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小區物業費太高,業主能不能把物業公司攆走?業主們自己組織人員管理小區,按實收費是否可行?

子建12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如果攆走物業,再由業主委員會管理,你的物業費會成幾倍甚至幾十倍增長。因為物業公司由法律約束,而業主委員會沒有,更可怕的是業主委員會就是一群烏合之眾,一旦他們有了私心,又沒有法律約束,全憑良心,你就是引狼入室。更糟糕的是業主委員會撤銷或解散必須用成立時同樣的程序才可以,但是,要組織這樣的場合談何容易。


留興240


如果這個想法為真,提問人所在的小區,實行小區物業自管,筆者可斷言,其出路90%為死路,餘下了10%,適用於有肯出力的能人,業主團結性比較好的小區,這是可遇不可求的,講白了是要靠運氣的。


小區能不能自管,道理上很簡單,法律法規上也是允許的,是小區業主們民主管理的權利,不容侵犯!前提是必須遵從合法的程序來實施。

概率上來說,一個小區都有各種總各樣的能人,就物業管理的範圍,也一定會不少經理客服專員、管家與工程維修師傅,保安保潔員那就更多了。

那麼這些物業管理的從業人員會不會,出面參與小區的自管呢?這個就帶有問號了。有能力是一回事兒,有能力的人站出來奉獻,而且幹好是另外一個事。哥哥是個富豪,家財幹萬貫,他未必出錢資助弟弟改善生活,道理就這麼簡單。

悟空問答裡很多業主提到了小區自管,自己首先不是物業管理人員,還盲目的特自信,說什麼咱小區肯定有能人啊,小區自管了,這些能人肯定能做好自管,小區肯定能省下很多費用,肯定!

看到這些說詞,筆者不禁莞爾一笑。兄弟,你太樂觀了。這些物業管理的能人憑什麼主動站出來給小區幹活?犧牲了大量的個人時間和精力,最好的可能是大多數業主們給予“好人"、“熱心業主"等等稱讚,也許有一些微薄的津貼或者補助。



他們最大的收穫可能是什麼?業主的冷言冷語,懷疑猜忌。出了事兒的鄰里間責怪。如發生了重大事故,家裡的安寧,還要不要?

在這得與失之間,每一個頭腦正常的業主,很短時間就會衡量清楚。筆者所住的小區一共產生過四屆業委會,每一屆業委會主任副主任都不相同,沒有連任,只有兩名委員,好象出現過連任過一次,筆者問過兩個主任為什麼不再次競選,兩位主任言詞雖然有不同,但是都表示心身俱疲,不可與外人說。


以上是從業委會角度來說的,下面從業主角度說一說。

假如小區兩千戶,每戶年物業費2400元(2百/月),小區年物業費總計480萬,再加上停車收入,約120萬。兩項合計600萬。

作為業主,當中有沒有人擔心業委會的一幫人會循私舞弊呢?一年有600萬的現金出出進進!在週轉。作為業委會的委員會不會想我這麼辛苦,風裡來雨裡去的,拿了一點回扣吃請很過分的事兒嗎?

問題來了!

作為業主很理直氣壯的責問:所有委員!我們業主相信你們,給以充分的信任選舉出來的,誰知道你們偷偷摸摸的吃拿回扣,那是我們的物業費!憑什麼拿我們的物業費送這個單位送那個單位?你們到底貪了多少?


作為業委會主任、副主任們,滿肚的委屈,我們又沒有直接拿錢,這是與供應商們正常的人情往來,談生意很多不是在酒桌上談的嗎?中國的吃請文化不都是這樣嗎?拿兩條香菸很過分嗎?與各種社會關係打交道公關,不請客送禮多事辦不下來,我每天風裡來雨裡去,付出的辛苦你知不知?

這樣猜忌的矛盾一旦公開,十有八九是以業委會委員撂挑子結束,小區的自管也就黃了。

小區的自管成功,而且能夠節約費用。因為委員們個人投入的大量的精力代替物業公司的管理人員而獲得的。講白了就是委員們為廣大業主創造的利潤!

