,但既然德方不乐意,那就99年吧。

其实租期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当时的德国政府根本没有想到租期能“讲数”讲到99年,驻华公使都不知道,还以为谈成的是50年租期······可见德方谈判者是狮子大开口,肆无忌惮之下,吓唬吓唬清廷而已,但清廷已成惊弓之鸟,不用吓唬也抖的厉害,也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所以不久就全部同意了,就是害怕夜长梦多,德方提出更多的苛刻要求。


古今通史


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由于政府腐败,列强纷纷蚕食中国,谁都想分一杯羹,八国联军进北京更是践踏中国法律,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助长了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坚船利炮打开了国门,清政府和列强签订了许多不平等的条约。

比如,1897 年11 月1 日,德国两名天主教传教士在山东曹州臣野县张家庄传教,被当地的反洋教组织“大刀会”砍死了,德国以此为借口,胁迫清政府签订了屈辱条约,强行租借胶州湾100年,光绪皇帝派李鸿章、翁同龢与德国公使海靖周旋和据理力争,最终在签订《胶澳租界条约》时,把租借胶州湾的租期缩短了一年,租借胶州湾为99年。

又比如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地区及大屿山等230多岛屿租借给英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租借香港,为期也是99年,条约于1898年7月1日起生效; 99年过去了,在中国总设计师邓小平的领导下,香港终于在1997年回归了祖国的怀抱。

(问题来了)亲们是否发现,列强要求签订100年的期限,为何清政府誓死最多签订99年的期限,真的那么在乎缩短一年期限吗?这其中的奥秘是什么呢?

原来在国际上有个规定,一个国家占领某处地方时间达到100年整,就意味着主权国放弃了主权,租借方则对那块土地有着绝对所有权。这有点像法律规定,借款在两年期限内,不主张就会过了追诉期。也就是当事人放弃了债权。换言之,国家有国家的法律,国际有国际的规则。

回到本题来说,如果当时清政府签订了100年的租借条约,就意味着这些土地就彻底的被割让了出去。意味着清政府 对这些土地失去了所有权。这是清政府为何为了缩短一年租期而苦苦努力的原因。




秉烛读春秋


本来不想回答这个问题,看到一堆“胡说八道”的解答后,觉得还是极有必要澄清一下:所谓“占领满100年的土地就可以形成事实占领”这样的国际惯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没有任何一次国际性的会议通过过这样的决议,即使有,中国绝对从未承认过这样的国际惯例!

以香港为例:香港是是1842年就割给英国的,如果套用这样的国际惯例,那么1997年香港回归,香港在英国人手里已经150多年了。

如果承认有所谓的狗屁国际惯例,那么我们恢复香港主权难道还违反国际惯例了?

所以,千万不能脑子里装着这样一知半解的错误认识,还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懂“国际惯例”。

再回到提问本身。

列强与清朝签的第一个规定99年期限的条约,是1897年德国人强租胶州湾时约定的。

晚清时,列强与清朝签订了很多条约,但除了俄罗斯和日本,其他列强基本上都直接提出割地的要求。英国人占香港、葡萄牙人占澳门,都是租借性质。

为什么只有日本和俄罗斯会提出割地要求,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两个国家与我们领土接壤。

所以,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或将来,都要最先警惕这两个国家!


特权可以用,银子可以运走,唯独土地没法带走。

所以,欧美列强会想要势力范围,但不会提出强行割地的要求。

但德国人为什么又突然要提出个100年租期呢?

这和德国国内情况有关,因为在列强中德国来的最晚,等它来中国时,美英法俄日基本上布局完成了势力范围划分的布局。

任何一个圈子,新入局者想取得发言权,就必须搅局,重新制定规则。


所以到1897年,德国传教士在山东被义和团所杀——再见义和团,我又忍不住要再多说几句:

义和团杀了一个德国传教士,脑残的“爱清粉”一定会觉得很解气,杀洋人了啊。

但如果再看看后果呢——德国以此为借口,出兵强占了胶州湾,并要求清政府将胶州湾“租借”给德国100年!


