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陳倉:推行全面從嚴治黨履責紀實制度

為進一步落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在不斷健全完善“一意見兩清單”和區鎮村三級責任體系的基礎上,近日,陳倉區著眼履責留痕、問責有據,向全區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組織和副科級領導幹部制發《全面從嚴治黨履責紀實手冊》600餘冊,使知責明責更清晰、履責盡責更到位、督責問責更有據。

該手冊作為真實反映全面從嚴治黨履責情況的載體,對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分別進行了明確。列明瞭黨組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6個方面、15個小項;紀委監督責任4個方面、11個小項;黨組織書記 “第一責任”4個方面、10個小項;班子成員 “一崗雙責” 3個方面、8個小項。手冊實行“一年一記”、“一事一記”,採取全程紀實方式,詳細記錄時間、地點、人員、工作措施等關鍵要素,要求黨員領導幹部根據履責情況隨時記錄,親自填寫,將各項責任落實到日常具體工作中,體現到個人的崗位分工中,從而實現履責全程留痕,變紙上談“責”,為行動見“責”。區紀委通過“日常檢查+比例抽查+年底考核”的方式,對紀實情況進行季度審查和年終考評,及時核實“記實手冊”中主體責任清單填報的工作記錄、佐證材料的真實性。考評結果作為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

推行紀實制度,通過紀實管理使各級領導幹部將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在注重日常管理的同時以書面記錄方式,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成果同步固化,確保履行職責全程留痕,檢查考核一目瞭然,執紀問責有據可依,構建了“責任可界定、履責可記錄、進度可追蹤、時效可追溯、失責可追究”的責任落實閉合鏈條,以有形抓手倒逼無形責任,避免落實主體責任虛化空轉,確保領導幹部在落實兩個責任中不當“二傳手”,時刻繫好“安全帶”,戴上“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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