有可笑的業主建議聘用小區的業主作為操作層員工,這個愚蠢的主意!這種基層員工是沒辦法的管理的,他可能動不動就回家躺著,工作間隙抽空做個飯什麼的,藉口上廁所,喝水理由很多。如果你是管理員能夠說什麼?這一類員工還不好隨意開除扣錢!因為他會動不動上業委會主任家去鬧,主任的車也許莫名其妙會被劃傷,家門鎖眼莫名其妙的被堵上。相信我這種事情不會沒有!

如果做不好委員們的付出補償(精神和物質),自管這個工作就做不長久。尤其是自管是為了降低物業費這個目的風險極大,成功率最低!

現在是市場經濟,要遵從經濟規律,一味的講奉獻,講追求,不是不可以,是很難做到做久!要看所有業主的人品,要看運氣。

所以筆者能斷言小區自管是九死一生。


老包有時不在線


我只想知道物業有沒有直管或投訴的地方!我住進小區十幾年了,只知道交物業費,物業除了打掃衛生和找了幾個保安以外啥都不管,家裡電壞了,找物業電工基本找不到人,不是喝喜酒去了就是沒時間!好不容易找到了還管我要了二十塊錢!(所有工具和配件都是本人提供的),家裡招小偷了,把門鎖都撬了,不管不說,想看攝像頭都說我沒權限!下水堵了那就更沒人管了!樓道門鎖壞了還要我們自己湊錢去修,這特媽總共住進來十年,門壞了八年了都沒人管!一年也八百多交著呢!家委會的和物業穿一條褲子!實在太可惡了!


80後胖娃娃


攆走物業更糟糕,我們這一度沒有物業,好嗎樓道里也沒有擦了,垃圾袋也沒有人拿了,以前有物業時候樓道里的狗屎和電梯裡的都有人管和清理,物業走了沒有人管,我們這層一門大爺和我有時擦擦樓道,那些要趕走物業的人開始嚷嚷他們管一家每米出倆塊錢,我的天吶物業費剛剛一塊錢他們要倆j塊比物業還黑,收了錢他們也不管,一天電壞了沒有人管找電業局人家不來,一連好幾天才修好,沒幾天沒水了找自來水人家也不來來就收費,後來一查二次供水泵壞了一個月都沒水過去有物業時候沒有這事有專人管理,千萬別聽那些別有用心人的鼓禍坑自己……


公證25324572混蛋


筆者就是業委會副主任,但是,明確告訴你,我是不會願意做小區物業自管的。就像下面的有位答題者都已經給出了“很確定的結論”,“業委會比物業還貪!”。

試想想,我們小區從開始發動籌備組織成立業委會到現在,所有的宣傳和辦公費用都是我和我們主任自己拿的錢出來用的。到現在,我們的業委會一貧如洗,連基本的辦公費用都沒有,所有的資料都是本人的打印機輸出的。

我們在小區的支持率可以說達到80%以上吧。按理說,這個比例是很高的。可是我們也分析過另外的20%,這部分業主一部分是不在小區住的,也有一部分是打著小算盤的,當然還有一部分就是不管你是誰都不會繳費的。

業主就是普通百姓,“三人成虎”這句話在業主中是很容易實現的。只要有那麼幾個樂意搞是非的業主天天說業委會主任貪汙,我敢肯定的說,很多業主會從不信到懷疑,再到堅信。

我們小區新物業進場的時候後,社區街道等和物業勾結業委會有私心的委員,為了更好的動用維修基金,意圖搞亂業委會的公信力。物業編造了業委會主任索要幾十萬的回扣,說的好像還真的一樣。開始沒人信,後來物業發大字報,發公告汙衊。結果,天天看到這個信息,有小部分業主也開始懷疑了討論了有點信了。這些業主就忘了,當時誰在維護業主利益,而且業主才進場三個月,捨得先掏出來幾十萬?除非物業公司開銀行的。後來主任通過打官司起訴物業誹謗,最後物業公司被迫強制執行賠禮道歉並象徵性賠償名譽損失費。

