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在头条上转发别人在头条上的文章或视频是不是侵权行为?

岁月静好932


如果是直接转发别人的视频或文章,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你引用别人的视频或者文章的一部分或段落,并加注解或者标明文章出处,应该不算侵权了。


有狗相伴的日子


我是山东昌乐李风琴,很高兴为你回答这个问题[玫瑰][玫瑰][玫瑰]

在头条上转发别人在头条上的文章或视频是不是侵权行为?答:不是侵权行为!而是一种善举!是用爱心传递正能量!也弘扬了别人的大名呢!

头条上好的文章或视频有人给转发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让人们生活正能量满满,岂不是更好吗!

本人头条号:山东昌乐李风琴,如师友们觉得我在头条上哪篇文章或视频做的好,欢迎关注,转发,点赞,评论,收藏!谢谢[祈祷][祈祷][祈祷]



山东昌乐李风琴


如果你是以营利为目的,那么使用别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权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否则便属于违法侵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扩展资料:

案例: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破获了安徽省首例特大网上侵犯著作权案,许某等人搭建13个盗版网站,随意复制他人文字作品500余万份,点击量达18亿次,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权利人根据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规定,享有不可剥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主要是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五个方面权益。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还包括了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拥有的著作邻接权。就许某等人的“经营活动”看,未经他人允许,以营利为目的,随意复制文字作品500余万份,已经违反了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规定。

就此案来说,许某等人首先应当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他们利用专业技术,架设盗版网站,租用服务器,未经授权随意复制他人文字作品牟利,侵犯了掌阅、起点、阅文等30多家正版网站的著作权。与多家广告联盟合作,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著作权利人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至于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cha攻城狮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你是通过以下的几个途径转发,那绝对是不存在侵权行为:

视频或文章下方的“分享”进行转发的的(如下图)

视频或文章右上角三个小黑点进行转发的(如下图)

视频或文章的界面的 右下角分享按钮进行转发的(如下图)

如果你是用以上几个方法中某个方法对头条号的文章或视频进行转发,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你另别的方法,例如下载下来重新上传,复制后粘贴再发表等,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如果作者追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我的回答完毕,希望对你有帮助。


永子哥


我来回答:头条转发别人的作品,我认为不是侵权,头条是大家学习,交流的平台,一个好的作品能鼓励我们积极向上,我在头条2年多,的确学到不少的东西,认识不少的好朋友,只要是我认为好的作品我都点赞,评论,转发,开阔视野。



陆升义101


早上好,谢谢邀请。具体判断是不是侵权行为方法如下:

1.看被转发的文章或者视频本身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否允许转发,若没有明确,则转发属于侵权。

2.证明其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独创”是指文章或视频独立完成,没有抄袭。

3.看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一般而言,未经许可、未支付报酬的转发行为侵犯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仅仅注明出处是不够的。

4.看是否具有“合理使用”等抗辩事由。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定于著作权法第22条,共有12种情形。概括来看,基本上是非商业使用,传播范围有限,未对权利人产生过大影响的行为。比如,为了评论目的引用文章。也就是说,在这12种情况下,可以不经许可、不付使用费用使用作品。但是需要注明作者和文章来源,如果未注明以上信息,即使属于这12种情形,也会构成侵权。


记忆会闪光


需要根据视频内容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奔跑的安哥


几乎每天在头条中发现:许多网友互相转发较好的诗歌、文艺作品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文章!这些网友们都是出于互相推荐和鼓励!大家都是欢迎的!同时也丰富了头条网!同时吸引更多的人,獲得乐趣!这根本谈不上“侵权”!例如,堂主梁正老师每天的书法讲座,堂主还欢迎转发呢!过去我的“悟空”回答问题,更欢迎大家转发,说明有人喜欢我的回答,为此应该感谢转发朋友!

头条是公开的百家言场所,任何人都可以互相转发,只要您不为此个人盈利(挣钱),不应该受到限制。

至于学术性伦文,或此论文牵扯到论文作者晋升问题,他人若借此达到个人晋升或利益獲取時,在未得到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在专业媒体转发的!即使转发也应注明出处。



朋友厚德


个人认为在头条上转发别人的文章和视频不能算侵权,这只能说宣传正能量。

非赢利为目地借用他人的视频也是可以的,但是同时可向人家表示谢意。谢谢!





常流水4


必须先要普及下知识: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尽管千差万别, 但其共同的特点是, 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了某种行为的侵害。认定侵权行为应当将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区分开来。 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 转发别人的视频主要看没有侵犯到别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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