为什么德国人提出来要占100年?

因为他内心里是想一直占有这个地方的,但他不能这么说。

他要这么说了,其他列强不干了,所以他就说要租100年。

其实对一代人来说,租100年和永久强占,根本没有实质性区别嘛。

清朝当时已经有了总理衙门,专门处理对外事宜了。虽然不平等条约几乎年年签,但这个100年租期,却是个全新问题。

两边就开始不停地讨价还价了,最后总理衙门这边几乎是哀求了:如果你说100年就100年,我这边不好交待啊,这样吧,你就象征性地让一点,好不好?

这种情形,我们中国人应该都熟悉,和批发市场买东西讨价还价一个样。

不要以为那些重大历史事件有多严肃谨慎,其实都是小孩子过家家的事。

人世间除了生死,没有第二件严肃的事。


话说到这份上,德国人最后让了1年,变成了99年。

而在我看来,这99年,甚至比100年更耻辱。

人家根本就是拿你当SB耍的嘛,99年和100年,有多大区别吗?

事实上也确实没区别,1919年一战德国战败后就把胶州湾吐出来了,但很不幸,又被日本人接管了,从而成了“五四运动”的导火线。

等到这个“先河”一开,法、英等国就突然醒悟过来了:我们原先签的条约上,没有租期。万一清政府哪天有实力反悔了,随时就可以收回。

于是立刻纷纷跟进了,其中英国就赶紧和清政府补充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条约》,约定的租期也是99年,从1898年到1997年,正好满99年。

这便是我们于1997年恢复行使香港主权的法理依据。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还要感谢德国人,因为如果没有德国人提100年租期的话,便没有这99年租期的约定。

那么,我们后来恢复对香港、澳门主权,就会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说这么多,其实就一点:

国与国之间,那有什么国际惯例,只有实力和权谋。


风谈天下


感谢提问,知我罪我,其惟春秋,我来回答。

1895年以后,列强目睹中日甲午战争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掀起划分中国的狂潮,参与干涉还辽的德国人率先发难,于1897年11月13日闯入山东胶州湾,在清军守军眼皮底下占领了海港。



清政府以“断不可先行开炮,衅致自我开”为由,执行不抵抗政策,1898年3月6日,清政府派遣李鸿章、翁同龢与德国人签订了《中德胶澳租借条约》,规定将胶州湾及南北两岸租与德国,租期九十九年。



这之后英国人也迫使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的土地,以及附近岛屿(今香港新界),租期同样是九十九年,便是参照了德国人的做法。

关于租期缘何为九十九年,这主要还是谈判博弈的结果。



一是九十九年接近一个世纪,时间上足够长,况且以清政府当时的实力,能不能活过十年都是个问题,九十九年只是个象征性的,真正到了九十九年,没有强大的综合国力,哪那么容易收回?此处推荐《邓小平时代》一书,里边关于收回香港的谈判相当精彩。



二是清政府蹩脚的谈判技巧。从《尼布楚条约》,清朝占据一切优势条件,都谈成这个样子,再到中法战争不败而败,要求签九十九年而不是一百年,不过是顾及天朝上国的所谓尊严,总理衙门既对皇帝有交代,争取了一点退让,譬如李鸿章挨一枪就免了一亿赔款,又自欺欺人地感觉为国保留了一点利益,在西方人看来不过是巨大的笑话。



三是弱国无外交,以当时清政府孱弱的实力,洋人已经定了一百年,你还能像菜市场讨价一般要个五折?清政府的讨价还价资本在哪里?一旦谈不拢,战争就会继续,慈禧老太婆、愤青光绪帝能扛得住?从一百年减一年,不过是洋人一点虚伪的施舍,在他们看来,一百年还是九十九年并没有不同,反正到期了中国若还是东亚病夫,再续九十九年又何妨?

所以不必纠结这九十九年,这是列强侵华的默契和小伎俩,毕竟落后就要挨打,还是自强才能御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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