試想想,我們近80%的支持率都不敢選擇自管,又有多少小區業主支持率能超過我們的?我們也想過,可是業主的德性,最終還是讓我們選擇了放棄!畢竟沒吃羊肉還惹了一身騷,還真的沒必要的。

我們到現在沒用過業主一分錢,可是有關筆者寫的很多業委會的帖子,評論下不範有“你敢說你不貪?”的類似言論。這些小眾應該也是自己所在小區業主的一份子吧,就這樣的言行,他在的小區誰敢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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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當然可以。這是《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賦予業主的權力。

但行使這種權力,要有一系列法定程序。

首先,小區必須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

然後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把更換物業公司的提議提交業主大會審議、表決。

如果該提案得到"雙過半"的得票,則形成大會決定。


執中bj1


很多物業收取費用越來越離譜,把業主當成了土豪,這樣的物業不要也罷!

也許很多人會擔心,沒有物業的小區不亂套了嗎?不會的,現在很多大城市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有的地方是居委會),取代物業的管理模式非常成功,有望在全國各地效仿推行。

具體操作模式是這樣,小區各樓推選代表(也可叫樓長),成立代表委員會,有代表委員會推薦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各一,候選人準備任職材料和工作方案在選舉大會上參加競選,各位代表投票決定最後人選,業主委員會其他成員有正副主任推薦或選舉決定都行,但必須徵得代表委員會表決通過。

有新成立的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協商,簽訂合作協議,想要留下幹可以,必須服從業主委員會的管理;不想幹,那就直接走人,重新從小區範圍內招人。

業主委員會全權負責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階段性地接受代表委員會的監督和核查,業主委員會成員任期三年,三年到期乾的好的繼續留任,乾的不好的,免職換人。

至於收取物業費的多少,也要求張榜公示,代表委員會通過才能執行。

以上觀點只代表個人看法,歡迎關注討論,不喜勿噴。


工仔1546


前時不是流傳國家倡導建設開放型小區嗎?要求以後所建小區等都不再有圍牆,四面通車以?不知是否真實,如果將來住宅區都是這樣,那麼將面臨的各種問題及解決方法都有一定的管理措施,各方面的法規也會成熟建全跟上了,那麼取消物業也早晚的事。或物業要生存也必須改變以往經營服務模式,只有利於業主的管理方有機會營業下去。想象未來住宅區的管理方式,可以因地適宜各自所需的保留或取消物業管理,(比如富人區,他們有能力請物管,也不會有時間自己勞煩自己管理;貧民區就不一樣了,其生活工作環境不一樣,收入不一樣,確定了他們有自管的心意)。不管如何,居民的生活財產安全方面還得公安力量去保護,警力充分,監管建全,開放型小區就可推行了,還是儘早來的好


千里一手日


憑此問題用“攆走”兩字,就可判斷此小區的很多業主和題主都是不理智及不明事理的。沒有替代方案的反對者是極不負責任的,也是讓人惡人的。

小區的管理,什麼模式都可以嘗試,但沒有必要用一種敵意的心態去對待另一種模式。說自管兩字很容易,壞事了也不用承擔什麼責任。如果真想為小區做好事,就勇敢主動的佔出來,牽頭組織業主自管就行了,但要拿出具體的可操作性的方案,讓多數人支持。

光說不練不如不說。


銳眼說小區


小區所有設備地面都是廣大業主的。物業保安有沒有上崗證?保安待遇直接跟年齡有關,年齡越大待遇越少。小區有多少住宅面積?多少收費車位?多少店面房出租費?多少廣告位收入?多少經營性收入?先把成本核算一下,先把成本,然後物業配備多少保安?多少打掃衛生的?年齡?業委會你懂的[大笑][捂臉][捂臉]賬本搞清楚👁👁然後再根據自己小區聘用哪家物業,不願意繳物業肯定有原因的。物業目前是大家忽略的暴利行業。業委會組織簽名超50%面積過半戶主過半就可以馬上讓物業滾蛋。沒有業委會的是80%業主和房屋面積達到就可以炒了物業。法律上業主有權利成立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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